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經過立法會一年多的審議,終於在7月10日於立法會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旨在加強保護兒童,確保虐待兒童案件能夠及早被發現和介入。條例規定經常接觸兒童的指明專業人員在懷疑兒童已遭受或正面對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時,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作出舉報。
為了推動教育業界人士對該條例的認識,以及了解他們的意見和需求,CECES香港幼兒教育及服務聯會(下稱:幼聯)於7月15日舉辦研討會,香港法律培訓中心及香港中國律師協會協辦,香港工商管理碩士協會及香港企業家協會支持。為幼稚園教師及校長安排法律界代表、教育界代表、培訓專家以及議員等,為教育工作者提供專業意見,以及相關培訓及支援服務,提高他們對該條例的法律意識,以致其在執行職責時不會招致法律責任。幼聯總幹事程德智指出,幼聯通過不同的交流會和研討會,以及針對條例的相關會員服務,促進社會上形成一種互助精神,共同面對新法例帶來的挑戰。
條例對未履行舉報責任的罰則定為3個月監禁及第5級罰款(現時為50,000元)。資深大律師黃添偉在研討會提出,條例牽涉了刑事罪行,因此觸犯條例者不單會被罰款,更可能面臨監禁的風險,在條例正式實施前的18個月內,強制舉報者需要去了解和衡量應否作出舉報的情況,而因為關於虐待的界定包含暴力、性侵、心理虐待和忽視基本需要等類型,強制舉報者需要對條例及舉報機制有一定的認知。
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指出,這條法例的實施是對幼兒的一個保護屏障,因為幼兒年紀太少,因此他們遭受虐待時難以說出自己的訴求,而強制舉報者所包含的25個界別的專業人士都需要對條例有所認識,包括如何處理被發現的虐兒個案,以及舉報的整個程序。
幼聯成立42年以來,一直重視和關注不同的校園及家庭議題,以非形式化的教育方式推動各項教育訊息。程德智表示:我們相信,透過業界的共同努力,能夠更好地保護兒童的權益,同時讓從事教育人士能夠得到支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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