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顧敏康
香港老齡化趨勢必然帶來養老壓力。香港立法會秘書處2025年11月公佈的資料顯示,截至2025年中,香港總人口為7,527,500人,65歲及以上人口增至1,796,500人,占總人口比例達23.9%,較2024年中的22.9%繼續上升。又根據《香港人口推算2022-2046》,預計2046年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將達到約36%,即每三名港人中就有一名是長者;80歲及以上長者人口十年後預計約70萬人。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入發展,香港市民北上養老已成定勢。根據香港立法會2025年發佈的《數據透視》,截至2024年年中,定居廣東省的65歲及以上香港長者居民達99,600人,約占香港長者人口的6%,過去10年間急增40.5%。
在同等服務品質下,大灣區內地城市的養老成本比香港低近一半,而人均居住空間可擴大2倍以上。在這種背景下,探討粵港澳三地養老規則與機制差異並採取可行的協同措施,應該引起三地政府的高度重視。限於篇幅,本文先從四個方面提出問題與建議,希起到抛磚引玉作用。
首先,粵港澳三地的養老護理標準存在明顯差異,主要體現在法規體系、醫療保障制度、專業人員資歷要求以及服務評估機制方面。例如,粵港澳三地已經出臺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標準和考試標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灣區標準明確培訓課程為五級72學時、四級84學時、三級80學時,均高於國家基本職業培訓包的參考學時。截至2025年8月,已有21名考生通過試點考試,同時獲得內地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香港專業能力證書以及澳門職業技能證明書。但目前獲證人數有限,急需擴大“一試三證”在大灣區的實施範圍和認可程度。
其次,養老機構服務標準存在差異,需要解決互認問題。廣東省積極推動三地養老服務政策互通、標準銜接。2023年,廣東省民政廳發佈了首批4項民政養老服務領域“灣區標準”,包括《養老機構認知症老年人生活照顧指南》《旅居養老服務總則》等。2025年3月,《養老機構出入院管理規範》《養老機構新入住長者適應服務規範》2項標準被納入“灣區標準”;2025年10月,《居家養老 老年人委託代辦服務規範》《居家養老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範》2項標準亦被納入。在此基礎上,粵港澳三地應當考慮加快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標準的互認對接,探索建立雙向認可的養老服務品質評估體系。
第三,跨境醫療支付與金融服務需要合理對接。“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畫”已覆蓋大灣區內地九市,共有21個服務點可使用醫療券,惠及超過178萬名合資格香港長者。然而,醫療券不適用於住院服務、日間手術程程序,亦不可用於單純購買藥物。應當考慮將醫療券使用範圍擴展至更多養老機構內的醫療服務、慢性病管理和康復服務;同時需要建立大灣區醫療費用跨境結算的常態化機制。
第四,“港澳藥械通”需進一步拓展。目前,“港澳藥械通”政策已允許大灣區內地城市45家醫療機構使用港澳已上市藥械。2025版目錄共收錄藥品及醫療器械115個,其中藥品45個、醫療器械70個。應當研究將更多“港澳藥械通”產品納入保險保障範圍,深化深圳醫療機構與香港保險機構的合作,暢通保險理賠和國際結算管道。
(作者係香港教育大學教授、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執行會長、香港湖北社團總會顧問,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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