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今天(10日)起施行,一個重要的變化是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進一步提高婚姻登記的便利性。

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應當覈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書面材料,詢問相關情況,並對當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狀況信息進行聯網覈對,依法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另外,今天起,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等,即可申請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