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在與申訴專員舉行的會議上,筆者首先對申訴專員公署(公署)的多項工作給予肯定:
🔵“正面看申訴”:公署採納本人建議,在2024年以雙軌嘉許制度,向19名申訴人頒發感謝狀,鼓勵市民提出具建設性的建議
🔵“發揮職能 改善民生”:公署在2024/25年度開展了8項主動調查行動,提出148項建議,較去年大幅增近40%,且全部獲得接納;調查課題緊貼民生需要,當中包括觸發筆者於6月25日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相關書面質詢的“政府對建造業職業安全及健康的監管”報告,對提升民生福祉發揮正面作用
書面質詢:工地安全與承建商的管理
其後,筆者就以下事項向專員作出提問:
“人”“事”兼治
5月9日,專員應邀與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以及相關高級官員會面,就強化部門管理制度和績效問責進行交流;
🔸對於公署的調查,就專員觀察所及,除了在“事”的層面落實建議外,在時任負責人員的問責方面是否有所體現,從而加強警示與防範作用?
專員回覆:
🔹公署的職責是調查有關行政失當的申訴,並要求有關部門接納及落實建議;至於行政管理方面的人員問責及懲處,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最近表示,看過申訴專員、審計署報告,知悉前線有疏漏,並正研究建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以強化政府部門主管及高級公務員的領導作用。期望公署的報告能充分發揮效用,協助行政長官加強相關人員的問責性,強化政府治理效能。
與時並進 更新調查對象
公署的調查對象僅限於《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附表1列出的27間機構;
🔸隨著公共行政架構不斷演變,如有合適的新部門或機構,公署會否研究將其納入附表 1?
🔸附表1所列的“九廣鐵路公司”因改制已基本上停止運作,鑑於鐵路服務與民生息息相關,會否研究將港鐵公司納入附表 1?
專員回覆:
🔹備悉議員意見,會進行研究並認真考慮
🔹關於納入港鐵公司一事,由於港鐵是龐大的私營機構,相信將其納入監管會是大動作
歡迎聽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