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 莊蕾)北京報道:4月24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及知識產權刑事保護典型案例。據介紹,《解釋》將於4月26日第25個世界知識產權日起施行。

最高法副院長陶凱元在會上表示,當前,知識產權領域侵權易發多發現象仍一定程度存在,犯罪行為呈現新型化、複雜化、高技術化等特點,社會各界創新創作主體對加強知識產權刑事保護的需求日益強烈。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犯罪行為類型,完善了入罪標准,增設了新罪名。因此,亟需制定一部符合中央政策和立法精神、滿足知識產權刑事保護需求的司法解釋。
陶凱元介紹,《解釋》具有四個基本特點:一是堅持嚴格保護,確保罪責刑相適應。二是堅持依法解釋,嚴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則。三是堅持法治統一,確保司法標准一致。四是堅持問題導向,凝聚法治共識。《解釋》共31條,具體分為五部分:一是商標犯罪相關規定。二是假冒專利罪相關規定。三是著作權犯罪相關規定。四是商業秘密犯罪相關規定。五是知識產權犯罪共性問題的規定。
發布會上,最高法、最高檢還同時配套發布了9件知識產權刑事保護典型案例,涉及實踐中常見的法律適用爭議問題,以幫助對《解釋》的准確把握和正確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