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張培剛
全港約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二百多個公共屋邨,當中房屋委員會的公共屋邨佔據絕大部分,目前約八十三萬個公屋單位。公共屋邨的管理效能直接影響基層居民的生活質素。過去,“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溝通與合作平台,讓居民、管理公司及政府部門進行有效協作。然而,自2023年1月1日“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停止運作後,部分屋邨的管理質素有所下降。筆者認為,有必要重設類似“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的機制,以增強地區治理效能,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質素,提升基層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數。
房屋署公共屋邨的互助委員會於2023年1月1日前終止,原本的“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的運作亦同步終止。雖然相關部門已推行一系列措施擴闊與居民的溝通渠道,包括透過傳統和電子方式的溝通途徑,直接收集居民的意見。例如在屋邨住宅大廈地下大堂及屋邨辦事處設置意見箱收集居民的意見;採用電子及紙本方式進行租戶意見調查,以主動收集公屋居民對屋邨管理和環境衞生等的意見;在收集意見通告上展示二維碼和超連結,方便居民填寫電子問卷等等,但筆者認為未能完全達到過往的效果。
一、現行替代措施的不足
1. 缺乏有效的監督。過去,“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透過評分機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質素。但目前的替代措施〈如意見箱、電子問卷等等〉僅是意見收集工具,無法對物業管理公司形成實質約束。
2. 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素參差。由於缺乏有效的監督,部分屋邨物業管理公司僅會應付房屋署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未能達到以往的水平。例如,有些衞生死角沒有處理,日常反映問題後的回應速度和解決成效亦不如以往。清潔、保安、工程及環境衞生等服務水平有所下降,令居民的不滿逐漸增加。
二、重設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的必要性
1. 恢復多方合作平台。委員會成員除了包括房屋署經理、警方警民關係組警長、屋邨物業管理公司、保安公司、工程公司、清潔公司及區議員之外,應增加分區委員會委員、關愛隊隊員、在該屋邨開設辦事處的立法會議員,定期召開會議,促進多方協作,及時解決屋邨管理問題。
2. 恢復評分和引入跟進機制。恢復評分制度,實行有效的監督,讓議員、分區委員會委員、關愛隊隊員對物業管理公司的各項工作表現進行打分,並將評分結果與物業管理公司日後的投標資格掛鉤。此外,應制定清晰的改善計劃,確保居民的意見能夠落實。
3. 與現行小區關愛隊聯動。現時,每一個公共屋邨都有相關小區的關愛隊覆蓋,長期在區內服務,而且大部分關愛隊隊員也居住在當區,對該地區屋邨情況較為熟悉,容易發現屋邨管理的不足之處。他們與區議員及分區委員會委員聯動,能夠有效發揮協同作用。
三、結語
“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的作用不可忽視,鑒於過往經驗及現時措施的不足,筆者認為,應結合過往的成功經驗,重設“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或類似的定期會議監督機制,並融入關愛隊和分區委員會的協同效應,進一步增強地區自理效能,才能真正改善現時部分屋邨管理遜色的問題,提升屋邨居民的生活質素。
(本文作者係觀塘區議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