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 柳道明
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都是涉及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內容,其中有的是對過去改革舉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據實踐需要和試點探索新提出的改革舉措。《決定》發布後,從中央到各地各部門,在三個多月內密集推出系列政策措施,充分激發了全社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頂層設計:中央層面政策密集推出
全會之後,中央層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涵蓋了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服務消費、完善市場准入制度、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等。國務院批覆了天津、南京、廣州、深圳、成都等五個城市2021年至2035年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全會就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圍繞五大領域、三大環節,部署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全會明確提出,“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就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就業促進協調聯動、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等作出安排。
全會明確了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舉措。為貫徹落實全會決策部署,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提出經過五年的努力,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行動計劃從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潛力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現代化都市圈培育、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等方面部署了四項重大行動。
全會要求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提出將碳排放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機制。
服務貿易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際經貿合作的重要領域,全會進一步對“創新提升服務貿易”作出部署。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在推動服務貿易制度型開放、促進資源要素跨境流動、推進重點領域創新發展、拓展國際市場布局、完善支撐體系等五個方面,提出了20項任務舉措、70多條具體政策措施。
作為落實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市場准入制度的意見》。該文件圍繞“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准入制度體系”,從合理設定市場禁入和許可准入事項、明確市場准入管理措施調整程序、有序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准入環境等方面作了一系列最新部署。
聞令而動:各部門精準施策促改革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9月8日發布《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全面取消了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全國範圍的外資准入限制措施由31條壓減至29條,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是提升引資規模和質量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進一步引導外資投向先進製造、高新技術等領域,持續優化引資結構,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10月10日,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是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草案堅持把改革開放後特別是十八大以來發展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有效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把對民營經濟平等對待、平等保護的要求落下來,既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又注重加強規範引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全會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明確提出要“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完善綠色稅制”。財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於10月11日印發《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完善以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為主體“多稅共治”,以系統性稅收優惠政策、“多策組合”的綠色稅收體系,支持我國經濟社會綠色轉型,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10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從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強化實施保障四個方面提出19項重點舉措。該意見聚焦美麗中國建設實際需要,統籌謀劃一批標誌性重大工程項目,加大對接融資支持。按照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要求,圍繞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生態保護修復等重點領域,搭建美麗中國建設項目庫,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準性。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會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部門,指導各地迅速行動,抓存量政策落實,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組合拳”,推動市場止跌回穩。這些政策充分賦予城市政府調控自主權,要求城市政府因城施策,調整或取消各類購房的限制性措施,降低居民購房成本,減輕還貸壓力,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國資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生態環境部等多個部門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落實全會精神推進改革的情況,各領域均有務實改革舉措在醞釀中。
落地有聲:各地因地制宜繪藍圖
全會之後,各地陸續召開省(區、市)委全會研究貫徹落實全會精神,中央確定的300多項改革舉措在全國各地落地開花。
北京提出,緊緊圍繞《決定》明確的總目標,持續深化各方面體制機制改革,到2035年,優化提升首都功能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機制創新更加深化,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動能更加強勁,民生保障政策機制更加有力,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的機制更加完善,率先基本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全會明確要求,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穩慎扎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上海提出,體系化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發展人民幣離岸交易、跨境貿易結算和海外融資服務,構建與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體系;豐富風險管理產品,打造全球人民幣風險管理中心。
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是《決定》的重要內容。廣東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大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廣東明確了500多項改革任務,提出圍繞塑造開放型經濟新優勢,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強化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深化“五外聯動”全方位改革,優化對內開放布局。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江蘇提出圍繞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健全提升優勢產業領先地位體制機制,“一群一策”支持國家級集群發展,構建群鏈企協同發展的生態體系,推動更多優勢集群向世界級邁進,全面提升江蘇製造業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全會指出,堅持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作為民營經濟最發達的省份之一,浙江提出著力推動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持續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建立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努力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
關於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陝西提出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更具先導力的教育發展體系、更具引領力的科技攻關體系、更具自主力的企業創新體系、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培養體系、更具耦合力的“四鏈”融合體系,推動西安“雙中心”實體化運行,更好發揮秦創原平台和“三項改革”點火器作用,不斷提升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
全會明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內蒙古提出全面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範區,實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工程,建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理論研究人才庫,打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思政教育品牌;優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考核評價體系,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做好對各民族在飲食服飾、風俗習慣、文化藝術、建築風格等方面的保護和傳承。
因地制宜促改革,凝心聚力謀發展。各地積極行動,全力投入到貫彻落實全會精神的大潮中。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中國式現代化是在改革開放中不斷推進的,也必將在改革開放中開闢廣闊前景。二十屆三中全會是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向廣度和深度進軍的總動員、總部署,必將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作者係國家部委研究員,本文刊發於《紫荊》雜誌2024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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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 柳道明
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提出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都是涉及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內容,其中有的是對過去改革舉措的完善和提升,有的是根據實踐需要和試點探索新提出的改革舉措。《決定》發布後,從中央到各地各部門,在三個多月內密集推出系列政策措施,充分激發了全社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頂層設計:中央層面政策密集推出
全會之後,中央層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涵蓋了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服務消費、完善市場准入制度、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等。國務院批覆了天津、南京、廣州、深圳、成都等五個城市2021年至2035年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全會就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圍繞五大領域、三大環節,部署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全會明確提出,“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的意見》,就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就業促進協調聯動、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等作出安排。
全會明確了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舉措。為貫徹落實全會決策部署,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提出經過五年的努力,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行動計劃從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潛力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現代化都市圈培育、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等方面部署了四項重大行動。
全會要求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提出將碳排放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要求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機制。
服務貿易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際經貿合作的重要領域,全會進一步對“創新提升服務貿易”作出部署。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在推動服務貿易制度型開放、促進資源要素跨境流動、推進重點領域創新發展、拓展國際市場布局、完善支撐體系等五個方面,提出了20項任務舉措、70多條具體政策措施。
作為落實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市場准入制度的意見》。該文件圍繞“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准入制度體系”,從合理設定市場禁入和許可准入事項、明確市場准入管理措施調整程序、有序放寬服務業准入限制、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准入環境等方面作了一系列最新部署。
聞令而動:各部門精準施策促改革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9月8日發布《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全面取消了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全國範圍的外資准入限制措施由31條壓減至29條,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是提升引資規模和質量的重要舉措,有利於進一步引導外資投向先進製造、高新技術等領域,持續優化引資結構,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
10月10日,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是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草案堅持把改革開放後特別是十八大以來發展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有效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把對民營經濟平等對待、平等保護的要求落下來,既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又注重加強規範引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全會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行了全面部署,明確提出要“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完善綠色稅制”。財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於10月11日印發《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全面實施水資源費改稅試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完善以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為主體“多稅共治”,以系統性稅收優惠政策、“多策組合”的綠色稅收體系,支持我國經濟社會綠色轉型,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10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從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強化實施保障四個方面提出19項重點舉措。該意見聚焦美麗中國建設實際需要,統籌謀劃一批標誌性重大工程項目,加大對接融資支持。按照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要求,圍繞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生態保護修復等重點領域,搭建美麗中國建設項目庫,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準性。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會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部門,指導各地迅速行動,抓存量政策落實,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組合拳”,推動市場止跌回穩。這些政策充分賦予城市政府調控自主權,要求城市政府因城施策,調整或取消各類購房的限制性措施,降低居民購房成本,減輕還貸壓力,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農業農村部、國務院國資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生態環境部等多個部門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落實全會精神推進改革的情況,各領域均有務實改革舉措在醞釀中。
落地有聲:各地因地制宜繪藍圖
全會之後,各地陸續召開省(區、市)委全會研究貫徹落實全會精神,中央確定的300多項改革舉措在全國各地落地開花。
北京提出,緊緊圍繞《決定》明確的總目標,持續深化各方面體制機制改革,到2035年,優化提升首都功能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機制創新更加深化,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動能更加強勁,民生保障政策機制更加有力,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的機制更加完善,率先基本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全會明確要求,推動金融高水平開放,穩慎扎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上海提出,體系化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發展人民幣離岸交易、跨境貿易結算和海外融資服務,構建與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體系;豐富風險管理產品,打造全球人民幣風險管理中心。
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是《決定》的重要內容。廣東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大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廣東明確了500多項改革任務,提出圍繞塑造開放型經濟新優勢,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強化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深化“五外聯動”全方位改革,優化對內開放布局。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江蘇提出圍繞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基地,健全提升優勢產業領先地位體制機制,“一群一策”支持國家級集群發展,構建群鏈企協同發展的生態體系,推動更多優勢集群向世界級邁進,全面提升江蘇製造業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全會指出,堅持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作為民營經濟最發達的省份之一,浙江提出著力推動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持續完善產權保護、市場准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建立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努力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
關於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陝西提出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更具先導力的教育發展體系、更具引領力的科技攻關體系、更具自主力的企業創新體系、更具競爭力的人才培養體系、更具耦合力的“四鏈”融合體系,推動西安“雙中心”實體化運行,更好發揮秦創原平台和“三項改革”點火器作用,不斷提升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
全會明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內蒙古提出全面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範區,實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工程,建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理論研究人才庫,打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思政教育品牌;優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考核評價體系,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做好對各民族在飲食服飾、風俗習慣、文化藝術、建築風格等方面的保護和傳承。
因地制宜促改革,凝心聚力謀發展。各地積極行動,全力投入到貫彻落實全會精神的大潮中。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中國式現代化是在改革開放中不斷推進的,也必將在改革開放中開闢廣闊前景。二十屆三中全會是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向廣度和深度進軍的總動員、總部署,必將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作者係國家部委研究員,本文刊發於《紫荊》雜誌2024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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