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助45歲以下香港青年考大灣區9市公務員

廣東立法助45歲以下香港青年考大灣區9市公務員

日期:2024-08-02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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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7月31日表決通過《廣東省促進港澳青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就業創業條例》,以立法形式,鼓勵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支持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條例將於9月1日實施,包括推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考大灣區內地9市公務員、支持內地9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公開招聘港澳青年,並向合資格者提供就業和創業資助以及稅收優惠等。

鼓勵港澳青年在粵就業創業

條例提出,推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公務員;支持內地9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公開招聘港澳青年;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報名參加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等服務項目;支持內地9市招收港澳青年博士進入博士後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探索與香港、澳門相關機構合作開展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培養工作。

條例提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在內地9市就業創業的,可以享受就業補貼、創業資助、創業培訓補貼、租金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以及稅收優惠。

住房教育等多方面提供支援

在保障住房方面,條例提出,港澳青年在內地9市就業創業的,可以按照規定購買商品住房或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租房補貼。

在保障港澳青年子女教育方面,條例提出,在內地9市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其子女平等享受當地居民基本教育公共服務,在義務教育階段按照當地隨遷子女入學相關政策就學。省和內地9市教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支持引進港澳知名高等學校來粵合作辦學,支持發展港澳子弟學校和港澳子弟班。

條例所稱的港澳青年,是指45周歲以下、具有中國國籍的港澳居民。大灣區內地9市,指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

該條例將於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來源:新華社、香港特區政府粵港澳大灣區速遞

來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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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欣 校對:李博揚 監製: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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