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琪

本人於今天立法會會議上就《2025年印花税(修訂)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發言,支持修訂,將100元印花稅適用範圍由樓價300萬元擴闊至400萬元,預計每年1.06萬宗交易受惠。但本人認為仍不足夠,就此建議:
一.將“100元印花稅”擴至樓價500萬元及以下。現行400萬元稅階雖能減輕中產及青年置業壓力,但並不足以應對當前樓價水平及市民的置業壓力。若進一步擴闊“100元印花稅”至樓價500萬元,能惠及更多有意置業的人士,帶動增加住宅及非住宅物業交易宗數,從而為政府提供更多印花稅收入。
二.設“住宅首次置業印花稅”寬減。政府應為未置業人士提供階梯,建議政府定義“首次置業”,並透過主動宣誓機制及設首置樓價上限,精準協助中產與青年家庭及人士“上車”。
現行條例草案雖未納入上述建議,但本人促請政府密切監察市場變化,靈活調整、適時檢討“100元印花稅”適用範圍,採取適度及有針對性的樓宇印花稅寬減,協助樓市穩健發展,減輕置業人士的負擔,增添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續為香港經濟注入動力。
(本文作者係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立法會議員、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