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昨日宣布,“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將於明年年底成立,並會由明年起分階段推行“第一層審批”新藥註冊機制,至2030年全面推行。這標誌着香港在醫療監管、藥物自主審批和產業創新邁出關鍵一步,有助未來進一步掌握藥物研發與註冊主動權,提升醫藥產業優勢,為內地藥企“走出去”和國際藥企“引進來”發揮“超級聯繫人”重要角色,打造香港國際醫療創新樞紐地位。隨着特區政府逐步推進、穩步落實,實現“好藥港審、好藥港批、好藥‘區’用”指日可待,讓香港市民以至粵港澳大灣區居民都能夠受惠,獲得更“平、靚、正、快”的創新藥物和突破性治療。
衞生署昨日宣布“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的成立時間表及推行新藥“第一層審批”路線圖,反映行政長官李家超自2023年在施政報告提出發展香港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加快改革藥械審批制度以來,特區政府持續積極作為,穩健有序高效地朝向相關目標邁進,始終關心加快讓患者獲得先進治療的福祉。
現行“第二層審批”機制要求新藥須先獲海外機構批准,導致審批流程冗長,患者往往需等待數年才能用上新藥。而“第一層審批”機制允許香港自主評估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無需依賴海外認證,可大幅縮短新藥上市時間。例如,在現行“1+”機制下,已有11款新藥獲批,其中5款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部分藥物價格更下降三成,直接減輕患者負擔。可見未來當“第一層審批”全面實施後,香港市民有望更快獲得更便宜的創新療法,尤其對重症和罕見病患者而言,這無疑是燃旺生命希望之火。
推行“第一層審批”機制對香港以至國家而言皆意義非凡,其透過健全的系統獨立審批新藥的註冊申請,有助香港掌握主動權,擺脫對外國註冊的依賴。現時作為“國際醫藥法規協調會議”(ICH)的觀察員,香港正積極參與當中事務,目標於2027年成為其監管機構成員,提升香港監管體系的國際認可。通過與國際標準接軌,香港審批的藥物將獲全球認可,進一步提升其國際地位,未來更可助力國產藥物打破西方認證壁壘,增強國際影響力。
香港擁有雄厚的生物醫藥科研能力,具備充足的藥物評審條件,惟過去受審批機制所限,本地研發的新藥需先於海外註冊,打擊科研和企業落戶的積極性。“第一層審批”機制將為推動本地生物醫藥科研與產業發展,提供政策和制度上的支持與配合,有助吸引更多藥企在港開展研發和臨床試驗。更重要的是,在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加速融合發展的趨勢下,大灣區擁有8,600萬人口的巨大市場和病例資源優勢,為藥企研發產品提供足夠數據支撐,顯著增強本港審批機制的公信力。
未來,特區政府應配合“香港藥械監管中心”的成立盡快完成立法工作,包括制定新藥械監管法例,為全面推行“第一層審批”提供法律基礎;同時,應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引進國際專家,並優化電子註冊平台,提升審批效率。
此外,香港應深化與本地、內地及國際機構的合作,例如借助“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和“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中心”的協作,整合兩地臨床數據資源,推動多中心跨境試驗,並積極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等國際機構建立互認機制,使註冊審批結果得到國家和國際的廣泛認可,既助力國際藥企進入內地市場,又協助內地藥企開拓國際市場,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鏈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