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記協”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15日上午,湖南媒體發布視頻稱,市民舉報在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買到疑似不合格產品,記者實地採訪過程中遭企業負責人阻撓。視頻畫面中,一男子從記者手中搶過攝像機並重重摔碎,並試圖搶奪記者手機。目前,該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視頻一出,令人愕然,引發眾怒。恰如中國記協所指出的,採訪是記者的權利,正當輿論監督受法律保護。這位企業負責人公然砸毀記者攝像機,究竟哪來的膽子和底氣?對此,這位負責人稱,“事情發生像鬼一樣,確實是衝動了,不能違法”。
輕飄飄的一句“像鬼一樣衝動”,暴露出當事人對法律與監督的雙重漠視——攝像機被摔碎的那一刻,法治的尊嚴以及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也碎了一地。
所謂“衝動”,不過是抗拒監督的託詞而已。該負責人面對消費者時裝得坦坦蕩蕩,記者一來就原形畢露。這種兩面派做法說明,砸攝像機根本不是情緒失控,而是骨子裏敵視輿論監督。真金不怕火煉,產品若真沒問題,何必怕記者正常採訪?暴力阻攔,只會引發更多公眾質疑。
《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明文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機構及其新聞記者合法的採訪活動。接到企業疑似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線索後,記者有權進行採訪。無論是誰,面對記者採訪都不應濫施暴力,“衝動”也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
暴力阻撓記者合法採訪、摔砸採訪設備,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可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的處罰;若毀壞價值較高的設備,還可能觸犯刑法——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等待這位企業負責人的將是法律的懲治。
企業害怕鏡頭,說到底還是自己心裏有鬼。第三方檢測報告顯示,涉事電纜不僅低於國標,連企業自己定的標準都沒達到。記者想幫消費者弄明白此事,企業卻用拳頭回應,這種操作無異於自砸招牌。信譽比黃金還貴重,砸向攝像機的每一拳,都砸向了自家生意的根基。
監督鏡頭其實是市場的“照妖鏡”。攝像機被摔砸、記者被推搡,傷的不只是媒體,更是整個社會的監督網絡。企業負責人那句“不能違法”的醒悟來得太遲了,若不能真正學會敬畏監督、敬畏法律,只會成為法治社會的反面教材。
每一次追尋真相的努力都該得到保護,每一起阻撓記者的惡行都應受到懲罰。唯有如此,才能使更多企業在面對鏡頭時學會用事實說話,而不是用暴力溝通。
靠拳頭不能捂住問題。越是“捂蓋子”,越容易“捅婁子”。所有企業都該明白一個道理——砸記者攝像機的拳頭舉得越高,法律的鐵拳就會落得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