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〡楊志紅繼教協之後,香港民陣昨日(8月15日)也宣佈解散,在《香港國安法》的巨大威懾力之下,反中亂港組織紛紛如鳥獸散,實在大快人心。 作為一個長達19年沒有進行註冊,卻能夠長期運行的非法社團,民陣的存在本身就顯示了《香港國安法》落地以前,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巨大漏洞。幸好,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回顧民陣“禍亂”香港的19年,這個反中亂港團體多次組織非法集會,衝擊政府機關,瘋狂襲擊警察,破壞公共設施,甚至公然焚燒國旗;同時,他們還和境外反華勢力長期勾勾搭搭,用境外勢力的資金從事“港獨”非法活動,抹黑中央政府,危害國家安全……很多香港市民早就對他們的行為忍無可忍,積怨已久。昨天民陣宣佈解散,不少人拍手稱快。 然而,在民陣的解散宣言中,仍然把“反23條、反高鐵、反修例運動”……等視為“功績”,可見,民陣中人根本沒有認識到自身禍港、亂港的惡行,只是把“解散”當成逃脫法律制裁的“救命符”。對於這樣的僥倖心理,特區政府必須給予重擊,繼續依法追究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對有罪者進行起訴調查,用事實告訴那些有投機心理的團體或個人,破壞國家安全、擾亂香港安寧,必須付出沉重的代價!(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活力青年智庫總監編輯:張桔馨審稿:黎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