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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美國強推涉港惡法終將反受其害
日前,美國國會眾議院悍然通過了所謂“香港經濟和貿易辦事處認證法案”,肆意詆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無端指責香港的人權狀況,揚言要取消香港特區駐美經貿辦特權豁免待遇甚至要將其關閉。此等霸凌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是對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
其實,只要稍為了解本港實際情況,就清楚美方的有關指摘純屬欲加之罪。當前,香港的國安法律是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同時,以法治精神充分關注和保障人權。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為例,其立法接軌國際通行和主流做法,尊重香港的普通法傳統,在保護人權、維護公眾利益和新聞自由等方面,較西方發達國家更表現出色。比如,《條例》對部分罪行設置了較高的入罪門檻,並規定了免責辯護及排除事項;同時,就部分執法措施,設立了嚴格的執法程序。
在執法過程中,維護國家安全也是依法推動的。例如,特區政府在處理“獨歌”《榮光》時,並未簡單地以行政手段強令網絡運營商下架相關內容,而是通過法院程序,以申請禁制令的方式阻止歌曲傳播。在“35+顛覆政權”案中,高等法院原訴庭裁定14名被告罪成,有着充分的事實證據和法律理據;至於兩名未被定罪的被告,原訴庭從“無罪推定”原則出發,認定控方證據不足,彰顯了對法治原則的堅守。在“8·18流水式集會案”中,法院就7名被告的上訴,沒有一刀切地否定域外判例的參考價值,而是認真考慮、分析這些判例的可對比性,體現了普通法開放包容的精神。
反觀美國,不僅早已制定實施全面、嚴苛的國家安全法律,更是濫用國安概念進行“長臂管轄”。近年來,美國當局常以行政手段打壓制裁中國企業、逮捕羈押中國公民,手段卑劣。在本國人權狀況方面,美國更是劣跡斑斑。《2023年美國侵犯人權報告》披露:在國內,槍支暴力、種族歧視引發人權慘劇頻發,普通民眾的基本權利和自由被嚴重踐踏;在國外,美國長期奉行霸權主義、單邊主義和強權政治,肆意侵犯他國主權和人權。
行文至此,筆者不禁想起網絡廣傳的一句話:“部分美西方國家指責別人的事情,要麼它曾經做過,要麼它正在做。”再打個比方,美國就像班級裡的差生,將自己幹過的壞事強加在香港特區這個尊重法治和人權的優等生身上。美國這麼做,從來不是真正關心港人福祉,而是“內病外治”,將國內黨爭等矛盾轉移視線,利用一切場合否定香港的國安法律實踐,抹黑唱衰香港,妄圖達到“以港遏華”目的。
不過,香港發展的步伐不會被這些雜音阻滯,美國揮舞制裁恫嚇大棒必將遭到反噬、自食惡果。正如香港特區政府聲明指出:若美方一意孤行,藉所謂《認證法案》破壞港美本應互惠互利的關係,最終會損害美國及其企業的利益。
(作者系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副祕書長、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華菁會會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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