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富藝
近日銅鑼灣波斯富街有石屎從高處墮下,石屎塊面積竟達2.1米 x 0.2米,並擊中一名路人。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已引起社會對舊樓安全的高度關注。
近年,市區舊樓塌石屎及墮鋁窗等事故屢見不鮮。根據政府數據,全香港有4萬多幢私人樓宇,其中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最少有近一半的2萬幢,舊樓數量眾多為檢驗及修繕工作帶來巨大挑戰。對於如何應對香港日益老化的舊樓,重新規劃老舊社區,十分值得關注和討論。
驗樓通知及清拆令遵辦率不高
樓宇保養維修屬於業主的基本責任,部分業主因個人財務問題或不願承擔公共地方維修分攤費用等原因,對樓宇保養維修不積極,導致樓宇修葺進度緩慢。以《建築物條例》向違法業主發出的法定命令和通知,普遍遵辦率亦不高,部分業主利用法例灰色地帶拖延修葺進度,罔顧公眾安全。
現行《建築物條例》力度不足
縱觀現行的《建築物條例》,條例明顯沒有有效的懲罰或程序賦權政府迅速執法處理危樓及僭建物,尤其是樓宇公共地方,導致巿區舊樓失修僭建物猖獗,構成安全隱憂。有見及此,發展局上月就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展開公眾諮詢,目標是於2026年上半年提交條例草案。這次修訂建議旨在加快樓宇檢驗和修葺,完善處理僭建物政策,以及提升建築安全。發展局以務實角度出發,以緩急輕重排序,務求利用有限的資源先處理嚴重樓宇失修及僭建的個案。
建議果斷處理高風險舊樓 遞進式增加維修資助金額
正所謂預防勝於治療,在政府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我建議政府除了優先處理人口密集地區如深水埗、油尖旺、灣仔及銅鑼灣的舊樓外,還應盡快評估和排序各區舊樓的實際危險程度,將資源集中在風險最高的舊樓。對於未有構成即時危險但嚴重失修的舊樓,政府也需要主動出擊,果段執法處理防範於未然。
與此同時,政府應該提供更多維修資助誘因,按大廈樓齡增加每單位的維修資助金額,而非固定上限額,從而鼓勵“三無”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進行大廈維修,此舉亦符合公眾利益。對市區嚴重失修的“三無”大廈,如果樓齡已超過60年,在指定時間未能履行驗樓修葺,即使大廈並未有構成即時危險,政府亦應該立刻主動接管為大廈進行驗樓及代辦工程修葺外牆及清除僭建物,並向業主追討費用及附加費。相關業主再不能使出拖延策略,期望發展商收購重建。
加強業主教育與合作
此外,巿建局除了定期舉辦的大廈維修講座,亦可考慮聯同民政事務處、消防處和區議員等等直接落區,定期與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委員會介紹相關的預防性維修保養資助計劃,解答居民對於申請程序的疑問及聽取居民意見。最後,政府可考慮與社區組織、志願團體合作,發動社區力量參與舊樓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發揮社區精神及時發現並報告舊樓的安全問題。
(作者係馬鞍山南分區委員會委員、馬鞍山迎濤灣業主委員會主席,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