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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真:鼓吹“輕判”亂港頭目?於法不容!
文|董启真
近期,一些本港人士及外國傳媒和政客打着“香港需維繫開放多元特質”的旗號,試圖為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爭取寬鬆處理,甚至拋出“劃線特赦”的論調,聲稱“輕判方能彰顯寬容”,還將審判結果與“社會全面和解”、外資吸引力及香港的開放形象強行綁定。此等論調是別有用心,更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作為國際化大都市,香港的開放、多元、包容確實值得珍視與傳承。不過,開放絕不意味着對違法行為的姑息,更不等同於法律可因特定群體的訴求而妥協。鼓吹對國安案件“大罪小懲”“有罪不究”,是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公然踐踏。若放任其傳播,會縱容潛在的亂港分子更有恃無恐地觸碰法律紅線,侵害守法公民的權益,動搖特區的社會根基,並且危及國家的整體安全。“輕判即寬容”“劃線特赦”之說,是借開放多元之名,行破壞香港法治之實。
講到“社會大和解”,我們首先須正視2019年“修例風波”帶來的社會裂痕。該場風波之所以發生,一個主要原因是本港國家安全立法長期缺失,導致無法及時遏制危害國安的行為。好在香港國安法的出台和實施,司法體系對相關案件的公正裁決,有效震懾了暴力分子,香港局勢實現由動盪到穩定的轉折。這一轉變,為廣大市民提供了冷靜反思的空間,促其深刻認識到暴力和動亂的危害,凝聚起國安、港安才能家安的更廣泛共識。而在人心思安、“裂痕”逐漸彌合的當下,有人卻宣揚“以輕判、特赦換取社會大和解”等觀點,真正目的恐怕不是要“社會大和解”。畢竟近段時間,一些重大國安案件審判在即,不排除有關言論意在聲援國安嫌犯、施壓法官和檢控官。
至於把審判結果與外資吸引力掛鉤的論調,更是荒謬至極。香港之所以能吸引國際投資,根本在於其法治體系健全、社會穩定、營商環境優越。若然輕判甚至放生禍港國安要犯,將嚴重損害法治威嚴,更會向社會發出錯誤信號,甚或引發新的動盪。很明顯,以縱容違法犯罪者的方式“取悅”國際投資者,邏輯不通、於法不容,倘被信納必將後患無窮。
事實上,所有為輕判、放生亂港頭目的辯護藉口都是站不住腳的。鼓吹這些論調的人其實心知肚明,對亂港分子“網開一面”對香港來說只有壞處、沒有好處。他們不過是想藉此幌子,妄圖顛覆本港來之不易的穩定與繁榮。
(作者係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副秘書長、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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