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論壇》專稿/轉載請標明出處
江樂士(英)| 香港特別行政區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法學教授
香港憑藉區位優勢、法治根基與國際視野,已發展成為仲裁調解服務重鎮。國際調解院是世界上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與海牙國際法院、常設仲裁法院等機構比肩。這意味著香港的調解實踐正與全球願景同頻共振。
2025年5月30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儀式並致辭。這場歷史性盛會吸引了外交部長王毅及60餘國代表、約20個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參與。李家超稱,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深感榮幸」,強調這座城市「始終堅持建立橋樑而非架設壁壘」的特質。

此言非虛。香港健全的法律體系使其成為替代性爭議解決的理想平台。李家超闡釋國際調解院將為不同文化、語言和法律體系的國家提供基於相互尊重的國際爭端解決途徑,這一願景令人矚目。
憑藉區位優勢、法治根基與國際視野,香港已發展成為仲裁調解服務重鎮,尤其在商業糾紛解決領域表現突出。1997年以來,特區政府積極推動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成效顯著。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這一戰略已見成效。
在中國等主張共商共建原則的國家完成《建立國際調解院公約》談判後,各方商定於5月30日在香港舉行簽署儀式(後續將進入成員國批准程序),並確定國際調解院總部永久落戶香港。這座前灣仔警署歷史建築內的現代化辦公區即將竣工,屆時該機構將成為享有外交特權的獨立國際組織——全球首個專門通過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其意義無論怎樣強調都不為過。
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使香港與海牙國際法院、常設仲裁法院等機構比肩。中央政府對香港始終寄予厚望並不離不棄,如今這份信任終得回報令人欣慰。仲裁與調解猶如一枚硬幣的兩面。雖同為成本高昂民事訴訟的替代方案,但存在顯著差異:仲裁需雙方在締約時約定由獨立仲裁員裁決爭議,其決定具終局約束力;調解則更為靈活,調解員通過對話推動雙方達成協議但不直接裁決。在這兩個領域,香港都是公認的領軍者。根據2025年倫敦瑪麗女王大學國際仲裁調查,香港與新加坡並列亞太區首位,全球範圍內僅次於倫敦,位列第二。這些成就充分彰顯香港在複雜國際環境中的韌性。
儘管仲裁歷史更悠久,但調解正日益凸顯價值。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指出,調解已成為解決複雜爭議的卓越管理工具。事實上,《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可能危及國際和平的爭端應優先通過談判、調解等和平方式解決。聯合國前秘書長潘基文也曾強調,調解是預防、管理和解決衝突的最有效手段之一。這意味著香港的調解實踐正與全球願景同頻共振,站在了歷史正確的一邊。
調解可應用於國家間爭端、國民涉外糾紛及企業商業爭議等多場景。在香港設立提供頂級調解服務的專業機構,必將惠及各方,尤其有利於中國與全球投資夥伴(包括那些希望在中國內地開展業務的企業)。
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對香港意義非凡。它向世界宣告:這座城市已成功擺脫2019-2020年企圖破壞「一國兩制」的行徑帶來的陰霾,不僅重返國際舞台,更在持續增強影響力。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5年4-6月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