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今日(10月13日)舉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行政長官由400名選委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
今年是澳門回歸祖國25周年,也是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法》修改後首次舉行行政長官選舉。已獲確定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岑浩輝是本次選舉的唯一被提名人,他獲得386名選委提名。
今年62歲的岑浩輝於1999年12月20日獲任命為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院長。今年8月28日,他正式宣布參加澳門特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
選委會委員須帶備澳門永居身份證及選委證投票
行政長官選舉今日上午於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舉行,投票站內設有32個劃票間(包括2個無障礙劃票間)和8個投票箱,供全體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劃票及投票之用。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提醒選舉委員會委員,今早須帶同個人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管委會發出的選委證前往投票站。
管委會提醒,選委會委員於今日早上9時至10時期間,帶同個人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管委會發出的選委證,從中葡綜合體正門經登錄後進入票站,等待投票程序開始;如遺失或忘記攜帶選委證,可向現場工作人員查詢。
屆時,選委會委員完成投票後,將隨即進行點票、唱票、總核算工作及宣布選舉結果等程序,管委會就各個環節均已作好工作部署。
選委會委員須使用專用印章在選票上的方格蓋印
選委會委員在劃票間內,必須使用管委會提供的專用印章在選票上的方格蓋印;非按上述方式填劃選票,或在選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繪畫、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均視作廢票。選委會委員亦須確保投票保密,並在劃票后即時將選票放入投票箱內。同時,禁止在投票站範圍內使用具錄影或拍照功能的手提電話或其他電子媒體方式記錄選委會委員本人或第三人在選票上表達的投票意向,違者構成《刑法典》第312條第2款所指的加重違令罪。
此外,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相關規定,選委會委員不得在投票站內及其運作的建築物外100公尺範圍內透露其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任何人亦不得以任何藉口迫使其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否則會構成違法行為。
相關投票站設置及所有選舉安排都已準備就緒
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昨日(12日)前往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視察及了解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埸地和準備情況,並聽取澳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匯報。賀一誠指示管委會全力確保《行政長官選舉法》修改後的首次行政長官選舉,依法有序地順利完成。
賀一誠表示,去年修訂的《行政長官選舉法》,旨在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10月13日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深具意義,將是繼選委會委員選舉後,突顯修法成果的再一次重要體現;因此,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須在既有的良好工作基礎上,深化部署,全盤審度,力求選舉流程中各項細節均得到妥善安排,支持全體選委會委員更好地盡責履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選出第六任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