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曉峰
香港體育發展興旺,在行政長官李家超的領導下,全城集氣齊撐港隊在奧運得到佳績、啟德體育園開幕在即、香港特區聯合主辦來屆的全運會,體育盛事正蓬勃發展。然而,關注到部分體育總會近期暴露了一些管治問題,筆者作為港協暨奧委會奧委會新任命的法律顧問以及由外交部和國際政府間組織委任的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的主任,希望能夠向行政長官建議一個 “一箭雙鵰” 的方案,在提升香港體育產業的管治、專業化、產業化發展的同時,開闢 “亞太區體育產業爭議解決中心”的康莊大道,進一步落實在“十四五”規劃下香港特區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及責任,推進“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據專業分析員估計,到2028年,全球體育市場價值將超過6800億美元。隨著體育發展精英化、專業化、盛事化、產業化和普及化,本港、亞太區以至“ 一帶一路”參與國家體育業界的高速健康發展需要一個可靠的爭議解決機制。
目前,體育界沒有一個成而有效的規條指引,使體育相關爭議能被快速有效且終局地解決的機制。即使體育協會或港協暨奧委會作出裁定,爭議相關人士仍有可能訴諸法院,或提出司法覆核。但法院審理案件周期較長,法律成本高昂可能浪費政府及有心人士的財政支持,甚至影響到運動員出賽的黃金機會,因此法院訴訟未必是最佳解決爭議機制。
另一方面,亦有業界人士認為設在瑞士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CAS”)也並不完全可靠。回看過往案件,CAS常委派可能有偏頗不中立的人士決定國際級的體育爭議,令人難以信服其裁決結果。
由於運動員的參賽機會十分寶貴,及時、公正、保密而有效地解決體育相關爭議,對職業運動員生涯短暫而面對緊湊比賽安排的情況相當重要。
筆者建議香港善用可信賴國際級有中央政府以及另外48個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成員國支持的“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AALCO-HKRAC”)發展低成本,高效而穩健的替代爭議解決機制,以調解和仲裁確保公平競爭、維護體育的操守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作為香港唯一具有國際組織地位的爭議解決中心,不僅能把國際標準帶來香港,服務香港體育界,更可以進一步服務國家,進而推廣香港體育爭議機制至包括48個成員國在内的全世界。
建立體育相關爭議解決機制更可以為運動員提供第二職涯。由於體育相關爭議解決往往需要特定的相關專業知識和理解,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提供調解和仲裁課程給有志者。在相對短暫的運動職業生涯後,運動員可以進修選擇成為調解員或仲裁員,一方面為香港爭議解決人才庫增添力量,另一方面也幫助這些運動員的個人發展,做到雙贏。
成本方面,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希望政府撥款支持以培養更多優秀的仲裁員和調解員,擴大處理各類糾紛的專業人才庫。但由於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已經有發展體育相關爭議解決機制的基石,成本效益較設立一個新的爭議解決中心高。
資金方面,筆者建議政府成立專款,資助解決體育相關爭議。得到政府支持,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將能夠培養更多優秀的體育爭議解決仲裁員和調解員,擴大處理各類糾紛的專業人才庫。專款同時亦可以為本地體育協會等參與體育相關仲裁的爭議當事人、爭議解決人員提供補貼,並協助利用資金支持體育協會完善其章程和管治。
(作者係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