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教授公布《人工智能+策略》建議書,促請特區政府因應人工智能的發展,部署人工智能的策略和應用,為香港未來經濟和民生各政策範疇,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
今年兩會首次將“人工智能+”行動列入政府工作報告的十大工作任務之首,視其為推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動力。而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化改革部署,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提出香港同樣要“識變、應變、求變,通過改革實現更好發展”。而人工智能在新質生產力下,正是推動機制體制改革的重要工具。
黃錦輝在8月份向行政長官提交的《2024年施政報告建議書》中,已提出了制訂《人工智能+策略》的提議。為了提出更具體建議,他分析了香港現時各項人工智能的政策,並參考了北京、新加坡和韓國推動人工智能策略的倡議,撰寫了一份《人工智能+策略》建議書,提出支持人工智能發展的政策,助力企業搶佔人工智能新高地。
黃錦輝提出AI+三大願景及17項推動AI+發展的建議。
三大願景
一、引領香港成為卓越的AI研發和應用的先進城市;並推動人工智能研發和應用與大灣區其他城市聯通融合。二、政府擔當促進者(Enabler)的角色,創建優良生態環境;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改善市民生活質素,為經濟帶來新動力;以及,三、確保個人與企業從人工智能發展中獲益,而不是被人工智能洪流淘汰。
至於17項推動AI+發展的建議分為三大範疇,一是促成AI+政策略落實執行;二是賦能本地人工智能發展;三是保障中小微企與個人分享人工智能帶來的經濟紅利。
為促成AI+策略落實執行,特區政府應
(1)AI+主責部門:指定“數碼辦”為推動AI+策略的主責部門,落實策略的執行;
(2)成立AI+發展策略委員會:邀請學者、專家和業界翹楚就香港AI+的發展方向提出建議;
(3)建立AI+數據管治體系:推動數字經濟和人工智能的發展,確保數據安全;
(4)確立AI+焦點應用範疇:優先選擇專注AI技術成熟,而且服務需求殷切的領域,例如教育、醫療、社福和建築等,同時鼓勵商界和非政府組織應用。
(5)引進辦應重點考慮引進AI+龍頭企業,營造優良的人工智能生態環境。
要為本地AI+發展賦能,當局應考慮
(6)在創新科技署轄下增設AI+研發中心:加強本港AI研發和成果落地的效益;
(7)AI+open source:優化開放數據和開源程式運作,便利中小企和非政府組織採用;
(8)AI+國際數據交易所:設立國際數據交易所,整合分散資料,實現資料流通,滿足人工智能系統對優質數據的需求,發揮香港聯通世界的角色,提升我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
(9)AI+算力:加快超算中心興建和持續為算力作長遠規劃;
(10)AI+電力:確保人工智能算力需求的電力供應充足而穩定;
(11)策劃AI+零增碳行動,採用低碳能源,實現碳中和目標。
保障中小微企與個人分享到AI+經濟紅利,
當局應
(12)AI+的職場運用:率先為公務員提供人工智能認識和應用培訓課程,敦促他們在施政善用人工智能,提高施政效率。在企業層面,必須鼓勵各職場應用人工智能的技能,同時為可能被取代職位的人員,提供轉職和技能提升準備,培訓基層員工,避免出現大量失業情況;
(13)在AI+發展策略委員會下設AI+人力資源評估小組,每年評估人工智能人手需求,以及預測人工智能發展帶來的工種和職位變化;
(14)AI+人才培育:政府應與高校和培訓機構合作,調整大學學科,設立專門的人工智能課程和培訓計劃,培訓未來社會所需人才;
(15)AI+Buy:政府優先採購本地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以推動本土人工智能產業發展。這不僅能夠支持本地企業,還可以促進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
(16)AI+初創:建議建立專門部門協助初創企業融資,以及出售其產品及服務的平台,營造理想的成長環境,讓初創企業得以蓬勃發展;
(17)AI+資助:更新和擴展現有的“科技券”計劃,特別是資助私營企業的人工智能應用。這些資助應優先考慮採用本地研發的產品和服務,以支持本地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