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大學學者就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2024施政報告》作出回應,詳情如下:
一、嶺大校長秦泗釗教授回應有關「教育及人才」政策
嶺南大學(嶺大)校長及韋基球數據科學講座教授秦泗釗教授
1. 完善宿舍配套
嶺大校長及韋基球數據科學講座教授秦泗釗教授歡迎《施政報告》推出完善宿舍配套的先導計劃。他表示,隨著本學年起,政府資助的專上院校非本地學生限額提升一倍至百分之四十,本港高等院校有需要同步拓展教學及住宿空間,以滿足新增學生的學習需求。
秦校長表示:「住宿配套是非本地學生來港升學的基本需求,也是大學其中一個吸納人才的關鍵因素。隨著學生人數增加,土地資源有限將會窒礙香港發展成為國際教育樞紐。嶺大歡迎政府推出先導計劃,協助大學覓地並加快審批興建學生宿舍的申請。除了研究增加校內宿舍之外,探討公私營合作發展的『校外(Off-campus)宿舍』,亦有助大學分配宿位予主要到校外學習中心上課的學生(包括嶺大位於西九文化區M+大樓的『嶺大@西九龍』校外學習中心),有關住宿安排必須要以安全、易於適應為大前題。大學亦期待政府進一步研究放寬地積比率,以助大學釋出更多空間用作教與學、研究及住宿用途,助力香港發展成為國際一流的教育樞紐,進一步吸引更多海外、一帶一路國家和內地的頂尖學生來港升學。」
2. 培育未來人才 打造「留學香港」品牌
嶺大校長及韋基球數據科學講座教授秦泗釗教授歡迎《施政報告》提出,將香港打造成「留學香港」品牌。秦校長表示:「香港面對少子化及人口老齡化的問題,必須加強吸納海外及內地尖子,以填補出生率低導致各行各業面臨人才短缺的問題。目前,不少來自東盟及一帶一路國家的優秀學生及人才,由於未能負擔香港高昂學費及生活費,窒礙了他們選擇到香港升學發展的意向。嶺大歡迎政府增加以獎學金的形式,資助家境相對困難的非本地優秀人才來港升學,進一步加強香港高等院校的吸引力及競爭力,並宣傳『留學香港』品牌,助力香港發展成為國際一流的教育樞紐。」
3. 成立「教育、科技和人才委員會」
嶺大校長及韋基球數據科學講座教授秦泗釗教授歡迎《施政報告》提出,成立「教育、科技和人才委員會」。秦校長表示:「教育、科技和人才的三軌發展密不可分,我認為有關委員會的成立,將會是香港高等教育界發展成國際教育樞紐的重要方向。以嶺大銳意建設成為文理融合研究型大學,致力推動數字教育及使用人工智能教學為例,大學期望透過培育創新型人才,將知識轉化為實際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案,實現將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商品化的目標。教育強則人才強,科技強則產業強,我期待新成立的委員會,將會充分發揮高等教育界在教育、科技和人才方面的優勢,鼓勵本港、內地及國際頂尖人才畢業後繼續留港發展,推進高端人才集聚香港,使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進步,並增強本港國際高等教育及創新科技研究的影響力。
其他嶺大學者回應:
二、有關「發展低空經濟」的回應
嶺南大學跨學科學院助理教授(校長卓越青年學者)袁偉杰教授
·李家超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發展低空經濟的政策措施,對本地經濟及科技創新具有多方面的正面影響。首先,低空經濟包括無人機配送、測量、建築保養、安監巡防、農業植保等應用場景,這些創新應用能有效提升各行業的運營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尤其在物流、建築和應急救援等領域,無人機技術的普及可顯著改善現有的服務質素,並加強香港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領先地位。其次,低空經濟的發展需要建立先進的管理系統,這將推動通信技術、人工智能和數字產業的進步,帶動相關高科技產業鏈的發展,吸引更多科技企業和人才來港,促進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
·在與內地的合作方面,香港可以與大灣區及內地省市攜手推動低空經濟的發展。兩地政府可以在跨境無人機航線、清關安排等方面進行政策協調和合作,建立統一的低空飛行標準,實現無人機在跨境運輸中的無縫對接。此外,香港可與內地共同開發基礎設施,如低空通訊網絡、起降場、充電站等,這將有助於建立高效的低空管理系統,保障兩地之間的低空活動安全。透過這些合作,香港與內地能共同促進低空經濟的繁榮,並在全球低空產業競爭中佔據更有利的地位。
三、有關「解決劏房問題」、將合標劏房名為「簡樸房」的回應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助理教授黎苑姍教授
施政報告提出實施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展示了政府解決劏房的決心。我們期待政府稍後公布更多政策細節,特別關注以下四項:
1. 安置政策:政府將如何為受影響住戶規劃安置路線圖,確保他們在取締劏房的過程中能順利遷往過渡性房屋、簡約公屋、中轉屋或其他居所,並提供搬遷補償及津貼。
2. 執行方式:政府將如何釐定寬限期及如何檢控及懲治未有登記分間單位或未履行責任之業主。
3. 租金管制:政府會否透過進一步規管租金,例如實施起始租金,以調節可能因新制度而出現的租金上漲,以防止弱勢住戶「捱貴租」或被逼遷往更偏遠地區。
4. 支援措施:除7個社區客廳外,政府會否資助現有在各區服務劏房戶的地區組織在改善生活環境及安置安排方面支援住戶,以配合出租制度的實施。
四、有關「房屋政策及樓宇安全」新措施的回應
嶺南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及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教授邱勇教授
新措施 | 回應 |
推動公營房屋建築和管理數字化 101.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已挑選十條屋邨為智慧屋邨管理試點,明年起建立中央物業管理平台,在日常管理引入數字科技,提升管理效率及服務質素。房委會亦會由明年起逐步在新建公營房屋工程項目中應用項目資訊管理及分析平台,實踐工程項目數字化管理,善用三維數碼地圖、虛擬數碼模型等,提升工程效率。 | 本人十分歡迎政府推動公營房屋建築和管理數字化。物業管理數字化轉型可以結合傳統的物業管理模式與現代數字技術,令物業管理行業朝專業化發展。資訊科技、數字技術等的應用能實現遙距管理,令物業管理更高效、更智能、更便捷。加快物業管理數碼化步伐,實是配合香港智慧城市發展。 |
112.政府會為職業訓練局新成立的香港資訊科技學院興建校舍以及發展升降機及自動梯技術中心。 | 升降機事故近年頻生,更曾奪命,就非常值得關注。香港升降機及自動梯維修人手長期不足,青黃不接的情況嚴重,成立技術中心有望為業界填補新血。可是,要可以扭轉現時年青人不願入行的困局,還需改善維修人員待遇,還要解決維修工程「價低者得」等結構性問題。 |
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 解決「劏房」問題 161.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已提交報告,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將名為「簡樸房」。 162. 現時不同分間單位的情況差異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風、面積,以至是否有獨立廚廁或廚廁合併等方面,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取締不適切單位。現約有110 000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顯示分間單位有實際需求。由於把原有單位分間後出租的租金總收入比整個沒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類租賃。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簡樸房」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 163. 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我們會給予現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業主時間,進行所需工程。法例會設寬限期,期間不就違法出租採取執法行動。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登記制度只接受現有的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登記;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給予改建寬限期。由於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是已獲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而已登記的現有單位必須改建為合標的「簡樸房」,否則寬限期過後業主繼續出租不合標單位便屬違法,相關單位會有序被取締,因此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數目會逐步減少,直至清零。 164. 為讓現時分間單位業主和住戶有時間作好安排,政府會設定足夠的寬限期,並且會配合市場上「簡樸房」的供應,以及公營房屋的供應和政策,把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分批有序處理。房屋局局長將獲法例授權在寬限期完結後,按實際情況,決定何時針對哪些分間單位分批有序採取執法行動。 165. 政府建議「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副組長房屋局局長會公布細節,並諮詢立法會及持份者,制訂立法內容及登記時間表等措施。 | 本人認同政府推行認證制度,業主要出租劏房單位,就必須由專業人士申請認證,以確保有關劏房單位乎合相關標準。不過,本人對政府「以立法方式,制訂劏房出租制度」的提案有幾個疑問。 1. 標準是否完全根據法定要求訂定?會否出現一些「符合標準」但「不完全符合法規」的簡樸房?如果會的話,為何政府仍容許這些新「合標但違規」的簡樸房進入市場? 2. 為何要區分「現有」及「新進入市場」的劏房單位?為何不直接要求在「寬限期」屆滿後,所有出租的劏房單位都必須要是獲專業人士認證的「簡樸房」? 3. 登記制度只針對現在劏房單位,究竟登記制度所為何用?用作凍結調查(freezing survey)?抑或當成發牌制度? |
推進公屋重建 168. 房委會正進行11個重建計劃,今年內會公布重建彩虹邨的研究結果和細節,明年會公布西環邨及馬頭圍邨的重建方案。 | 本人贊成政府加快重建舊式公屋屋邨,因為這些屋邨維修費用高昂,加上設計及配置跟不上現時需求,不利政府推行「居家安老」政策。不過,要重建公屋屋邨,政府要評估對公屋居民(尤其是長者)的影響,盡量原區安置。另外,可以藉着屋邨重建的機遇,把重建後的公屋屋邨打造成新的社區地標,為社區注入新動力。 |
進一步改善樓宇安全及大廈管理 171. 民政事務總署透過「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兩年間先後於九個較多「三無大廈」的地區,協助成立約100個業主立案法團。計劃已在年中推展至全港,合約亦延長至三年。 172. 政府明年會於選定小區推行「聯廈聯管」試驗計劃,安排同一物管公司聯合管理鄰近舊樓,令「三無大廈」和舊式樓宇能以相宜的費用獲得基本管理服務。 | 「聯廈聯管」的概念可以一試,本人認為只要不牽涉大維修、大工程,舊樓業主/住客未必抗拒參與有關試驗計劃。不過,在實際操作上,仍有不少挑戰,例如像合租時有人中途退租,如沒有新租客頂替,其餘租客必要分擔更高租金。同樣的情況可能會在「聯廈聯管」中發生,所以一套清晰的「退場」機制是不可或缺的。 |
174. 政府會締造長者友善的樓宇環境,將提出有利長者生活的樓宇設計建議,分批實施。 | 因應本港人口老化問題,本人支持政府相關建議。政府除了通過修改《建築物條例》外,亦可以像推廣綠色環保建築一樣,用額外樓面面積/地積比率作誘因。 |
五、有關「扶貧及就業支援」的回應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助理教授歐陽達初教授
政府在是次施政報告中,提出了一些關注基層民生的措施,包括房屋、育兒、扶貧等,可算部份地回應了民間社會的聲音,紓減市民的一些經濟壓力。但面對不穩定及不似預期的經濟復甦,報告對社會保障的著墨較少,政府應考慮以下措施加強對基層市民的支援:
1. 扶貧及收入保障
·精準扶貧及保留相對貧窮線
目前政府傾向使用精準扶貧策略來識別有需要的群體,例如居於劏房的兒童、長者及單親家庭等。當然,這些群體及其相關的社會經濟處境,作為貧窮的風險因素是無可否定的。不過,以相對收入作為量度貧窮的指標,仍然有其重要性,例如反映整體社會與低收入住戶生活水平的差距。
因此,政府在重訂貧窮的量度方法時,應延續目前的相對貧窮線,再加入其他相關的指標,例如開支模式、資產、社會參與等,並進一步收集貧窮家庭不同範疇的數據。政府除了提供「社區客廳」、「共創明Teen」等計劃服務外,應制定更多元化的收入保障,包括制度化短期失業援助、兒童津貼、照顧者津貼等。
·改革在職家庭津貼,提高收入保障的覆蓋面
職津目前仍以3-4人在職家庭為目標群體,根據現時的工時限制及經濟審查,只有從事全職或較長工時的家庭可以受惠,但忽視了零散工的保障,亦削弱了家中第二名在職人士的工作動機,因為害怕失去領取職津的資格。政府應檢討職津的申請單位,對家中有第二名在職人士設有較高的收入上限。同時,因為較多年長的低薪工人未必可以滿足職津的工時要求,政府對1-2人個案應考慮放寬工時限制,提高貧困長者勞工的收入保障及工作動機。
·短期放寬長者生活津貼 長遠考慮引入養老保險
現時申請長津設有收入限制,但其水平只佔工資中位數約一半(為$10710),部份65歲以上長者因此面對工作與收入的兩難。全職工作可能令他們失去領取長津的資格,令長津未能覆蓋從事全職工作的中低收入長者。
短期來說,政府應提高長津的收入限制。當然,這可能會增加長津的個案及社會開支,所以長期來說,政府可引入三方供款的第一支柱,減少對「零支柱」(審查式長者福利)的依賴,亦減少審查制度對就業動機的負面影響。報告提到的強積金自由行終於實施,政府應收集更多僱員投資方式及結果的數據,以了解強積金制度是否強化收入的不平等。
2. 就業支援及勞工保障
·零散工人的保障
修訂「連續性合約」至4星期合計68小時,自然是改善零散工保障的一個起步。但目前本港的勞資關係仍是相當不對等,使用68小時作臨界線,僱主仍可以將工時安排至67以避過相關的責任。因此政府應再考慮按工時比例計算零散工的勞工保障,以增加保障而非合約的覆蓋面。
再者,政府似乎無意再介入對平台經濟及勞工權益。反觀新加坡及其他東亞地區,均已開始用不同的方式,將平台勞工納入保障的對象中。政府應檢討目前平台工人的職安健及賠償問題,加強對假自僱的規管及懲罰。
·改革僱員再培訓局及支援中高齡人士就業
政府提高再培訓局的角色與定位,特別是從「就業為本」提升至「技能為本」的方向值得肯定。短期來說,除了參與再培訓的資格及課程內容,應考慮從成人教育、成人職涯發展角度,著重建立成人(包括長者)的持續人力資本發展。因此,政府需預備加強對再培訓的社會投資,不再只著重再就業的速度及數量,而追求就業的質素。
除了整體的人力發展策略外,政府亦可考慮針對個別群體,例如長者、婦女、身心障礙者等,提供較度身訂造的就業及培訓配套,需持續檢討「再就業津貼試行計劃」的成效,特別對50歲以上人士的作用。政府應加強力度,從利得稅及企業支援的角度入手,創造更大的經濟動機,以及在配套上支援企業,創造年齡友善的工作環境及減低職場的年齡歧視。另外,國際上的積極勞動市場政策,都要加強需求面的介入,故除鼓勵龍頭企業參與外,整體商界、不同行業的協調亦需要政府有較強的角色,以釐訂人力發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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