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鳴
近日,香港發生的一起擄童案成為坊間熱議的話題。事發於7月3日下午,一名3歲男童在將軍澳廣場被人以毛巾掩蓋口鼻劫持,事後綁匪勒索其家人約500萬港元的加密貨幣。警方在當天下午4時30分左右接到報案後,隨即大批警員開始於將軍澳廣場一帶調查,成功鎖定綁匪和孩子藏身處,於次日清晨5點25分破門而入,成功營救男童,並拘捕兩名疑犯。
劫匪膽大包天,竟然在鬧市區劫持人質;警方盡顯神威,僅用13小時成功破案。警方風雨兼程守護香港平安,透過此事可以看到三個焦點問題,值得香港社會關注和思考。
“O記”出手不凡獲點贊
這次神速破獲“擄童案”的是“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隸屬於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刑事部。“O記”負責統籌香港警隊資源,打擊性質嚴重的犯罪活動,包括偷運人蛇及販運人口、高利貸及非法收債、涉及槍械及爆炸品的罪案、大型災難及恐怖襲擊。還包括打擊洗黑錢以及調查及遏止有關三合會組織的一切活動及罪案。
“O記”這次成功偵破“擄童案”,有四個亮點被市民廣泛肯定。
一是行動迅速。從接到報案到解救人質、抓捕嫌犯,前後總共只用了13個小時,出乎人們預料,不少市民稱贊警方“做嘢好快!”
二是人質毛髮無損。被劫持的3歲男童獲救後並無外傷,送醫院觀察至今,也未發現其他不良症狀。警方雖沒有通報在驚心動魄的13小時裡,“O記”是如何穩住嫌犯的?但可以推測“O記”定有高招,這既需要“技術戰”,亦需要“心理戰”,由此可見警方的專業能力非同尋常。
三是家屬沒有給贖金。警方介紹案情時說,劫匪劫持男童後,引導男童母親下載指定軟件聯繫,直言“我要錢,你要人”。要求男童母親去虛擬貨幣店買66顆USDT(約515萬港幣),並將該虛擬貨幣轉入一個地址。還直言見不到有USDT到賬,不會再上線。男童家人報警後,在警方的協助下始終沒有給贖金。
四是嫌犯迅速指認犯罪現場。嫌犯被抓捕後,迅速指認犯罪現場。兩名嫌犯當中,一人“擄童”後,用嬰兒車載人,另一個人接應,用旅行箱將男童轉運附近小區,整個過程十幾分鐘。嫌犯迅速確認“擄童”過程,說明警方的證據確鑿有力,嫌犯不得不承認。
“O記”長期出現在香港的警匪片中,是“除暴安良”的代名詞。現實生活中,“O記”也是名副其實,偵破了許多大案要案,包括上世紀八十年代發生在香港的很多轟動一時的刑事案件,許許多多香港青少年從小就立志除暴安良、服務社會,把“O記”作為學習的榜樣。“O記”此次出手不凡,再次贏得了市民的點贊!
“天眼”立功須大力推展
警方此次迅速破獲“擄童案”,“天眼”立下了大功。警方調取了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影像,繪制出了“擄童案”完整的路線圖,很快鎖定了劫匪的藏身之處。
試想:如果沒有“天眼”提供的資料,警方需要詢問許多路人,才能確定劫匪去向,耗費時間太多不說,且路人的敘述難免存在誤差,也增加了“追蹤”的難度;同時,劫匪也心存僥倖,不會立即承認犯罪事實。幾個因素疊加,破案的時間必然拉長。
在劫持人質案中,劫匪“手握人質”,處於主動位置,警方處於被動位置,多一分鐘,人質就多一分鐘的生命危險,過往就有人質慘遭“撕票”的悲劇。因此,破獲劫持人質案,時間至關重要。13個小時成功破獲,“天眼”立下大功!
透過這件事情,市民應對“天眼”有全新的認識。過往,有人認為,“天眼”遍布街頭,妨礙市民隱私,涉及人權問題;香港是一個崇尚自由的社會,“市民不能在監控下生活”,雲雲。以上說法貌似有道理。但認真推敲,其實是站不住腳的。
其一,在公眾場合安裝“天眼”,並非妨礙隱私。公眾場合是“眾人活動的場所”,不是“私家花園”,算不上“隱私”,放大“隱私權”,要麼是認知能力低下,分不清“公”與“私”的界限,要麼是別有用心。
其二,在公眾場合安裝“天眼”,具有提醒作用。“眾人”當中,絕大部分是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的人,也有極少數不法之人,看到有“天眼”,許多人就會意識到“上天有眼”、不可妄為!
其三,在公眾場合安裝“天眼”,具有“追逃”作用。一旦發生惡性案件,不同區域的“天眼”攝制的資料,可以還原案發現場真相,令嫌犯無遁形之處,成為警方破案的得力助手。
此次“擄童案”發生後,引起不少家長關注,許多人在震驚之余,相互提醒“出街要拖實小朋友”,同時呼籲利用好“天眼”發現壞人。也有不少市民建議,在公園和商場等公共區域加裝閉路電視,還應檢視“盲區”,加裝“天眼”。
今年4月,警方展開“罪案黑點安裝閉路電視計劃”,率先在旺角安裝15組閉路電視做技術測試,現在已經推展到其他區域。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計劃本年度安裝2000組閉路電視,未來也會以每年安裝2000組為目標,並相信只要當局依足法例保護個人隱私,會獲得市民支持。
如此看來,在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打擊犯罪方面,極大多數市民和警方都形成了共識,這為打擊刑事犯罪提供了良好基礎。
力挺警方“守護我城”
此次“擄童案”告破後,有市民嘲諷劫匪“業餘”,事先也不了解一下,香港的劫持人質案件破案率是100%。
正如所言,近年來,香港發生的劫持人質案都很快告破。包括2021年12月18日發生在薄扶林域多利道的“擄童案”、2016年12月17日發生在西貢區碧濤花園獨立屋的劫持一對夫婦的案件等。這些案件的成功且快速告破,不僅體現出香港警隊執法能力一流,更體現出香港警隊“忠誠勇毅、心系社會”的精神和“守護我城”的決心。
事實上,除了“O記”,香港警隊的“飛虎隊”也赫赫有名。“飛虎隊”成立於1973年,成為捍衛香港安全和法治的王牌隊伍。近日,反映飛虎隊事跡的3集紀錄片《飛躍五十載》在翡翠台播出,引起市民很大關注。
香港警隊不僅除暴安良,還心系社會。今年6月,九龍金域扶輪社向15名警務人員頒發了“社區服務獎”,其中一位獲獎者為陸海安警長,他於去年10月在尖山咀巡邏期間“怒海救人”,當時就贏得了現場的市民拍手致敬,令人印象深刻。
2024年是香港警隊成立180周年,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曾撰文表示,香港警隊以“守護我城跨越180”為口號,繼續落實四大策略方針,即“維護國家安全”、“應用適當科技以應付數碼時代的警政需求”、“與社群共同推動警政”以及“裝備警隊以迎接新的挑戰”。
警隊“一哥”還在文章中提到,2023年,香港部分傳統罪案的數字相對處於低水平,破案率則達到多年來的高位。其中,行劫及縱火的破案率更是有記錄以來最高。今年首季,全港共錄得21395宗罪案,與去年同期數字相若。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曾多次點贊香港警隊在大風大浪面前忠誠勇毅、不辱使命,這次“擄童案”迅速告破,再次證明香港警隊是一支令中央放心、市民滿意的隊伍。
當下,香港的治安狀況整體平穩,但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暗流湧動”的情況,香港市民和社會各界應力挺警隊嚴格執法,“守護我城”,香港必能長治久安,市民定會安居樂業。
(作者係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本文原刊於《信報》,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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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屠海鳴
近日,香港發生的一起擄童案成為坊間熱議的話題。事發於7月3日下午,一名3歲男童在將軍澳廣場被人以毛巾掩蓋口鼻劫持,事後綁匪勒索其家人約500萬港元的加密貨幣。警方在當天下午4時30分左右接到報案後,隨即大批警員開始於將軍澳廣場一帶調查,成功鎖定綁匪和孩子藏身處,於次日清晨5點25分破門而入,成功營救男童,並拘捕兩名疑犯。
劫匪膽大包天,竟然在鬧市區劫持人質;警方盡顯神威,僅用13小時成功破案。警方風雨兼程守護香港平安,透過此事可以看到三個焦點問題,值得香港社會關注和思考。
“O記”出手不凡獲點贊
這次神速破獲“擄童案”的是“O記”(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隸屬於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刑事部。“O記”負責統籌香港警隊資源,打擊性質嚴重的犯罪活動,包括偷運人蛇及販運人口、高利貸及非法收債、涉及槍械及爆炸品的罪案、大型災難及恐怖襲擊。還包括打擊洗黑錢以及調查及遏止有關三合會組織的一切活動及罪案。
“O記”這次成功偵破“擄童案”,有四個亮點被市民廣泛肯定。
一是行動迅速。從接到報案到解救人質、抓捕嫌犯,前後總共只用了13個小時,出乎人們預料,不少市民稱贊警方“做嘢好快!”
二是人質毛髮無損。被劫持的3歲男童獲救後並無外傷,送醫院觀察至今,也未發現其他不良症狀。警方雖沒有通報在驚心動魄的13小時裡,“O記”是如何穩住嫌犯的?但可以推測“O記”定有高招,這既需要“技術戰”,亦需要“心理戰”,由此可見警方的專業能力非同尋常。
三是家屬沒有給贖金。警方介紹案情時說,劫匪劫持男童後,引導男童母親下載指定軟件聯繫,直言“我要錢,你要人”。要求男童母親去虛擬貨幣店買66顆USDT(約515萬港幣),並將該虛擬貨幣轉入一個地址。還直言見不到有USDT到賬,不會再上線。男童家人報警後,在警方的協助下始終沒有給贖金。
四是嫌犯迅速指認犯罪現場。嫌犯被抓捕後,迅速指認犯罪現場。兩名嫌犯當中,一人“擄童”後,用嬰兒車載人,另一個人接應,用旅行箱將男童轉運附近小區,整個過程十幾分鐘。嫌犯迅速確認“擄童”過程,說明警方的證據確鑿有力,嫌犯不得不承認。
“O記”長期出現在香港的警匪片中,是“除暴安良”的代名詞。現實生活中,“O記”也是名副其實,偵破了許多大案要案,包括上世紀八十年代發生在香港的很多轟動一時的刑事案件,許許多多香港青少年從小就立志除暴安良、服務社會,把“O記”作為學習的榜樣。“O記”此次出手不凡,再次贏得了市民的點贊!
“天眼”立功須大力推展
警方此次迅速破獲“擄童案”,“天眼”立下了大功。警方調取了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影像,繪制出了“擄童案”完整的路線圖,很快鎖定了劫匪的藏身之處。
試想:如果沒有“天眼”提供的資料,警方需要詢問許多路人,才能確定劫匪去向,耗費時間太多不說,且路人的敘述難免存在誤差,也增加了“追蹤”的難度;同時,劫匪也心存僥倖,不會立即承認犯罪事實。幾個因素疊加,破案的時間必然拉長。
在劫持人質案中,劫匪“手握人質”,處於主動位置,警方處於被動位置,多一分鐘,人質就多一分鐘的生命危險,過往就有人質慘遭“撕票”的悲劇。因此,破獲劫持人質案,時間至關重要。13個小時成功破獲,“天眼”立下大功!
透過這件事情,市民應對“天眼”有全新的認識。過往,有人認為,“天眼”遍布街頭,妨礙市民隱私,涉及人權問題;香港是一個崇尚自由的社會,“市民不能在監控下生活”,雲雲。以上說法貌似有道理。但認真推敲,其實是站不住腳的。
其一,在公眾場合安裝“天眼”,並非妨礙隱私。公眾場合是“眾人活動的場所”,不是“私家花園”,算不上“隱私”,放大“隱私權”,要麼是認知能力低下,分不清“公”與“私”的界限,要麼是別有用心。
其二,在公眾場合安裝“天眼”,具有提醒作用。“眾人”當中,絕大部分是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的人,也有極少數不法之人,看到有“天眼”,許多人就會意識到“上天有眼”、不可妄為!
其三,在公眾場合安裝“天眼”,具有“追逃”作用。一旦發生惡性案件,不同區域的“天眼”攝制的資料,可以還原案發現場真相,令嫌犯無遁形之處,成為警方破案的得力助手。
此次“擄童案”發生後,引起不少家長關注,許多人在震驚之余,相互提醒“出街要拖實小朋友”,同時呼籲利用好“天眼”發現壞人。也有不少市民建議,在公園和商場等公共區域加裝閉路電視,還應檢視“盲區”,加裝“天眼”。
今年4月,警方展開“罪案黑點安裝閉路電視計劃”,率先在旺角安裝15組閉路電視做技術測試,現在已經推展到其他區域。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計劃本年度安裝2000組閉路電視,未來也會以每年安裝2000組為目標,並相信只要當局依足法例保護個人隱私,會獲得市民支持。
如此看來,在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打擊犯罪方面,極大多數市民和警方都形成了共識,這為打擊刑事犯罪提供了良好基礎。
力挺警方“守護我城”
此次“擄童案”告破後,有市民嘲諷劫匪“業餘”,事先也不了解一下,香港的劫持人質案件破案率是100%。
正如所言,近年來,香港發生的劫持人質案都很快告破。包括2021年12月18日發生在薄扶林域多利道的“擄童案”、2016年12月17日發生在西貢區碧濤花園獨立屋的劫持一對夫婦的案件等。這些案件的成功且快速告破,不僅體現出香港警隊執法能力一流,更體現出香港警隊“忠誠勇毅、心系社會”的精神和“守護我城”的決心。
事實上,除了“O記”,香港警隊的“飛虎隊”也赫赫有名。“飛虎隊”成立於1973年,成為捍衛香港安全和法治的王牌隊伍。近日,反映飛虎隊事跡的3集紀錄片《飛躍五十載》在翡翠台播出,引起市民很大關注。
香港警隊不僅除暴安良,還心系社會。今年6月,九龍金域扶輪社向15名警務人員頒發了“社區服務獎”,其中一位獲獎者為陸海安警長,他於去年10月在尖山咀巡邏期間“怒海救人”,當時就贏得了現場的市民拍手致敬,令人印象深刻。
2024年是香港警隊成立180周年,香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曾撰文表示,香港警隊以“守護我城跨越180”為口號,繼續落實四大策略方針,即“維護國家安全”、“應用適當科技以應付數碼時代的警政需求”、“與社群共同推動警政”以及“裝備警隊以迎接新的挑戰”。
警隊“一哥”還在文章中提到,2023年,香港部分傳統罪案的數字相對處於低水平,破案率則達到多年來的高位。其中,行劫及縱火的破案率更是有記錄以來最高。今年首季,全港共錄得21395宗罪案,與去年同期數字相若。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曾多次點贊香港警隊在大風大浪面前忠誠勇毅、不辱使命,這次“擄童案”迅速告破,再次證明香港警隊是一支令中央放心、市民滿意的隊伍。
當下,香港的治安狀況整體平穩,但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暗流湧動”的情況,香港市民和社會各界應力挺警隊嚴格執法,“守護我城”,香港必能長治久安,市民定會安居樂業。
(作者係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本文原刊於《信報》,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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