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文港
2024年4月15日,屬於一個別具意義的日子。第一,對於國家來說,這天是“總體國家安全觀”10周年;在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創造性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明確了當代中國國家安全的內涵、外延、宗旨、目標、手段、路徑等,闡明了各重點國家安全領域以及各領域之間的關係;第二,對於香港來說,這天是完成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築牢國安屏障後的首次“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添上多一重意義。
特區政府亦於此前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暨主題講座,活動主題為“總體國家安全觀10周年”,旨在提高全港市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責任感,並獲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夏寶龍主任發表主旨致辭,夏主任清晰指出:“今天的香港,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擺脫了政治爭拗,展現出特區政府高效運作、全社會幹事創業的新氣象;今天的香港,有國安法律護航,終於迎來了全力拼經濟、謀發展的最好時期”。筆者認為,“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在當今地緣政治格局和國安風險(尤其是網絡安全風險)日新月異的情況下,如果沒能築牢國安屏障,一切的發展都只是建立於浮沙之上;而當今香港在兩套國安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保障下,總算是堵塞了主要的國安風險。正如夏主任所述,筆者也盼望香港能藉此擺脫外部勢力的肆意纏擾,繼而將焦點放於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團結社會向前之上。
不難發現,“總體國家安全觀”涵蓋五大要素、五對關係,亦包括約20個重點領域,而在這20個重點領域中,亦可劃分為“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領域,某種程度上也凸顯出國安法律與時俱進的重要性。先不論美西方國家早已制定多套國安法律,就連鄰近香港的新加坡亦早已完善國安體系,反觀香港回歸祖國後,一直沒有專門的國家安全立法,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處理規定只散見於《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官方機密條例》等法律之中,部分法律字眼更帶有港英時期的色彩,實在不得不因時制宜作出增補和更新。有鑒於此,制定專門的《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屬合情合理;
更何況,這除了要顧及傳統安全領域(如政治安全),亦要兼顧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網絡安全等非傳統安全領域,從而應對諸如透過電腦、人工智能(AI)所進行的破壞。坦白來說,國家安全是一種狀態,現實世界從沒有絕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因素常在,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只有透過適時完善法律,以確定的法律應對任何可能的不確定,才能保障持續的安全狀態。
過去,“攬炒派”議員視《議事規則》如無物,肆意蹂躪議事廳的運作,只顧高喊政治口號,卻做不出實績,而每逢《財政預算案》期間,更不斷藉故拖延審議程序,導致特區政府未能及時落實眾多有利於民生的項目,市民無不感到憤慨。自從中央完善選舉制度和《香港國安法》落實後,確實糾正了風氣,議會運作重回正軌,與政府保持良性互動,想方設法拼經濟,共同建設美好香港。筆者深信,只要社會上下團結一心,推動行政立法機關精益求精,香港定能創造另一個輝煌。
從歐洲、中東等的局勢可以知道,長期繁榮穩定不是唾手可得,是要去通過維護和爭取才能得到。現在我們是時候把握發展機遇,多幹實事!
來自:橙新聞
(作者係立法會議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https://res.youuu.com/zjres/2024/7/4/qqRnEAb8SI2VaSCLzPhBRWaBZLSNyS3XYem.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