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榮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期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當中關於允許香港上市大灣區企業到深圳交易所上市的舉措份外矚目,《意見》中一系列新政讓大家看到了大灣區資本與人才協同發展的無限可能,也深刻感受到國家政策對大灣區建設的強大推動力。
從資本要素流動的角度看,新政將極大地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資本要素的自由流動。傳統經濟與新興經濟在大灣區共同發展,傳統產業需要資金進行技術升級和轉型,新興產業更需要大量資金支持其快速成長。允許香港上市的大灣區企業到深交所上市,為這些企業開闢了新的融資渠道。一方面,香港市場國際化程度高、融資靈活便捷,企業在香港上市已獲得一定的國際認可;另一方面,深交所市場流動性強、估值相對較高,企業回深交所上市能夠獲得更合理的估值,吸引更多內地資金。這種跨境上市的“H+A”模式,將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促進A股結構升級,為大灣區的傳統經濟和新興經濟注入新的活力。
對於港股公司而言,這一政策有助於推動其估值體系與內地市場接軌。以往,港股市場相對內地市場存在流動性及估值較低的問題,H股一般較A股存在一定折價。允許港股回深交所上市,將吸引更多內地投資者關注這些企業,提高其股票的交易活躍度,從而推動估值向內地市場靠攏。這不僅有利於港股公司自身的發展,也能進一步活躍深港兩地的資本市場,形成良性互動。
從深港交易所的合作來看,這一政策將強化深港交易所的協同效應。深港通機制自推出以來,已經推動了兩地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此次政策的實施,將使深港兩地在資本市場的合作更加緊密。深交所可以借助香港市場的國際化優勢,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者;香港市場則可以借助深交所豐富的內地資源和強大的流動性,拓展更大的發展空間。兩者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共同提升大灣區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力。
人才是推動大灣區發展的關鍵因素。值得注意的是,新印發的《意見》包括了完善便利人員流動配套機制、完善海外引進人才支持保障機制等舉措,將有助於推動大灣區集聚人才高地。對於位深圳的港企來說,能夠更方便地引進香港及國際上的專業人才,同時也能吸引內地優秀人才加入。人才的自由流動和集聚,將為企業的創新發展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推動大灣區在科技、金融等領域的創新突破。
深圳擴大開放的這一系列政策,為大灣區的資本與人才協同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大灣區企業又增了重大新機遇,相信大部分企業也會積極響應號召,為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相信在政策的引領下,大灣區必將成為全球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區域之一。
(本文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