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授勳及委任太平紳士名單今日(七月一日)於憲報刊登。
在授勳方面,今年共有502人獲行政長官頒授勳銜及作出嘉獎。詳情如下:
二○二四年獲授勳銜及嘉獎人士的嘉許語請參閱附件一。
政府發言人說:“獲授勳銜及嘉獎的人士來自社會不同階層和不同背景,他們為香港作出重大貢獻,惠及社會各個領域和界別,包括公共及社會服務、教育、醫療及公共衞生、金融、工商業、創新及科技、慈善公益、文化及藝術、體育、房屋、運輸、建造及城市發展、環境、宗教、勞工及福利、婦女及青年事務,以及專業服務等。行政長官衷心感謝並祝賀所有得獎人士,並希望他們繼續在其範疇盡展所長、服務社會。”
勳銜頒授典禮將於今年稍後時間舉行。
另外,共59人獲行政長官委任為太平紳士,當中42人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b)條獲委任(一般稱為非官守太平紳士),17人根據該條例第3(1)(a)條獲委任(一般稱為官守太平紳士)。
太平紳士的主要職能是巡視懲教院所、羈留中心或其他院所,以確保其有效管理,以及沒有任何人士被不公平對待或被剝削權利。太平紳士確保個別人士所作的投訴,會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處理。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3(1)(b)條及第3(1)(a)條獲委任為太平紳士的人士名單請參閱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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