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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長榮:亂港罪魁依法判刑 彰顯香港法治公義

日期:2024-11-21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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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蘇長榮

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的“35+非法初選案”於11月19日正式判刑,司法機構對包括亂港禍首戴耀廷在內的45名定罪人士,依法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順應民意,維護法治,彰顯公義。惟一些美西方國家的官員政客、反華組織、以至外國媒體,借機對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指手畫腳,甚至意圖為經已定罪的反中亂港份子“洗白”,用心極其險惡,行為極為可恥,而且一系列失實指控及惡意攻擊,更是無的放矢,含血噴人。

首先,在是次案件審理過程中,已有大量事實和證據,證明涉案被告策劃“35+”計劃的終極目的是破壞、摧毀甚至推翻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及架構,危害國家安全,情節極為嚴重。更甚者,涉案被告試動推行的“攬炒”活動,不僅是香港2019年社會黑暴動亂的亂源,使香港社會、經濟、民生受嚴重衝擊,背後宣揚的“違法達義”,更是推使千千萬萬香港青年誤入歧途、斷送前途的萬惡禍根。法院對戴耀廷等人重判是於法有據,罰當其罪。

其次,原訟法庭就有關案件審議多達118日,全程公開公正,同時逾300頁的裁決理由書,以及兩個歸納控辯雙方證人證供共超過400頁的附件,已詳細說明瞭法院對法律和證據的分析,以及達致定罪裁決的原因,加上法庭在長達82頁的判刑理由中,亦已清楚列出判刑理據和考慮。所以判決判刑絕對都是合法的,而分檔次確定量刑起點,綜合考慮被告在本案中的角色、作用和認罪因素確定刑罰,更是體現了罪責刑相統一原則,彰顯了香港特區的法治公義。

最後,犯罪者須為自己罪行負責,乃天公地義之事,可惜美國及一些西方國家在法庭審理期間,一而再再而三,通過肆意攻擊抹黑,甚至高聲要討伐恪守職責的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和法院法官,企圖助反中亂港分子逃脫法律懲治。可謂是打著人權民主之旗號,行不義不法之事實,背後意圖幹擾香港事務,打壓中國發展的醜惡面目路人皆知。幸而香港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人員始終秉持法治道義、專業精神,頂住外部勢力壓力,盡忠職守,依法審判、依法檢控、依法執法,充分體現了特區政府團隊維護香港法治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是次“35+非法初選案”雖暫告一段落,但未來香港特區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仍不容忽視,香港全社會都應從案中吸取黑暴的慘痛經驗,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一同推使香港走向更好明天。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立法會議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來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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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天源 校對:劉雨桐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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