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偉傑
英國法官又再一次在眾目睽睽下,向全世界展示他們的“高尚品德”!
剛剛辭任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 (J.Sumption)在《金融時報》撰文,辯稱自己留任法官一職,目的是拯救香港,維護當地的法治。然而,岑耀信認為《港區國安法》扼殺了港人的言論自由,逐漸蠶食這個多元化社會,將其推向成為“極權社會”。筆者認為,岑耀信公開撰文的企圖,就是在他“臨走”前為香港埋下“炸彈”,誤導全世界,將國安法妖魔化,讓全球所有人誤會,港人已喪失了任何自由,像坐監似的。
英國法官並非第一次在辭任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時,做出小動作,打算利用自己“臨走”前的一口氣,來攻擊特區政府,甚至中央政府。2022年3月,時任英國法院院長韋彥德(R.Reed)和副院長賀知義(P.Hodge),向特區政府請辭,原因就是他們在國安法實施後,感受到“外部勢力”不斷干預其司法獨立,面對“巨大”的政治壓力。他們辭任的時間,正是當時第六屆特別行政長官提名期的關鍵時刻。他們打算利用自己的力量,來影響是次選舉的提名,及其選舉結果。無可奈何,他們只是夜郎自大,自以為是,消息只傳了幾天就銷聲匿跡。
今次岑耀信辭任的動機非常明顯,就是假借自己的“人氣”,來影響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和“35+初案”的裁判結果。諷刺的是,岑耀信所做的一切,只會重蹈韋彥德和賀知義的覆轍,以為利用自己的“江湖地位”,就可以隻手遮天。假若岑耀信真的有筆者所講的想法,相信他太過自負,高估自己的能力。作為一個已過氣的前英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最高法院的官方網站,連他的簡介都被移走,何來的“江湖地位”呢?
除擔任法官外,岑耀信亦是一位著名的歷史學家,撰寫多本歷史作品。由於長期負責學術研究工作,岑耀信對歷史名詞的解釋,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不過,他今次以“極權社會”來形容香港,簡直是偷換概念,對“極權”的定義完全懵然不知,將其他政治專有名詞混為一談,犯了最低級的錯誤,嚴重違背學者對歷史應該有的專業態度。
假若岑耀信不太清楚“極權社會”的定義和特點,筆者介紹岑耀信閱讀由漢娜•鄂蘭(H.Arendt)所撰寫的《極權主義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一書,鄂蘭在書中界定何謂“極權社會”,她的解釋與現在香港現實的環境,根本扯不上任何關係。
英國政府藉一位法官的辭任而大造文章,不斷抹黑香港,實屬下三流做法。有多少人真的相信他們的謊言?相反,筆者對另一名來自加拿大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麥嘉琳 (B.McLachlin) 任期屆滿後而離任,表示感到可惜。麥嘉琳在加拿大政府的政治壓迫下,仍稱讚本港司法制度充滿信心。
最後,筆者對過去幾年先後有英藉法官“臨走”前都對本港司法制度作出負面批評,不論是過去的韋彥德和賀知義,還是現今的岑耀信,實屬“小人”之輩,心胸非常狹隘,沒有做大事的氣度,只能適合英美、西方國家,為其金主做鼠竊狗偷的事。
(作者係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