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 梁美芬
1月26日,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主導制作出系統而深入的講解,內容立足憲制根源,回顧實踐經驗,論述嚴謹精闢,深入地回顧“一國兩制”制度源流,也直面現實問題,更對未來發展作出清晰指引,對香港準確理解和全面落實行政主導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香港實行“行政主導制”
夏寶龍主任從制度根源入手,清楚闡明香港行政主導制度與國家憲法及香港基本法之間的根本關係。雖然基本法條文未直接使用“行政主導”的表述,但行政主導實際上是“一國兩制”政治體制中的核心制度設計,其法律基礎源自憲法,而基本法正是憲法在香港特區的具體落實,這一闡述有助於社會從憲制高度,準確理解行政主導制的必然性與正當性。
研討會是第一次以“制”去描述行政主導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分量。夏寶龍主任明確指出,中國屬於單一制國家體制,與聯邦制或議會至上制度根本不同。在單一制框架下,必須透過行政主導來確保治理效能與制度協調,這是國家整體政治體制與特區制度設計下的必然選擇。行政主導亦清楚界定了行政長官在特區管治架構中的憲制地位,行政長官既要向中央負責,也要向特區負責,是特區的第一責任人和當家人,不僅統領行政機關,亦對行政、立法和司法整體運作承擔最終責任。
行政主導有制度優勢
在制度設計層面,研討會再次清晰地重申行政長官在行政主導體制下的核心地位。司法獨立體現在審判功能上,在香港基本法第四章的整體制度設計中,行政長官對特區整體管治負有最終責任。這一安排源於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及制定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亦與國家長期維護“一國兩制”、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充分發揮香港優勢的方向高度一致。
只有回到行政主導正軌上,香港才得以由亂到治、由治及興,才得以實現良政善治。因此,行政與立法的關係必須準確定位。立法會既要有效監督行政機關,更要在整體管治架構中與行政機關相互配合。第八屆立法會的角色應更具前瞻性、專業性和操作性。行政與立法同屬一個管治團隊,目標一致,只是分工不同,立法會應主動發現問題,以建設性方式提出具體方案,與政府形成夥伴關係,而非對立關係。
行政主導制的優勢,在實踐中亦得到充分體現。香港背靠祖國,在面對金融風暴及2019年社會動盪等重大風險時,國家在關鍵時刻果斷出手、全力支持,充分彰顯出“一國兩制”的制度優越性。這亦提醒香港社會,必須全面、準確理解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事實證明,在第七屆立法會期間,隨著社會秩序逐步恢復,香港經濟重回正軌,金融市場回穩,IPO規模一度位居全球首位,反映在行政主導制下社會回復正軌後的實際成效。
立法會議員要做好榜樣
夏寶龍主任同時對第八屆立法會提出明確要求,指出必須更加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在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展現更大作為。行政與立法須在機制對接、制度銜接方面同向發力,特別是在經濟發展、科技創新及深化國際交往合作等重點領域,助推香港更好發揮國際金融中心的獨特優勢。新一屆立法會在責任擔當與形象塑造方面,亦被寄予更高期望,議員既要敢於提出問題,更要善於提出可操作、重實效的解決方案,主動貼近市民,多落區,切實回應民生關切。新一屆立法會在責任擔當方面應給社會做個好榜樣,切實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充分展示愛國者治港下的新一屆立法會良好形象。
(作者係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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