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 莊蕾)北京報道:10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及人民法院追究司法責任與保護依法履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孫鎮平在會上表示,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探索民主實踐百年奮鬥的重要政治成果,是實現為人民司法和司法公正的重要法治創造,是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是新時代完善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的重要實踐形式。
孫鎮平介紹,201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人民陪審員法,這是我國歷史上首部關於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專門法律,標志著人民陪審員工作進入新的歷史發展階段。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完善人民陪審員參審機制,保障人民陪審員參審權利,延伸人民陪審員參審職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作出積極貢獻。
孫鎮平指出,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在司法領域依法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安排和直接形式。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司法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審判活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一是拓寬人民陪審員來源渠道。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推動選任理念由“方便、好用”向“廣泛、隨機”轉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機關抽選、人大常委會任命、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使用”的選任機制,實現選用分離,全面推行以隨機抽選為主體、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為補充的選任模式,人民陪審員廣泛性代表性顯著增強。
二是准確把握參審範圍。按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推動人民陪審員更多參審涉及群體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涉及公共安全、國計民生、公序良俗等案件。對於公益訴訟,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以及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社會影響重大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參審的深度廣度穩步拓展。
三是推進廣泛均衡參審。人民法院嚴格落實個案隨機抽取要求和年度參審案件數量上限規定,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學設置隨機抽取要素,優先隨機抽取參審案件數量偏少的人民陪審員,一般在不超過30件的範圍內合理確定每名人民陪審員年度參審案件數量上限,建立參審案件數量超限預警、熔斷機制,確保每一名人民陪審員平等享有參審機會。上海法院通過分案系統在普通案件中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審,同時針對專業化案件實行“定向篩選+二次隨機”,即由法官根據審判需要提出需求,由分案系統篩選出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後隨機抽取確定最終人選,既確保均衡參審、落實司法民主,也有利於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作用,提高參審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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