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林曉輝
近日,河套發展署發布了《關於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勇當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探路先鋒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未來5年將通過79項改革任務,全面深化河套深圳園區的體制改革,旨在破解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構建與香港及國際全面對接的科研管理制度,將河套深圳園區打造成為國際科技合作的首選地和世界級科研樞紐。這一舉措無疑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也為我們展望其未來與香港的協作提供了清晰的藍圖。
《實施方案》圍繞四大核心領域——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科研管理體制機制、國際科技合作新機制以及國際化創新生態體系,提出了詳盡且富有前瞻性的改革任務。在創新要素跨境流動方面,20項具體任務將依託河套合作區的獨特優勢,打破跨境流動的壁壘,為中國全面融入全球創新網絡開闢新通道。科研管理體制機制的22項改革任務,則旨在引進國際先進科研規則,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管理制度,為集聚世界級創新資源提供制度保障。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構建國際科技合作新機制上,《實施方案》把握全球科技變革的機遇,通過15項改革措施,深化深港兩地的科技合作,推動雙方在市場化、國際化以及科技產業上的互補優勢進一步銜接。這不僅有助於提升河套深圳園區的國際影響力,更為深港兩地的科技創新合作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內的重大合作平台,其獨特之處在於“深港合作”的鮮明特色。未來,如何進一步做好與香港的協作,將是河套深圳園區發展的關鍵所在。
首先,應深化跨境創新要素的流動。依託“一國兩制”下的制度優勢,河套深圳園區應繼續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跨境查驗監管模式,確保科研人員、貨物、資金、數據等能夠自由流動,為深港兩地的科研合作提供便利。同時,應加強與香港在科研項目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產學研合作等方面的制度對接,形成統一的科研管理體系,提升合作效率。
其次,有必要建立更加緊密的國際科技合作網絡。河套深圳園區應充分利用其全球化的優勢,積極引入國際一流的科研機構與企業,同時加強與香港在國際產業標準組織、中試轉化模式及人才引進策略等方面的合作,攜手共建成為國際科技合作的首選地。透過深港兩地的協同努力,將河套深圳園區打造成全球科技創新的高地。
最後,還需優化營商環境,打造國際化的創新生態系統。河套深圳園區應持續完善相關的科研稅收政策、就業社會保障政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以及市場准入政策等,為國內外的科研機構和企業提供高品質的服務與保障。 同時,我們應當進一步強化與香港在知識產權保護及科技成果轉化等領域的合作,以共同營造一個開放、多元且創新的生態環境。
總體而言,河套深圳園區所發布的79項改革任務為其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今後的進展中,河套深圳園區需持續深化與香港的協作,充分發揮雙方的互補優勢,這樣可以共同建立一個世界級的創新平台和增長點。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憑藉雙方的共同努力,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將迎來更加輝煌的未來。
(本文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