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已經於月初正式開審,西方國家及關聯媒體一如既往借機“抽水”,先質疑人大常委會早前就香港國安法釋法可能破壞司法獨立,後抹黑香港的人權法治狀況。這些指鹿為馬,企圖誤導市民的言論實屬可笑。
就人大常委會釋法而言,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款,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法律”的職權,而香港國安法的第六十五條亦明確指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國安法有著憲制地位,加上國安法相關的案件經常涉及敏感資料,故不能簡單套用一般原則、程序和習慣來約束。因此,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合情、合理、合法,更是釐清問題的唯一途徑。釋法後能有效確保往後案件能依法辦事,是進一步維持香港的法治水平,與西方政客所指的“擴大行政當局權力且缺乏司法機構監察”觀點完全相反。
另外,西方政客又經常以偏概全地將香港國安法與海外人士離港拉上關係,甚至不理會實際數字作胡亂猜測。事實上,香港市民和全球資本對香港的信心指數持續回升,2021年母公司在海外及內地駐港公司達9,049家,創歷史新高。過去數天,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的代表團訪問了沙特阿拉伯和阿聯酋,當地官員和機構從未有詢問關於香港國安法的問題,他們反而在會談中清楚表述香港有“一國兩制”的優勢,最終促成簽訂13份合作備忘錄及協議。國際機構及商界的舉動顯示出人們對香港營商環境和法制上的信任,可見香港國安法為香港帶來了正面影響。
至於“47人初選案”方面,有媒體指出案中多數被告已“未審先囚”兩年,強調部分人屬溫和反對派,企圖爭取市民同情。但在眾多報導中卻未能提出不公的理據,皆因今次的案件是嚴格按照司法程序進行,體現了香港法治的公平、公義。在聆訊中,控方曾在庭上曾播出初選協調會議片段,顯示戴耀廷表示有意爭取主導立法會,並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權力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企圖癱瘓特區政府運作,以實現“攬炒十步”。接下來,相信仍會有更多新證據提堂,法院一定會以公平、公正的準則作出審判和考慮,將反中亂港、危害社會的人士繩之於法。
從上述各個觀點,我們可以發現西方國家對香港國安法的抹黑是完全站不住腳,每每只是希望以歪理煽動人民。日前,有人就以懷疑BB彈射穿西九龍法院玻璃幕牆,這才是對特區政府及香港法治的挑釁,警方必須全力緝兇,以防西方政客又再說三道四,抹黑香港未能依法辦事。
(作者係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雲浮市青聯委員,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