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決定》共2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農曆除夕、5月2日,增加後春節放假4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勞動節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是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
按照上述原則,現將2025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調休。
二、春節:1月28日(農曆除夕、周二)至2月4日(農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調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調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節: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國慶節、中秋節: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調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來源:綜合國務院辦公廳、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