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45人在一宗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中被定罪,顯示危害國家安全風險真實存在,社會必須時刻警惕。有關裁決並確立數項重要原則,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元素中的非法手段,應涵蓋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
李家超今日(6月4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有關案件共47人被起訴,當中45人被定罪,顯示犯罪計劃的規模大和嚴重性。至於餘下兩名被告,因為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串謀而未被定罪,律政司已向法庭表明上訴的意向。
李家超指,法庭確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行的發生和存在,目的是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
他說,裁決更確立數項重要原則,其一為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元素中的非法手段,不限於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或刑事罪行手段,應涵蓋違反基本法的濫權行為等其他非法手段。
其二,立法會議員應依據財政預算案,以及公共開支議案的利弊作審核和通過的考慮,此乃基本法第7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無差別地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議案,迫使政府同意政治要求,明顯違反基本法第73條規定,屬於濫用權力,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非法手段。
其三,涉及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足以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元素。
李家超強調,社會不可掉以輕心,要時刻警惕,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可突如其來。社會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政府才可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