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杂志(记者 冯琳)北京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揽子经济增量政策部署,正式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两个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介绍,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提出将“监管为民”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核心理念,《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这一核心理念在执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指导意见》以优化执法理念为引领,通过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夯实执法基础,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近一段时期,个别案件查办中暴露出来的执法不规范、裁量不统一等问题,引发了社会舆论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热议。对此,况旭称,《执法行为规范》全面规定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的作风纪律、仪容举止、执法用语与案件办理等的基本要求,特别提出执法行为“八个严禁、十个不得”,要求坚决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机械执法、简单执法、消极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发生。《执法行为规范》结合不同执法场景,细化执法要求,针对性地设置执法用语与案件办理规范,有效约束、指引执法行为。特别列出11个执法场景下使用的执法用语,执法人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参照使用,形成16条案件办理行为规范,为具体执法提供务实指引。
况旭表示,两个文件要求把创新执法方式贯穿执法全过程。如何做到既有执法的力度,又有法治的温度?这是新时代执法部门必须答好的答卷。《指导意见》提出推行服务型执法,通过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将“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推动裁量统一、过罚相当,进一步统筹执法力度温度,让执法兼顾法、理、情,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事前,注重预警,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梳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对同类企业进行预警、提醒、敦促,有针对性加强督促和指导,从源头消除违法隐患,帮助经营主体强化违法风险防控意识,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事中,创新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遵循合法、合理、必要、恰当的原则,坚决杜绝处罚的随意性和“一刀切”。探索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积极探索创新合规宽宥、合规激励、合规承诺等方式,推动企业培育合规文化,自我纠错。事后,做好跟踪指导,提升执法效果。建立健全事后督导服务、整改核查、困难主体帮扶、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机制,加强行政指导,确保免罚不免责。同时,在质量管理、品牌培育、业态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帮助涉案主体纾困解难。
况旭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做好两个文件的宣贯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同时,也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培树典型做法,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满足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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