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王宏志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2024年第三次專題推進會上表示,到2025年,國有企業必須普遍推行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要清晰界定“退出”標準,用好績效考核結果,進一步規範退出的情形,不能用違法違紀、到齡退休、主動離職等替代業績考核不合格的“退出”。
王宏志強調,要防止只有制度、沒有動作,深化提升行動實施以來尚未開展該項工作的企業,原則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動起來。同時要防止簡單以調整退出比例劃線、搞“一刀切”,真正體現強激勵硬約束。
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