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 莊蕾)北京報道:11月11日,教育部舉行新聞發佈會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並介紹教育系統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法律有關情況。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田祖蔭在會上表示,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的新征程上,頒布學前教育法,標誌著學前教育進入“有專門法可依”的新階段,為廣大適齡幼兒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對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夯實教育強國建設基點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田祖蔭指出,學前教育法是推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法律依據,行動准繩。下一步,教育部將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學前教育法,重點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動各地落實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法定要求,切實履行政府在普惠性幼兒園規劃、統籌建設、舉辦與支持舉辦的責任,適應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科學規劃配置學前教育資源,鞏固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一方面是要保障普惠性資源的有效供給,優化資源布局,增加人口流入地區普惠性資源特別是公辦資源,加強人口流動變化較大地區入園供需監測,確保有效滿足需求的同時,避免資源浪費。另一方面要提高資源供給水平,推動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優化班額和生師比,改善辦園條件,實現高水平資源優化配置。”田祖蔭說。
二是進一步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在投入保障方面,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各地依法建立完善財政投入長效機制,將財政補助經費列入各級政府預算,確保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占合理比例,建立起省市縣財政補助經費分擔機制,制定並落實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准或生均公用經費標准以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財政補助標准,健全學前教育資助政策,做到“預算有科目,撥款有標准,分擔有機制,資助有制度”。
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面,嚴格幼兒園教師資質條件,把好教師入口關,對失德失範行為零容忍。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隊伍工資待遇,提高教師培養層次和培養質量,加大教師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專業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幼兒園教師隊伍。
三是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監管體系。主要抓好四件事:第一是健全管理體制,要強化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監管機制。第二是嚴格源頭監管,推動各地嚴格把握幼兒園設立條件,加強幼兒園辦學資質的審核,督促幼兒園嚴格執行“先證後照”這樣的制度,經教育部門依法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後,再進行相應的法人登記。第三是加強過程監管,牢牢把握國家法律在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安全防控、師德師風、收費行為、財務管理等方面劃出的紅線和底線,完善動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督導評估、信息備案和公示制度,築牢規範辦學的保障網,讓家長和人民群眾放心。第四是強化責任追究,准確把握學前教育法規定的違反責任情形,對違法違規辦學的、教職工存在師德師風問題的,以及侵害幼兒權益的,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四是進一步提高保教質量。尊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推進科學保教。要加強幼兒園的專業指導,引導幼兒園堅持保育教育相結合,落實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支持幼兒主動探究學習,促進幼兒在遊戲和生活中健康快樂成長。嚴格規範保教行為,研究制定課程教學資源審定管理辦法,嚴格規範監管在幼兒園推行使用的課程教學資源。持續開展清理整治,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等不規範的辦園行為。強化保教質量的評估,深入推進幼兒園督導評估,落實《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樹立科學導向,引導幼兒園聚焦保教過程,加強自我評估,不斷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加強家長的科學育兒指導,繼續利用學前教育宣傳月等各類平台,面向家長廣泛開展科學育兒的宣傳,傳播正確的育兒理念和知識,形成家園共育的良好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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