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杂志(记者 冯琳)北京报道: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国务院于今年5月6日正式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6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情况。
紫荆杂志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决定》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尽快制定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请问实施细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目前制定进展情况怎样?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李贺军回答指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是生产许可证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技术文件,是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实施审批管理的重要依据,主要对发证产品的范围、实施标准、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企业实地核查以及证书许可范围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李贺军介绍,本次针对6种产品制定的实施细则,在条款设计上与以往相比,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化,一是调整了生产、检验设备设施条件要求,二是增加了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具备质量安全追溯能力等要求。作出这些调整的主要考虑,是要让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真正从制度上发挥严格准入的作用,构建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关于实施细则制定的进展情况,李贺军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前期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和技术研讨,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产企业和用户等相关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经完成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将尽快以公告形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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