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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部部署加強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工作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進一步提高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水平,豐富建設內涵,確保建設質量。
在總體要求上,《通知》提出,以產業園區為基礎,聚焦區域主導產業,堅持以教促產、以產助教,深化產教融合、產學合作,著力加強市域產教聯合體內涵建設,統籌規範現有市域產教聯合體,有序培育建設新一批市域產教聯合體,把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成為產教融合新形態、區域發展新機制。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內容,要求深化“四個合作”,即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推進“五金”建設,即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習實訓建設。同時,配套出臺《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標准(試行)》,設置基礎性指標、實質性指標、否定性指標3個一級指標,細分為16個二級指標、44個三級指標,各指標設置觀測點。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各在建聯合體嚴格對照建設標准查擺問題,加強規範引導。教育部將依據《通知》及建設標准對市域產教聯合體進行全過程跟蹤監測及動態管理,引導聯合體在服務區域發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通知》首次提出將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納入部省會商內容,教育部將與部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市(縣)政府、牽頭學校和企業進行會商,通過評估、調研、監測等形式,精准分批培育建設新設國家市域產教聯合體。《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共6家國家市域產教聯合體,分別為江蘇太倉、浙江寧波、浙江義烏、廣西南寧、四川宜賓、新疆昌吉。
《通知》要求,加強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組織保障、政策保障、經費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推動地方政府將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納入省市兩級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範圍,推動市委、市政府專題研究市域產教聯合體工作;推動市級政府出臺支持市域產教聯合體良性發展,能落地、見成效的政策包,明確金融、財政、稅費、土地、信用、就業等激勵政策的細化措施;推動市級政府、企業、學校安排市域產教聯合體專項經費,加大財政經費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產業資金投入,支持市域產教聯合體重大建設和改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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