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李天源)1月13日香港報道:香港海關1月8日在一架正準備離開香港的貨車中,發現八萬件電子走私零件,包括電腦主機板、表芯、手機鏡頭等,檢獲物品市值1400萬港元,拘捕一名47歲本地司機。

跨境橋案科深圳灣貨物組督察梁文俊表示,今年1月8日,深圳灣貨物組的海關人員根據風險評估,揀選一架報稱載有微型電機物料的出境貨車做檢查。在進行X光檢查的過程中,海關人員發現中排貨斗的貨物影像有可疑,與報稱的貨物不同,於是海關人員決定深入檢查。
梁文俊表示,海關人員在進行貨物檢查的過程中,在上述位置發現其中三板貨物底部包裝和包裝物料與車上其他貨物不同。海關人員打開紙箱檢查後,見到除了已報關的貨物之外,還混有一批沒有報關的較高價值的電子零件,包括主機板、電腦記憶體、手機鏡頭等。可見不法分子試圖魚目混珠以已報關貨物作掩飾混淆關員的視線進行走私活動。最終關員在車上起出22箱未報關的高價值電子零件,貨品總值約1,400萬港元,拘捕一名47歲男貨車司機,案件已交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跟進。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調查主任翁兆灃表示,本案不排除其他涉案人士被捕。翁兆灃說,本案不法分子利用多種手段試圖逃避海關人員偵查。第一,涉案貨車特意選擇中午過境,是跨境交通的高峰時期,企圖利用繁忙時段降低貝海關人員攔截檢查的概率;第二,涉案貨車報稱693箱微型電機物料,但在海關檢查後有22箱未報關高價值物件,試圖用較低價值物品作為掩飾;第三,未報關物品放在貨車中間位置,並在走私物品紙箱外貼上與已報關物品類似的標籤,但檢查發現標籤粗糙,包括標籤上有效日期早於生產日期等。
翁兆灃表示,香港海關將持續堵截各類走私活動。他提醒大家,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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