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敏華
2024年11月19日,由反對派策動,意圖癱瘓特區政府有效合法施政的所謂“35+顛覆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我們認為,當日完全是香港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以來,得以彰顯其重要性及權威性的里程一天!
該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所謂“35+顛覆案”之終極目的,在於顛覆特區政治制度,製造管治危機。據主審法官表不,“初選”案如無一眾被告之參與,謀劃根本不能開展。若謀劃繼續進行,並得以落實,將嚴重癱瘓政府運作,並無可避免地造成香港局勢不穩,導致香港特區出現憲制危機,加上所謂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攬炒”香港,將令市民受苦,陷入痛苦深淵,其禍害深遠,嚴重性不止於推翻特區政府。
當法庭作出公正判決之後,一眾外來勢力,如澳洲外長、英國外交發展部政務次官、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美國駐港總領館發言人等,均就香港特區法院依法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作出之量刑判決橫加指責,詆毀香港民主、自由、人權、法治,攻擊抹黑香港國安法,干預特區正當司法。對此,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已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
我們認同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所指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被告戴耀廷等人,組織的所謂“泛民陣營初選”,不具有任何法律基礎,根本不是追求什麼“自由民主”,而是圖謀癱瘓特區政府運作、顛覆國家政權,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有關規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公正審理案件,天經地義,不容置喙。少數國家不曾反思自身的國安法以及維護國家安全行為是否侵犯人權自由,反而對香港國安法說三道四,公然踐踏香港法治,其虛偽雙標令人不齒。對於外部勢力對香港法治的抹黑攻擊和干預,其行為之雙重標準,其言行之無理抹黑,我們深表不滿,並予以強烈譴責!
事實上,我們認為是次法庭之判決,既能反映罪行之嚴重性,並顯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必須予以嚴懲,同時為一系列國安案件之審理樹立標杆,向社會傳達清楚信號,法庭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絕不姑息,依法制裁絕不手軟!而法庭在量刑時,既考慮香港國安法罪行條款,也兼顧本地刑法所跟隨的普通法原則,體現香港國安法與本地法律兼容互補,尊重“一國兩制”精神。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本案說明,任何人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香港是法治的地方,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沒有任何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
國家之繁榮昌盛,國民之安居樂業,全繫於國家安全。因此,我們絕對支持是次法庭之判決,而且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致力維護國家安全及香港社會繁榮安定之一切舉措,並定當盡一己棉力,為香港推動及維護國家安全作出全力支援及全方位之貢獻!
(作者為九龍西區各界協會會長、港區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