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 瑩 摘要: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是香港法治和政制制度的重要組成,目前內地憲法學界對於區議會的研究還不足。本文對香港區議會的產生和發展進行了歷史回顧,梳理了區議會從初始設計的地區性代議機關到地區性諮詢機構再到回歸後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的發展脈絡。本文指出,港英政府出於構建代議政制的初衷設立了區議會,在港英政府管治時期,區議會為香港市民提供了參與選舉的機會和經驗。在香港回歸之後,區議會發揮了反映基層民意、改善地區施政的作用。在香港政制架構中,區議會雖然是非政權組織,但激勵了政黨政治,區議會的選舉是民意的風向標,是政黨的角力場,並且對立法會選舉和特首選舉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 導 論目前內地學界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法學研究,主要涉及中央與香港特區的法理關係、人大釋法制度的完善、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建構等幾大塊領域。其中,對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研究又集中於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權力關係、立法會成員和特首的產生辦法也就是所謂“雙普選”問題。而作為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其中一環——香港區議會(District Council)卻鮮有研究者問津。一方面是內地研究者對香港區議會的長期忽視,另一方面,是香港社會對區議會制度改革和議員選舉的熱切關注,不能不說是理論研究與現實發展存在著某種程度的脫軌。筆者認為,對香港區議會的研究有其理論和現實意義。首先,雖然區議會在基本法中的定位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但香港政府提交的政制改革方案卻牽涉到區議會的組成和選舉;其次,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代議機關,區議會仍然承載著吸納和傳達基層民意的功能;第三,近幾次區議會選舉是香港政黨政治的晴雨表。因此,筆者認為,研究者在觀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制度發展的版圖時,如果對區議會的結構組成、角色作用、歷史沿革等具有基本的瞭解,會對整個版圖掌握的更全面。本文是對香港區議會發展歷史的一個簡要回顧,並探索區議會在香港政制架構中的角色作用。本文指出,港英政府出於構建代議政制的初衷設立了區議會,在港英政府管治時期,區議會為香港市民提供了參與選舉的機會和經驗。在香港回歸之後,區議會發揮了反映基層民意、改善地區施政的作用。在香港政制架構中,區議會對政黨競爭、立法會選舉和特首選舉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一、 區議會的地位和功能的歷史演變(一)港英政府對區議會的最初設計:地區性代議機關港英政府管治下的香港,以《英皇制誥》、《皇室訓令》等憲法性檔為依據建立起以港督為核心,行政、立法兩局為輔佐的政府體制。港督主持行政局會議,同時身兼立法局主席。行政、立法兩局作為港督的決策諮詢機構,其議員全部由委任產生(80年代立法局設立民選議席)。在地方行政層面,1935年由衛生局改組的市政局,是地區性的諮詢組織。港英政府時期的香港政制改革,基本上不外乎行政、立法兩局議席的設置,議員權力的調整。區議會是這一傳統政治架構裡的新生事物。港督麥理浩領導的港英政府從70年代開始大力發展新市鎮,解決市區人口擁擠的問題。隨著越來越多的市民遷居新市鎮,港英政府需要為這些居民提供參與市鎮管理的途徑。於是1981年港英政府發布《香港地方行政白皮書》,提出在香港的18個分區分別建立其各自的區議會,使居民“透過代表”,“提供意見和參與地區施政。” 除了新市鎮的發展,區議會的設立有另一時代背景,即中英對香港前途的談判。根據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新界租給英國99年,1997年6月租期就滿了。到了70年代,因為不明確97之後港英政府是否還有權處置新界土地,以及在前景不明朗的情況下仍然投資新界土地是否明智,實業家、銀行家、居民紛紛向港英政府表達他們的顧慮。在此形勢下英國政府開始與中方接洽商談97之後的新界土地契約問題。1979年麥理浩訪華,向鄧小平反映新界土地契約危機。於是以解決新界土地契約問題為契機,中英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啟動談判。英國政府起初試圖爭取繼續管治香港,後來看到中國收回香港的決心,就開始謀劃在中國收回香港後,如何保護英國利益。英國政府明曰“發展香港的民主架構”,背後企圖是讓香港“在短時間內完成獨立或自治”(independence or self-government),如同英國對新加坡所做的。港英政府成立區議會的目的是培育“地方自治政府的胚胎”,配合英國從香港的撤離。這也是英國一貫的“非殖民化”政策,目的是“建立一個受英國影響的,親英人士掌權的政府”。在港英政府對香港代議政制的部署中,區議會的意義主要體現為選舉和民意。一方面,在區議會選舉之前,普通香港市民沒有選舉的經驗。區議會選舉可以使普羅大眾得到民主的培訓,並造就地方民選領袖,培養政治精英。另一方面,區議會作為當時“地區內唯一可供市民參政的政府機構”,市民可以通過區議會反映民意,對地區事務提出意見,參與地區行政,改善地區層面的施政。 根據循序漸進的原則,1981年成立的第一屆區議會組成人員全部由委任產生,包括市政局議員、鄉事委員會主席、地區管理委員會的主要成員。按照《地方行政白皮書》的規劃,1982年香港首次舉行區議會的直接選舉,三分之一的議席由直選產生,三分之二由政府委任,是為第二屆區議會。此時的港督已經由尤德接任。英國政府一面繼續與中國政府商談香港前途,一面授意尤德加快在香港建構代議制的步伐。1984年7月,港英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此時中英尚未草簽聯合聲明,港英政府此舉其實是拋開中國政府,自己單方面為香港設計政治前程。1984年《代議政制綠皮書》提出,“逐步建立一個政制,使其權力穩固地立根於香港,有充分權威代表香港人的意見,同時更能較直接向港人負責”;並提出要加強區議會的代表性,指稱“這種實行由市民普選的代議政制概念,在區議會中體現得最廣。”區議會在此時的定位,是港英政府逐步推行代議政制的試驗田。由區議會這一地區層面的代議政制,逐步推廣至(香港政府的)中央層面。學者評價,“設立區議會是港英政府推行代議政制的開端”;“區議會的建立,是港英政府推行代議政制的開端。它第一次將香港劃分為若干選區,在選區內實行普選的直接選舉制度,向代議政制路向發展。”官方評價,“區議會選舉是政制改變過程的高峰。”1984年11月港英政府趁熱打鐵推出《代議政制白皮書——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1985年成立的第三屆區議會民選議席增加了一倍,民選議席占總數的三分之二。區議會的主席本來由政務總署的政務專員出任,1985年之後改為本區議員互選產生。從此區議會主席成為各政黨爭奪的職位,區議會日漸趨政治化。另外一個重要變動是,區議員、區域市政局議員和市政局議員組成選舉團,選出代表進入立法局,使區議會與立法局掛鉤。1985年十位區議員獲選為立法局議員。(二)港英時期區議會的實際作用:地區性諮詢機構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聲明》的“附件一”規定中國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將根據《憲法》制定並頒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據此,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於1985年7月成立,開始著手基本法的起草。1997年之後香港的政制架構,應當依據基本法的規定。港英政府卻無視中英的協議和基本法的起草,繼續單方面推進香港的政制建構。1987(此時港督已由衛奕信接任)年5月港英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考慮如何進一步發展香港的代議政制。前文說過,區議會的設立是港英政府推行代議政制的開端。港英政府意在建立一個由立法局、市政局、區議會組成的三層代議制。所謂代議政制,不僅包括選民選舉議員,還包括賦予議員議決和監督的職能。但直到80年代,“區議會”離真正的“議會”角色還很遠,“一般影響民生的決策權均與區議員無緣”。在1987《綠皮書》中,港英政府流露出擴大區議會職權的意向,提議在區議會原有的諮詢職能之外,更賦予其決策權和監督權。1987《綠皮書》提出區議會的擴權方案包括:“授權區議會就特別與所屬地區有關的某些事務做出決策和指示政府部門採取行動”;“地區管理委員會須向每次區議會會議提交一份詳盡的書面報告,闡述委員會的工作及向區議會彙報工作的進展”。如此,區議會就不再僅僅是行政機關的一個附屬性的諮詢機構,而儼然以代議機關的職分監督行政機關了。不過由於外部政治環境的變化,這份區議會擴權計畫並未得到施行。港英政府罔顧《中英聯合聲明》,單方推進香港政制架構的所為當然引起中國政府的不滿。在中國政府的抗議下,港英政府有所收斂。1988年的《代議政制今後的發展白皮書》開始強調香港代議制改革要與1997年之後的政制銜接。1988《白皮書》沒有賦予區議會決策和監督的職能,只是加強了其諮詢的功能。至此,區議會的實權化之路嘎然而止,始終未完成由諮詢機構向代議機關的轉型。1988年區議會選舉在這樣的背景下進行。當年投票率,成為歷年最低。1992年,末代港督彭定康上任。上任伊始彭定康就對區議會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取消了區議會的委任議席。在1994年的選舉中除新界以外其他各區的區議員全部由選舉產生。區議會的全面直選進一步刺激了香港的政黨政治。在1994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參選的757人中有53%來自各政黨,當選者中51.4%有政黨背景。至此,可以說區議會選舉的制度與實踐發展到了一個高峰。由區議會啟動全港性選舉的初衷應該說是實現了,但代議政制在區議會層面的建立,是不完全的。因為區議會的地位和職能始終停留於地方行政中的一個地區性諮詢組織,並不享有代議政制中議會的議決、監督等功能。這個區議會,是有名無實的“議會”。(三)《基本法》對區議會的定位:非政權性區域組織雖然區議會是港英政府在去殖民地計劃中匆忙推出的,其建立與發展也隨著中英談判的進程起起伏伏。但在香港回歸之後,區議會還是得以保留了下來。《香港基本法》的第四章“政治體制”一章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區議會就借此對號入座,成為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其責任是向政府反映基層民意,督促地區行政的改善。具體來說區議會的職能包括:1.就影響區內居民福祉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2.就提供和使用區內公共設施和服務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3.推廣康樂文化活動;4.在區內進行環境改善工程;5.在區內舉辦社區活動; 6.政府就地區和全港事務諮詢區議會,反映意見。區議員的工作包括:1. 出席區議會會議;2. 準備書面及討論檔與有關部門討論改善地區設施或服務;3. 成立地區辦事處服務選取選民和居民;4. 接受市民投訴,包括交通、環境、大廈管理等;5. 出席業主立案法團會議;6. 推動環保、保護樹木及保育古跡。舉辦社區文化節、修繕社區文娛中心、推動社區美化綠化工程等都是區議會經常主辦和參與的工作。作為民選機構,區議會在表達民意方面有其權威,區議員都在本選區設有辦事處,接受居民投訴,將居民的意見反映給對口的政府部門。因此,有區議會議員稱自己為溝通上下的橋樑。然而,仍然有許多區議員不滿足定格於此社區服務及橋樑溝通角色,呼籲區議會擴權的聲音不絕於耳。如何在基本法奠定的框架裏,充實區議會的權力,是有待研究的問題。二、區議會與香港政黨80年代初,隨著中英談判和港英政府政制改革的進行,香港市民出於對香港政治前途的關切,組建成立了一批論政團體,如匯點、太平山學會、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觀察社等。在區議會選舉以前,論政團體的主要活動是舉辦專題講座,組織民意調查,探討香港未來。區議會實行選舉之後,論政團體對區議會的態度也由起初的觀望發展到後來的參與。特別是前述1985年的區議會改革,使區議會議員有機會晉身立法局,更鼓舞了香港的論政團體。當這些論政團體“參加和組織各種各樣的選舉(全國性的、地方性的,甚至國際性的),爭取使本黨的候選人當選,向政治體系輸送政治領導人”時,這些論政團體已逐漸轉變為政黨。隨著1991年立法局直選,區議會為香港市民提供選舉訓練,從而為立法局直選做準備這一歷史任務也完成了。區議會在香港代議政制架構中的地位日益褪色。但香港勃然興起的政黨政治,又及時賦予了區議會新的角色:政黨競爭的角鬥場。這一角色,在香港回歸之後表現得更為突出。無論任何時代和地區,政黨都是由來自相似背景或對某類議題持有類似表態的人所組成的,政黨之間的立場卻有不同。香港學界和輿論界習慣於按照各政黨對特區政府的態度來劃分其陣營。蔡子強將香港的政黨分為兩個陣營:“民主派”與“(親)建制派”。香港媒體常用的稱謂是“泛民主派”與“親政府派”。顧名思義,親政府派對政府做出的決定,傾向於擁護支持,而泛民主派則傾向於抗議反對。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民建聯)、香港工會聯合會(工聯會)、自由黨,被視作親政府派;民主黨,公民黨、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則被看作屬於泛民主派。本文認為,這樣的劃分依據未免過於簡單,實際上香港各政黨的政綱和訴求是多樣化的,不能以“支持或反對政府”來一刀切地做出區分。例如自由黨由工商界人士組成,側重點在於推動自由市場。工聯會則是一個幾乎涵蓋全港各個行業的勞工團體,其主旨是為工人提供福利和培訓。各政黨在立法會和區議會的發言與活動也是視具體情況而定的。例如被視為親政府派的自由黨,作為其黨員的立法會議員劉健儀、方剛、張宇人等就多次在立法會上針對政府行政提出批評、質疑和質詢。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選舉及選舉方式直接涉及權力分配,因此成為建制派與反對派兩大陣營鬥爭的焦點。”因此儘管區議會職能有限,但區議會選舉依然吸引香港眾政黨熱切投入。香港市民對區議會選舉的參與也一向頗為踴躍,2019年的選舉投票率更高達71.23%(見表1,歷屆區議會選舉選民投票概況)。這是因為,第一,在區議會選舉中,各政黨曆練了本黨的競選能力,也宣傳了本黨的政治明星。第二,通過區議會選舉,各政黨更可以建立其在地區的力量,所以區議會選舉又成為政黨爭奪地區勢力的重要據點。區議會選舉是各政黨立法會選舉的熱身賽。如2007年區議會選舉中,某政黨在東涌北的候選人就說:“這次我們參選是明年立法會選舉的準備工作。我們試一試居民的反應。這樣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就更清楚怎樣在東涌北取得選票。”第三,“區議會選舉是連續四場大戰的首場。誰勝出,誰就能贏得氣勢,提升心理素質,為接踵而來的幾大選戰創造良好條件。” 目前,政黨的參與已經成為區議會選舉的重要一環,民建聯、民主黨等大黨幾乎主導了區議會的選舉,沒有政黨背景的獨立候選人相比之下是少數。例如,1999年回歸後首屆區議會的選舉中,全港有798人參選,390人當選,其中,176名民建聯候選人參選,當選83人,占全部民選議席的21%,173名民主黨候選人,當選86人,占全部民選議席的22%。區議會任期四年一屆,所以每四年就會舉行一次選舉。在2003年選舉中民建聯參選206人,當選62人,民主黨參選120人,當選95人;2007年選舉中民建聯參選177人,當選115人,民主黨參選108人,當選59人;㉟2011年選舉中民建聯參選182人,當選136人,民主黨參選132人,當選47人;2015年選舉中民建聯參選171人,當選119人,民主黨參選95人,當選43人。但全港18區,根據各區人口每次劃分的選區數量略有不同。2003年選舉中共有400個選區,2007年有405個選區,2011年共412個選區,2015年共431個選區,2019年則有452個選區。歷次選舉都規定每個選區只能選出一位區議員。歷次選舉中每個選區至少都有具有不同政黨背景的2至3個候選人競選,有的選區多達6人競爭一個席位,(個別的情況下一個選區只有一位候選人,因為沒有競爭對手該候選人自動當選)。2019年區議會選舉的競爭更為激烈,候選人數首次突破1000人達到1145人,平均每個席位就有2.5名候選人競爭。隨著時間推移,香港湧現出越來越多的新興政黨。回歸後陸續成立的政黨包括全民黨、公民黨、社民連、新民黨等等。這些政黨為歷次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注入新的血液,也令政黨在選舉中的角逐更加激烈。例如,2006年成立的公民黨就在2007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分走了一些大黨的選票。山頂選區傳統上被自由黨佔據,2007年選舉中卻選出了一位公民黨身份的區議員。2019年5月才成立區政聯盟更是在2019年的選舉中獲得24席,當選率高達77.4%,一躍成為區議會第三大黨。各候選人在宣傳單張中,除了介紹自己的政綱、政績外,都會標明其政黨背景(或無政黨背景)。除了在街頭散發宣傳單張、張貼選舉海報;實力雄厚的大黨的候選人還會出動宣傳車,沿街播放錄音。各黨的黨主席等明星人物也會走訪各選區,利用自身的號召力為本黨候選人造勢和拉票。第四屆區議會由2011年11月的選舉產生,任期是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1選舉是2010年特區政府政改方案通過後舉行的第一次選舉。2011年的區議會選舉結果如表2、表3所示。建制派政黨民建聯在是次選舉中獲得壓倒性的勝利。2015年的選舉結果沿襲也此前多次選舉,由建制派斬獲多數席位取得勝利(見表4)。與2011年選舉相比,本次選舉中湧現了更多新興的政黨,為特區選舉增添了更豐富的色彩。例如,經民聯繫由2011年選舉中的經濟動力政黨和西九新動力政黨連同成立,並在本次選舉中贏得了10個席位。此外,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創建力量等在第五次選舉中首次出現的黨派也爭取到了一席之地。而2019年產生的第六屆區議會選舉結果卻是翻天覆地(引自議員何君堯微博),反對派陣營以壓倒性的優勢獲得452個席位中的385席,建制派陣營僅獲59席,其他陣營候選人獲得8席。反對派一共贏得164萬票,建制派取得118萬票,得票比約為6:4。具體到民建聯與民主黨的競爭中,民建聯此次派出181位候選人,但最終只有21人成功當選。而民主黨派出的99位候選人中則有91位勝出(見表5)。從18個選區的總體情況來看,建制派除離島區依靠當然議員取得控制權外,其餘17區皆由反對派取得過半議席獲得控制權。這一結果與反修例運動中政府的疲軟應對和充斥暴力的不良選舉環境關係密切。如前文所述,區議會選舉是來年立法會選舉等重要選舉的揭幕戰。反對派在此次選舉中奪下多個原本由建制派佔領地區勢力據點,在之後選舉的政黨競爭中不可避免會對建制派帶來消極影響。結合第四、五、六次選舉的圖表,從表6中可以更為直觀看到,在最近的三屆區議會選舉中,少數政黨日漸活躍,席位的組成也日益多元化。首先,無黨派或者獨立候選人數所占比例不小。其次,除民主黨和民建聯兩大政黨外,其他民主派和建制派的黨派所占席位也日漸增多。這既反映了選舉競爭的不斷激烈,又反映了更加多元的利益訴求。三、區議會與立法會立法會相當重視區議會的意見。例如政府若向立法會提出在某一地區的工程建設規劃,立法會往往先徵求該地區區議會的意見,如果該區議會反對,立法會就不大可能通過此規劃並撥款給政府。除了工作上的聯繫,2010香港政府政改方案,還把區議會和立法會的選舉綁在了一起。2010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改方案的核心議題是立法會功能組別制度的改革。如前所述,港英政府時期,香港立法局的議員,都是由總督委任的。直到回歸前夕,港英政府才啟動了代議制改革。1984年港府發表了《代議政制綠皮書》和《代議政制白皮書》。根據這兩份檔,1985年,24名立法局民選議員由間接選舉產生,其中,10名由10個選舉團選舉產生,12名由12個功能團體選舉產生。選舉團是按照地區劃分的,如港島東,港島西;功能團體是按照職業劃分的,如商界,工業界,法律界。1991年,立法局引入了直接選舉,全港設9個選區,每個選區2個議席,有18名議員由直接選舉產生。回歸之後,按照功能界別選舉的做法被沿襲了下來。香港立法會60席中,地區直接選舉及功能界別議席各占30席。商界、法律界、工業界、教育界、醫學界等專業人士登記為功能界別的選民,不僅在分區直選中有選舉權,還有權選舉各自功能界別的立法會議員,這樣就比等只能在分區直選中投票的選民多出一張選票。圍繞功能組別的存廢,學界一直眾說紛紜。支持廢除功能組別的一派認為,功能組別違背了平等的原則,賦予部分社會群體以特權;並認為立法會應實行一人一票的普選。贊成保留功能組別的一派認為,功能組別有利於維護行政主導,而行政主導模式是《基本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設計的政治架構;在立法會為工商界保留功能組別的議席,有利於香港的經濟繁榮。立法會的功能組別直接影響立法會的成員組成,而立法會的成員組成,又直接影響香港特區的管治效率。“立法會的組成決定著它如何定位自身以及如何運作。簡言之,當越來越多的泛民派議員進入立法會時,立法會就變得越來越激進,反之亦然。”功能組別的改革因而成為香港特區政治發展的重中之重。曾蔭權在其施政期間促成了2010政改方案在立法會的通過。根據2010年通過的政改方案,2012年產生的立法會議席由目前60席增加至70席,分區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席及功能界別選舉產生的議席各占35席;新增的5個功能界別議席即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席由15名以上民選區議員從現任全體民選區議員中提名、再由原來不具有功能界別投票權的已登記選民選舉產生。這樣所有選民在2012年特區立法會選舉中都享有“一人兩票”,即一票投給分區直選議席、一票投給功能界別議席。如此一來,在功能界別席位中,從區議會產生的席位就占6席,遠超其他多數界別的1席。在分組點票的表決機制下,功能界別席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新增的5個議席又被稱為“超級區議會議席”。立法會選舉制度的這一改革使香港各界更加重視區議會選舉及其後續的影響。即將舉行的2020年9月立法會選舉就引發各界人士重視。不少人士擔憂反對派在區議會選舉中取得該功能界別下的優勢會導致立法會被反對派佔領,進而影響香港的管治效率。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也表示2020立法會選舉的攻防主戰場在功能界別。在反對派已可穩奪35個席位中的12席的前提下,若再能取得3個席位,反對派便可在立法會成為多數派。當前形勢下立法會選舉中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席的去向值得關注。區議會在香港政制中的影響作用只會加強而不會消弱。四、結 語本文回顧和總結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的產生和發展的歷史。區議會誕生於港英政府時期,設立初衷是啟動香港的代議政制;區議會選舉不僅為香港市民提供了普選經驗,也催生了香港的本土政黨。在香港回歸之後,區議會成為特區政府的區域諮詢機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回歸以來區議會在吸納和傳達基層民意、提供諮詢意見、社區服務、促進香港的區域治理等方面有著自身的貢獻。隨著香港政制的發展,區議會還具有了影響立法會選舉、影響政黨政治、逐漸參與決策、參與地區行政管理等職能作用。區議會的制度發展,應該以促進基本法順利實施為目的,既優化區議會的既有作用,也探尋發揮區議會功能的新途徑、新模式和新機制,使其更好地服務於“一國兩制”、基本法的有效實施,中央對香港特區的管治和香港特區的行政主導制。 表1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屆區議會選舉選民投票概況投票日全港選民總數*累積投票人數累積投票率11/28/19992,279,50481650335.82%11/23/20032,418,0781,066,37344.10%11/18/20072,958,9531,148,81538.83%11/6/20112,898,1801,202,54441.49%11/22/20153,121,2381,467,22947.01%11/24/20194,132,9772,943,84271.23%*:不包括自動當選選區的選民人數。資料來源:作者根據歷次區議會選舉官方網頁公佈數據製作。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2011年區議會選舉官方網頁公佈數據製作。資料來源:作者根據2011年區議會選舉官方網頁公佈數據製作。資料來源:作者根據2015年區議會選舉官方網頁公佈數據製作。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2019年區議會選舉官方網頁公佈數據製作。 資料來源:作者根據歷次區議會選舉官方網頁公佈數據製作。點擊返回主目錄(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爲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粵港澳發展研究院研究員編輯:嚴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