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兆麟
5月30日,香港迎來歷史性時刻——《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在此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親臨出席《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並有近60個國家和聯合國等20個國際組織派代表出席。
冀提升全球南方發言權
調解院的成立有助於超越零和思維,促進國際爭議的友好解決,構建更為和諧的國際關係,與訴訟、仲裁等現有的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相互補充,同時希望國際調解院可增強發展中國家參與度、推動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向公平普惠的方向發展,並提升全球南方在國際治理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
公約談判國一致同意香港成為國際調解院的總部所在地。王毅表示,香港回歸本身就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成功範例,“一國兩制”取得的成功使香港的繁榮穩定展現更加光明的前景。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營商環境便利、法治高度發達、兼具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優勢,在國際調解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
而從人才儲備來看,香港除有國際仲裁中心外,還有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香港仲裁中心、華南(香港)國際仲裁院、上海國際仲裁(香港)中心等,擁有大量具備專業能力的調解專家。
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將為香港打造亞太區法律教育樞紐提供重要助力。目前香港多所高等院校的碩士課程,其中就包括調解內容。建議未來可以開設專門的調解學位課程,培養調解人才。國際調解不僅需要法律知識,還要求掌握國際關係、世界歷史文化等領域知識。因此,課程設置應注重培養調解員的綜合素養,以滿國際調解院對專業人才的高標準要求。
(作者為國際關係學者、海南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