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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行政長官的這次介入,合規合理且必要
文|董启真
近日,香港大學校委會在副校長任命一事上出現爭議,引起社會各界關注。最新報道顯示,作為港大校監的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分別會見校長張翔和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強調良好溝通與相互配合的重要性,並提議成立一個協調小組,以尋求爭議的妥善解決。筆者認為,行政長官親自介入事件合規合理,是必要及時之舉。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及《香港大學規程》相關規定,校監在學校組織架構和管治體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校監由行政長官出任,是大學的首席人員,有權委任包括校委會主席在內的多名校委會成員;而副校長由校委會委任。
在這一框架下,行政長官以校監身份介入涉及副校長任命的爭議,是其依規履職的體現。我們不妨將行政長官比作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副校長則類似於公司的副總經理。當副總經理的人事任命引發爭議時,董事長出面協調公司高管,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自港大校政風波發生後,外界圍繞風波背後原因及真相的猜測不一而足。若任由相關爭議發酵蔓延,既不利於事態向好發展,更會給大學的日常運作甚至百年聲譽帶來持續負面影響。如今特區“當家人”行政長官親自介入,將有助事件得到更及時、全面、公正的調查和處理。
另外,行政長官此舉也是對社會負責任的表現。畢竟,作為世界知名高等學府,港大的聲譽與穩定對教育界、學術界乃至整個香港社會都有標誌性意義。行政長官本人出面協調,可以說向最終定紛止爭邁出了關鍵一步。期待這場風波早日平息,學校儘快重回正軌,讓廣大師生、校友和關心港大的朋友放心。
(作者係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副祕書長、華菁會會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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