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提出“要指導各地盡快細化工作方案,按照分擔比例安排好補助資金,確保按時足額撥付”“要加強動態監測評估,科學核算辦園成本,統籌好公辦、民辦幼兒園補助政策,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政策銜接和兜底保障”等舉措。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是涉及千家萬戶、事關長遠發展的重要惠民舉措,相關政策落地為系統推進教育公平改革提供了堅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學前教育取得跨越式發展,構建起覆蓋城鄉、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2025年1月印發的《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提出,“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范圍”。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通過多渠道擴大普惠性資源,學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水平大幅提高,“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截至2024年,全國共有幼兒園25.33萬所,在園幼兒3583.99萬人,學前教育專任教師283.19萬人,提前達到“十四五”規劃目標。與此同時,我國已有不少地區根據自身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狀況,積極探索實施了免費范圍不同、免費年限不同、免費內容不同的免費學前教育。在加快推動教育強國建設和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的背景下,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是促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對民生關切的積極回應,彰顯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學前教育的思想。
建立合理的財政分擔機制是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明確規定,學前教育財政補助經費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級預算。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地方統籌給予支持。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各級人民政府財政補助經費分擔機制。需注意的是,我國東中西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在人口結構、財力狀況、學前教育資源投入和發展基礎等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各地在細化免費學前教育政策的推行方案時,需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綜合考慮現實條件與迫切需求等關鍵因素,因地制宜做好此過程中所需的資金保障,嚴格按照既定的分擔比例落實補助資金,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同時,不斷拓寬經費籌措渠道,逐步構建起與政策實施相適配的投入保障機制和分擔機制,確保免費政策的穩定性和長效性。
“逐步推行”意味著政策落地需要一定的時間和條件,根據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建立優先序,循序漸進地推進實施。比如,在免費年限方面,可嘗試優先實現學前一年免費教育,待基礎穩固后,再逐步擴展至免費三年。免費內容上,可探索優先免除保教費,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將免費范圍延伸至其他相關費用。兜底特殊群體權益是政策公平、普惠的體現。優先滿足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及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接受免費學前教育的需求,有助於保障弱勢群體的早期教育機會,從源頭上推動社會教育公平的進階。類似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既能合理控制政策實施的總體成本,有效避免費用驟增對財政造成過大壓力,也能為政策的持續優化留出調整空間。
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要注意堅守質量底線。政策目標應聚焦於教育普及程度與質量提升“雙目標”,確保免費不降質。當前我國學前教育質量監管體系仍處於探索與過渡階段,推動完善以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為導向的學前教育質量評估體系與監測機制,有助於加強對實施免費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的動態監管。收集涵蓋辦園方向、保育與安全、環境創設、教師隊伍等關鍵指標和數據,可及時掌握免費政策實施效果、資源分配效能、教育質量變動及各方滿意度等情況,逐步構建起以質量監測評估為核心抓手的質量提升機制,引導辦好每一所幼兒園,促進幼兒園安全優質發展,推動免費政策與教育質量協同提升。
從“普惠”向“免費”的變革,既需要加強政策頂層設計和保障體系建設,也需加強政策執行的力度、社會協同的廣度、創新探索的深度,隻有這樣,免費學前教育才能真正從“政策紅利”轉化為“民生實惠”,為教育強國建設注入持久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