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廣西僑聯青年會副會長衛昕表示,3月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的歷史使命終於完成,這是香港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天的歷史時刻,更是香港特區履行憲制責任、譜寫由治及興新篇章的光榮時刻。筆者作為這一歷史時刻的見證者,倍感激動、倍受鼓舞,同時也有幾點感受分享:
一、立法義不容辭,履行憲制責任
制定《條例》是香港特區履行香港基本法、全國人大“5.28”決定和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的憲制責任和法定義務的重要舉措,是香港特區應對國家安全風險挑戰、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制度體系的“必答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已經拖延太久,近年來反中亂港勢力借“佔中”“修例風波”之機,行禍港亂港、顛覆國家之實。許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已充分暴露在廣大市民面前,這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更顯急迫性和重要性。中央對香港特區高度信任,授權香港特區自行開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廣大香港同胞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得到體現,充分彰顯“一國兩制”下“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制度優勢。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機構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實際行動,回報中央信任和市民期望。這是“必答題”,不是“選答題”。依法制定《條例》,符合特區憲制秩序,且與香港國安法緊密銜接,從而確保香港特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並繼續保障廣大市民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通訊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筆者相信,《條例》護國安、守“兩制”的根本屬性,必將護航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長治久安。
二、立法順應民意,內容優質完備
今年1月,特區政府啟動立法的公眾諮詢,並通過舉辦諮詢會等多種形式,認真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及時解疑釋惑。香港各主要政團社團和工商、法律、傳媒、教育、文化等界別代表團體積極發聲回應,紛紛表示23條立法“必須立”而且“應當儘快立”。在特區政府收到的諮詢意見中,超過98%是正面支持意見,充分彰顯了香港社會對23條立法具有普遍共識。近日,有關民調顯示,72%的受訪者認同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約67%的受訪者認為23條立法無損市民日常行使基本權利;約55%的受訪者對特區政府的宣傳解說工作表示滿意。最終,《條例》在立法會得到來自不同界別的89位議員支持,獲得全票通過。由此可見,《條例》順應民意、凝聚共識,得到香港社會普遍支持和認同,可以說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縱觀《條例》的立法過程,特區政府官員能夠深入細致回答議員提出的上千條問題,對各項條款作出具體清晰的解釋說明,同時認真聽取議員意見,積極研究吸納,與美國等普通法國家和地區的相關立法相比,程序更加嚴謹慎重,內容更加優質完備,《條例》必將成為香港構建維護國家安全制度體系的良法、善法。
三、立法護航發展,促進繁榮穩定
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一直是全球最自由、最開放、最公平的發達經濟體。2023年,香港銀行總存款同比增加5.1%,初創企業增加270家至接近4300家,創歷史新高。事實證明,穩定、安全而具確定性的營商環境,對於企業發展至關重要。面對當前複雜的國際政治及經濟形勢,健全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將更好維護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高度自治和特殊地位,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整體營商環境。
《條例》實施後,有關法律條文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會影響廣大市民的權利與自由。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和經濟運行方式繼續長期保持不變,香港對外開放的大門會開得更大,國際資本將在香港得到更好的保護;資金進出自由,貨幣自由兌換,香港國際自由港、獨立關稅區、最開放自由經濟體的地位將更加穩固。擁有健全的維護國安安全的法律體系,是所有國際金融中心的標配。筆者堅信,隨著《條例》正式實施,必將為香港創造一個更加和平安定的營商環境。屆時,香港各界可以更好地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讓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實現民族復興偉業中實現自身更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