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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
劉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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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
他的文章
@劉兆佳:香港反對派的前途繫於最終能否轉化為愛國者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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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論壇》專稿/轉載請標明出處劉兆佳I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的「非忠誠反對派」固然難逃滅亡的命運,絕大部分「半忠誠反對派」也必然要偃旗息鼓,其中小部分人會竭力和艱難地試圖通過「轉型」來延續政治生命,成為「守法反對派」是一條可能的出路。在反對派陣營中,「忠誠反對派」會乘勢而起,但也會最終朝着「準愛國者」和「愛國者」轉化。「愛國者治港」本來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也是「一國兩制」能否成功落實的先決條件。回歸迄今,「愛國者治港」尚未完全實現,致使香港長期陷入無止境的政治鬥爭之中,導致管治失效和深層次矛盾叠加。展望將來,隨着反對派退出香港的歷史和政治舞台,「愛國者治港」全面鋪開,「一國兩制」事業將會不斷開拓,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發展奠定牢固根基。關於香港反對派的幾個概念 2021年7月1日,悬挂国旗、区旗的渔船在维港巡游(图:新華社)在香港,「反對派」泛指那些沒有參與政府工作的政治勢力。他們與政府的關係非不密切,甚至存在張力。他們主要擔當執政者的監督者、制衡者、規諫者、對抗者,有時甚至是「敵對勢者」的角色。「反對派」這個詞語本身並無褒貶之意,也並非表示他們必然為反對而反對。與建制派一樣,反對派的構成也非常羼雜,包括泛民主派、反共人士、部分前殖民政府的「同路人」和追隨者、社會運動分子、壓力團體、「福利主義」提倡者、反共媒體、部分宗教勢力、「本土分離主義」分子、「港獨」分子等,其中以泛民主派勢力最大,而民主黨和公民黨則是其中較大的政黨。他們部分人在回歸前和回歸後都有參與到香港的管治架構之中,主要在立法機關、區域組織、法定機構和諮詢組織。他們的政治主張雖有差異,但共同點是不接受中國共產黨、不認同國家的政治體制、對中央採取某種對抗姿態、不認同回歸後由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的憲制秩序、不願意尊重和遵守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有些時候甚至以「違法達義」或「公民抗命」為旗號違反香港本地法律)、對「一國兩制」有與中央截然不同的詮釋、質疑回歸後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的「認受性」、對香港特區政府抱持對抗心態、並主張香港以最快速度走向全面「西方式」的民主選舉制度。為了釐清香港反對勢力的本質,並方便分析選舉制度改革後的香港政局,在這裡我認為有需要引入「忠誠的反對派」、「半忠誠反對派」和「非忠誠反對派」這三個政治概念。「忠誠反對派」指那些真誠接受回歸後香港的憲制秩序、願意尊重和遵守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的反對勢力。以此之故,「忠誠反對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形容為「守法反對派」或「建設反對派」。他們願意在現有體制內爭取政治權力和推動改革,並爭取機會掌握特區政權,從而轉化為「執政派」。「非忠誠反對派」指那些不承認現有憲制秩序特別是選舉制度的反對勢力,他們的目標是要推翻現有的政治體制並以另外的體制取代之,而且矢志與現有體制割裂,並拒絕參與其中。「半忠誠反對派」指那些儘管基本上不承認現有政治體制和不信任中央,但仍然願意通過競選和委任渠道參與其中。他們明知在現行體制內沒有機會成為執政勢力,所以竭力發動體制內和體制外的力量來推翻或大幅改變現有體制,好讓自己有執政的可能。「半忠誠反對派」由於徘徊於承認和不承認、參與和不參與現有政治體制以及守法和不守法之間,他們的政治行為往往流於自相矛盾、言行不一、方向模糊,容易陷入非理性化和情緒化的窠臼,容易長遠走向激進化,也容易被「非忠誠反對派」人士揶揄和攻擊和難以得到中央的信任。 多數反對派為「半忠誠反對派」 「非忠誠反對派」在香港的人數非常少,而「忠誠反對派」其實也十分罕見。絕大部分的香港反對派人士實質上應歸類為「半忠誠反對派」,其中泛民主派厥為表表者。「半忠誠反對派」積極參與香港的行政長官、立法會和區議會的選舉,接受特區政府委任進入各類諮詢和法定組織,並領受特區政府頒發的勳章。雖然基本法已經規定了香港最終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但「半忠誠反對派」卻矢言除非中央採納他們提出的、與基本法規定相抵觸的「真普選」辦法,否則他們不會在此之前承認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認受性」。無論是參加行政長官選舉或議會選舉,「半忠誠反對派」參選的目的都有雙重性,即一方面要贏得職位或議席和獲取由此而來的公共資源,另一方面則藉機指控現行政治體制的不公和提出改變現有政治體制的要求。香港的選舉對反對勢力而言因此有雙重性質:即使是普通的選賢與能的選舉,也被界定為帶有改變/推翻/衝擊現有制度的目的和含義的選舉。也即是說,「半忠誠反對派」既要在現有的選舉遊戲規則內爭奪議席和席位,但同時又要為改變遊戲規則而展開政治鬥爭。「半忠誠反對派」主要利用不少港人的反共反中情緒、對政府施政的怨懟、對經濟社會現狀的不滿和對民主的訴求來發動群衆,從而讓政治議題長期成為香港的首要議題,其他客觀上更嚴重的經濟社會民生問題則被漠視和擠壓。回歸以來,香港的政治鬥爭此起彼落,而且愈演愈烈。過去十多年,政治鬥爭的規模越來越大,政治主張愈來愈激烈,暴力成分越來越多,而外部勢力的介入也越來越深。隨着香港的政治分化、對立和鬥爭愈趨嚴重,「半忠誠反對派」說的激進勢力逐漸抬頭,絕大部分的「半忠誠反對派」勢力亦拋棄了其一貫宣揚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立場,轉而積極參與和鼓動動亂、暴亂和各種違法行為,並利用其在管治架構內的存在和在架構外的政治動員,無所不用其極地癱瘓立法會的運作和阻撓特區政府的施政,為香港帶來了多方面前所未有和難以估量、長期和深刻的破壞和損害,也創造了機會讓外部勢力得以利用香港來挑戰國家主權和威脅國家安全。事實上,不少原來屬於「半忠誠反對派」的泛民主派人士過去幾年已經自覺或不知不覺地滑入「非忠誠反對派」的行列。 香港反對派面臨渙散分化 回歸後香港的選舉制度存在嚴重漏洞和缺失,加上把關鬆懈,讓「非忠誠反對派」和「半忠誠反對派」得以通過選舉進入香港的管治架構興風作浪。為了撥亂反正,迅速和徹底根治香港的政治痼疾,維護國家安全,和將「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納入正軌,中央於2019年底制定了一整套應對香港嚴峻局面的新方略並逐步付諸實行。中央對港新政策的核心是要確保愛國者全面治港,認為只有在全面貫徹愛國者治港後,其他長期困擾香港的重大政治經濟社會矛盾才有破解的可能。一年來相繼出台的港區國家安全法、選舉制度的根本性改革,依法宣誓效忠和擁護的制度的確立,已經廣泛和深刻重塑了香港的憲制秩序和政治生態。這些變革對香港的反對派帶來了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的巨大打擊。港區國安法讓他們不再能夠取得外部勢力的支持和資助,讓他們不能夠再以反共反中口號和主張煽惑公衆,更讓他們難以在社會上發動政治鬥爭。選舉制度改革防止所有不接受香港的憲制秩序和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愛國者參加選舉和進入管治架構。依法宣誓制度則保障了管治架構內所有人都只能是愛國者,不然便要被掃地出門和接受法律懲處。由於香港正處於危難時刻,愛國者任重道遠,中央對愛國者定下嚴謹的標準,而對那些參與香港管治工作的愛國者的要求亦提得更高一些。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寳龍在2021年2月22日的一個研討會上指出,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愛國者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對於那些在香港特區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必須是堅定的愛國者,在愛國標準上,對他們應該有更高的要求。一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二是堅持原則、敢於擔當。三是胸懷「國之大者」。依據夏寳龍主任的準則,「非忠誠反對派」固然不是愛國者,而大部分「半忠誠反對派」人士亦顯然屬於非愛國者。鑒於「忠誠反對派」人士對中國共產黨和新中國仍然存有某種程度的抗拒,即便他們願意在新的憲制秩序內活動和遵守相關的法律,他們中大部分人也只能勉强稱為愛國者。中央的撥亂反正的重大舉措已經大大削弱和分化了香港的反對勢力。他們的一些頭目被拘捕、審訊和鋃鐺入獄。部分頭面人物則歸隱、轉趨低調、移民或潛逃。一些原有的組織或解散或大量流失成員。不少人失去了在立法會和區議會的議席。反對勢力內部愈趨渙散分化、萎靡不振。他們正面對資金和人力枯竭之苦。尤其嚴重的,他們難以理解香港政治局面的巨變和中央的釜底抽薪的決心和行為。對於未來他們感到困惑和迷惘,更不知道未來應該如何自處。尤其令他們感到失望和寒心的是港人對他們的遭遇和處境冷淡對待,讓他們明白到不少港人因為對香港過去的暴亂進行反思而對反對派有了新的和負面的看法。面對中央的遏制和港人的疏離,反對派正在苦苦和艱難地探索未來的路向。 反對派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 其實,從一開始,香港的反對派已經走上了一條最終必然失敗的道路。他們的反共反中、依仗外力、挑戰法律和以鬥爭為本的政治謀略根本不可能讓他們取得執政權力,只能令他們的政治勢力有所上升和使得香港的管治失效和乏力而已。不過,這些「收穫」也只能在中央的耐心和包容的情況下才能取得。一旦中央認為香港的亂局已經到達一個中央不得不强力出手予以匡正的地步,香港的政治局面必然會出現對反對派極為不利的翻天覆地的變化。不過,中央從來沒有意圖要對屬於「半忠誠反對派」的泛民主派人士趕盡殺絕,反而認為他們當中有部分人尚未泥足深陷或積重難返,因此應該在政治上仍然可以發揮建設性的作用,當然中央希望他們能夠完全改變對新中國和中國共產黨的抵觸之情,願意依法辦事,並願意積極配合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施政。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在有關選舉制度改革的記者招待會上明確指出:「需要說明一點是,中央强調『愛國者治港』,不是說要在香港的社會政治生活中搞『清一色』。這裡有兩個政策界限:一是我們講不愛國的人不能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權架構或者管治架構,不等於說他們不能在香港正常工作和生活,只是說他們不能夠參與管治。二是把不愛國的人特別是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之外,不等於說把所有的反對派或者更廣一點的『泛民主派』全部排斥在管治架構之外,因為反中亂港分子和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是不能簡單劃等號的,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裡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我估計,在新的中央對港政策、選舉制度和政治格局下,絕大部分「非忠誠反對派」和「半忠誠反對派」人士難以徹底改弦更張,更難望能夠成為「守法反對派」,因此前景頗為黯淡,而在未來一段日子裡,「忠誠反對派」則會乘勢乘時而起並發揮一定的政治作用。不過,「忠誠反對派」在政治上只能處於邊緣位置,對全面愛國者治港的大格局不會有本質性的影響。「忠誠反對派」存在的好處是讓香港特區的執政者更加兢兢業業和讓特區的施政更能照顧港人的利益和感受。然而,從香港的政治發展軌跡來看,「忠誠反對派」的出現應該只是一個短暫的過渡現象。最終「忠誠反對派」人士應該越來越少,少到一個微不足道的地步,而其他的「忠誠反對派」人士和組織則以真誠的、名副其實的「守法反對派」和「建設反對派」身份逐步向愛國陣營過渡並成為愛國力量中的「改革派」,衷心認同香港的新憲制秩序,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願意承擔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責任,並且積極支持中央和特區政府開展各項改革制度和政策的工作。成為「守法反對派」是可能出路 在新的政治和制度環境中,「非忠誠反對派」絕對沒有生存的空間。反中亂港分子、外部勢力的代理人、「港獨」分子和其他各種本土分離主義發起人假如不是銷聲匿跡,便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政治的遏制。他們原來已經薄弱的社會支持會快速蒸發。事實上,相當部分的「非忠誠反對派」人士已經離開香港,並妄稱要在西方國家發起「國際綫」來延續鬥爭。然而,那些跑到外國去並乞求它們干預香港事務的人最終只會因為失去政治利用價值和淪為可憐的棄子。屬於「半忠誠反對派」的政黨和人士過去一段時間因為被社會上冒起的激進勢力的「騎劫」和因為自己本身也是極端分子,積極策動和參與了香港的違法抗爭和暴亂,已經變成了與中央尖銳對立的力量,彼此的關係難以在短期內有明顯改善。在新的選舉制度下,他們根本不可能在新成立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批准下參加香港的選舉。為了規避政治和法律風險,一部分民主黨、公民黨和其他政治組織的成員已經宣告引退。在不少政治組織內,因為對如何在新形勢重新定位和謀求出路已經引起了激烈爭論和內訌,進一步削弱他們的政治能量和資源供給。不過,對於那些政治包袱甚重的政黨來說,大幅改變它們原來並愈趨極端的政治立場,尤其是他們對中國共產黨的對抗姿態,絕非易事。在新的和對他們不利的選舉制度下,是否應該繼續參與將來的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煞費周章,意見極為分歧。即便決定繼續參與選舉,有多少成員能夠獲得參選資格和當選難以預料。此外,他們的成員在將來的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中究竟應當扮演什麽角色也難有共識。再有就是如果最終決定不參與選舉,從而避免增加他們眼中代表「民主倒退」的選舉制度的「認受性」,那麽他們在社會上又可以發揮哪些作用,而且在沒有因為公職而來的公共資源的支撐下,如何籌措資源去支持他們在社會上的政治工作確是難題。無論如何,任何改變原來立場的舉動除了會在組織內激發分裂內耗外,能否得到原有的追隨者的體諒和繼續支持,防止追隨者大批流失,更是一個未知數。那些一直以來與他們相互配合的政治組織和民間團體是否願意在他們轉變立場後繼續與他們合作也是他們必須思考的問題。不過,至關重要的問題是,對於中央是否會因為他們宣稱的立場改變而不計前嫌、增加對他們的信任並且願意容許他們繼續參與香港的管治架構,他們心中也沒有底。總而言之,要求那些已經成為極端力量的「半忠誠反對派」政黨和人士能夠洗心革面、告別過去、重新上路,而且不但能夠保留他們原有追隨者,甚至獲得更多人的支持,無疑並不實際。他們真的這樣做的話,最有可能的結局是他們進一步走向衰敗甚至衰亡。不過,對「半忠誠反對派」而言,如果他們當中有極少數政治包袱沒有那麽重的人能夠起碼成為「守法反對派」,並逐步轉化為「忠誠反對派」,也許其政治事業還會有一綫生機。以此之故,在中央的各項撥亂反正的舉措全面開展後,如果香港還有反對派的話,則只會是「忠誠反對派」。目前,能夠成為名副其實的「忠誠反對派」的反對派黨派和人士其實少之又少。那些自稱為「中間派」的人士其實都有着一些泛民主派的色彩和背景,不願意與泛民主派或者反對派割席,不打算嚴厲譴責極端和暴力行為,更不情願與中央和愛國力量走得太近。他們非常抗拒「愛國者」、「建制派」或「忠誠反對派」的稱號,言論和行為往往扭扭捏捏、模糊不清。所以,我們很難把他們界定為「忠誠反對派」。另外一個「忠誠反對派」的來源是那些原來屬於泛民主派,但因為其政治立場「溫和」和具「妥協性」,因此長期受到其他泛民主派人士的排斥和打壓,也得不到泛民主派的追隨者的支持。在香港社會愈趨分化對立偏激的氛圍中,這些所謂「溫和」泛民主派人士在香港社會也缺乏群衆基礎。與此同時,這些人對中央始終缺乏足夠信任,更害怕被標簽為「親中人士」,因此也不願意與中央和愛國力量建立良性互動關係。然而,如果「溫和」泛民主派有意通過改革後的選舉制度進入管治架構的話,縱然他們不會承認自己是「忠誠反對派」、「建制派」或「愛國者」,他們應該會在一些重大問題上表明態度來證明自己是「有實無名」的「忠誠反對派」,甚至是「準愛國者」。那些重大問題涉及對國家憲法、「一國兩制」、香港基本法、中國共產黨、「六四風波」、「違法達義」、「公民抗命」、暴力抗爭、國家安全、政制改革、反中亂港分子、「港獨」與其他各種分離主義的主張、外部勢力等的態度和理解。我估計有個別「溫和」泛民主派人士將會朝着這個方向向有實無名的「忠誠反對派」甚至「準愛國者」過渡。不過,這些「溫和」泛民主派人士必然會備受其他反對派人士的無情攻擊,也難以得到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處於憤憤不平的大多數反對派追隨者的支持,但在中央和部分愛國人士的鼓勵下在立法會的地區直選中仍有一定勝算。如果他們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依靠愛國人士的選票才能贏得議席的話,則他們向有實無名的「忠誠反對派」或「準愛國者」過渡過程會提速。 愛國力量吸納「忠誠反對派」有利管治 實際上,我估計將來更多的「忠誠反對派」人士是來自一些新冒起的政治人物和組織。他們最大的優勢是沒有政治包袱,無需懼怕背上「背叛」、「轉軚」或「投誠」的污名。這些人和組織現時對加入政府或與政府建立密切合作關係仍有戒心,又希望與中央保持一定的距離,避免被貼上「親中人士」或「愛國者」的標簽。然而,他們仍然覺得自己可以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和發展盡心盡力,願意在他們認為對香港有利的事情上與特區政府和中央合作,並在必要時提出規諫和建議。我預計,香港的專業、行政、學術和媒體等界別都擁有一些願意當「忠誠反對派」的精英,而中央和特區政府應該鼓勵這些「忠誠反對派」的出現。事實上,如何加快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促使香港產業多元化、推進香港經濟持續發展、提升香港治理的效能、促進政府與民衆的聯繫、推動香港走上一條與「一國兩制」相切合的民主發展道路,改變香港社會的不公和不義狀況,為年輕人創造更多的「向上流動」機會等,都是廣大港人渴望見到的改革。可是,所有這些改革都是知易行難,而且往往遇到不少既得利益者和別有用心的政治勢力的反對和阻撓。誠然,即便在港區國安法、選舉制度改革和依法宣誓制度建立之前,在過去的「行政主導」不彰和管治環境惡劣的環境下,「忠誠的反對派」在那些範疇其實仍然有不少的發揮空間。可惜的是,願意從務實和理性角度走「忠誠反對派」路線的反對派人士可謂寥寥可數。更為關鍵的,是那些人的揮之不去的反共意識和對西方制度和價值的信奉和膜拜。當然,因為因害怕改變立場而被原來的支持者攻擊和丟棄更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今天,內外敵對勢力在港區國安法、新的選舉制度和新的宣誓制度共同構成的新憲制秩序下已經無以為繼,難復當年之勇。「非忠誠反對派」和「半忠誠反對派」又已經潰不成軍,過去「忠誠反對派」所遇到的障礙經已被清除了不少。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忠誠反對派」應該是一個在香港回歸祖國並實踐「一國兩制」的過程中出現的「短暫」和「過渡」政治現象,反映了在回歸前後的一段時間內那些基本上接受「一國兩制」、態度比較理性務實、願意參與特區政治事務的反對派人士對中央「欲迎還拒」的複雜心態。不過,再過一段時間、當新憲制秩序已經鞏固、愛國者治港全面落實並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事實、政治鬥爭已經不再是香港政治生活的主旋律、改革和發展成為了香港的當前急務後,「忠誠反對派」人士會意識到他們在香港的活動和發展空間越來越小,也會明白到他們難以得到港人的普遍認同。最重要的原因無疑是愛國陣營不斷深化和擴大,能夠照顧和代表更多元化的利益和觀點,得到越來越多社會精英的加入,並越來越獲得港人的接受和期待。部分愛國人士與「忠誠反對派」的政策立場不會有明顯差異,在不少港人的眼中那些愛國人士由於與中央和特區政府的關係更為密切,所以會更有能力讓自己的政策建議得到落實的機會,因此會更傾向支持那些愛國人士。在這種情況下,「忠誠反對派」會進一步失去港人的認可,要發展自己的政治事業只會越來越艱難。如果在新的政治形勢下,困擾香港多年的深層次經濟社會民生矛盾在中央、特區政府和愛國陣營的努力下得以紓解,中央、特區政府和愛國人士在香港的政治威望有望提高,届時就算被貼上「親中」、「建制派」和「愛國人士」等標簽也再不會是政治包袱或纍贅。再進一步說,隨着他們與中央和愛國人士的接觸愈多,感情愈厚,「忠誠反對派」人士應該會逐漸改變他們對中央和愛國陣營的看法。因此,我預期,除了極少的「死硬」「忠誠反對派」人士外,大部分的「忠誠反對派」人士都會願意甚至樂於成為愛國者。由於在中央的撥亂反正方針下,香港已經出現了嶄新的政治形勢,「忠誠反對派」人士要過渡成為愛國者,他們除了必須擁護香港的憲制秩序、遵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外,也必須擁護中央在香港的各項撥亂反正的部署,包括港區國家安全法、新的選舉制度和新的宣誓制度,並在香港日後的改革和發展工作上發揮建設性作用。反過來說,如果「忠誠反對派」最終抗拒成為愛國者,他們的政治前途也不會變得光明。誠然,部分現有的愛國者對這些「投奔」愛國陣營的「忠誠反對派」人士會有一定的抵觸情緒,生怕他們在愛國陣營內會更快和更容易取得較高的政治位置和待遇,但只要中央採取公平合理的手法處理新舊愛國人士的「矛盾」,相信「忠誠反對派」人士的「來歸」不會削弱愛國陣營的團結性。從香港的有效管治和長治久安的角度而言,如果愛國力量能夠因為吸納「忠誠反對派」人士而得以進一步擴大其社會支持基礎,並因此更有政治能量配合中央和特區政府在香港的改革和政策部署,則回歸後長期困擾香港的管治問題應該會得到顯著的改善。在有效管治的基礎上,「一國兩制」才可以全面和準確落實,並且能夠行穩致遠。總的來說,過去長期對香港各種反對勢力的生存和壯大有利的因素在中央連環出手後已經不復存在。「非忠誠反對派」固然難逃滅亡的命運,絕大部分「半忠誠反對派」也必然要偃旗息鼓,其中小部分人會竭力和艱難地試圖通過「轉型」來延續政治生命,成為「守法反對派」是一條可能的出路。在反對派陣營中,「忠誠反對派」會乘勢而起,但也會最終朝着「準愛國者」和「愛國者」轉化。「愛國者治港」本來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也是「一國兩制」能否成功落實的先決條件。回歸迄今,「愛國者治港」尚未完全實現,致使香港長期陷入無止境的政治鬥爭之中,導致管治失效和深層次矛盾叠加。展望將來,隨着反對派退出香港的歷史和政治舞台,「愛國者治港」全面鋪開,「一國兩制」事業將會不斷開拓,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發展奠定牢固根基。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1年7-8月號第23-30頁
@ 劉兆佳:構建管治聯盟與完善官員任命制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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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屆香港特區政府成立的大概兩三年後,我便提出了要改變主要官員崗位乃是公務員職位、而主要官員均為公務員(無論是合約公務員或職業公務員)的安排。觸發我提出這個建議的原因,是因為在2000年中,公營房屋的建造過程發生事故,引起極大民憤,公眾強烈要求政府問責,但由於主事官員乃享有職位保障的高級公務員,所以無法通過辭退他來讓政府得以向公眾問責和紓解民憤。即便其後有房屋委員會主席宣告“引咎辭職”,希望產生“間接”問責的效果,但效果始終未如理想,民憤仍然揮之不去。 那次事件不單對政府的管治威信造成重大傷害,更同時帶出了一個深刻的問題,那就是在當時的制度下,只有行政長官一個人才可以“有資格”負起因為政府施政失當或嚴重事故發生而衍生的政治責任。如果行政長官每每要憑藉請辭才能履行政治責任的話,則行政長官必然要頻頻更換,但那卻是不可能也不應該發生的事。因此,為了滿足社會上對政府問責的訴求不斷升溫,並且防範反對勢力有機可乘,以政治任命方式任命主要官員乃無可避免之舉。 第二屆政府成立伊始便在不少公務員和社會人士不認同或憂慮的情況下引進了“主要官員問責制”。然而,從一開始我對“問責制”這個稱號便很有保留,因為這樣一來社會各界容易把這個新制度的重點放在主要官員向公眾問責上,從而忽視或不明白這個新制度其實要達到一些更重要、更戰略性的目標。其中一個目標是讓行政長官有機會組建一個與其志同道合、步調一致的領導班子去實現其的施政抱負,並通過進退主要官員來體現對中央和社會問責和重建政府威信。 也許設計這個新制度的人覺得用“政治任命”一詞過於敏感,擔心會引起公眾的懷疑和反對派別有用心的抹黑,但無論如何,“主要官員問責制”這個稱號讓不少人覺得新制度建立的目的是要加強政府對民眾的問責,更讓反對派和一些不明事理的人得以事無大小要求主要官員引咎辭職,並因為他們沒有請辭而攻擊政府和對政府失望。我認為在適當時候把“主要官員問責制”重新命名為“主要官員政治任命制”更為恰當。 形成全面“愛國者治港”網絡 我之所以提出“主要官員政治任命制”,其實還有更重要的考慮,那就是主要官員任命制是建構管治聯盟工程的一個重要環節,而這個新制度要成功,要有利於香港的有效管治和香港的長治久安的話,它必須與建構香港的管治聯盟的工作齊頭並進,相互配合,否則它的根基不會穩固,而它的效用也會變得有限。回歸接近24年以來,建構管治聯盟的工作進展緩慢,對主要官員政治任命制的成效、發展和完善形成了“瓶頸”。 從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角度而言,香港需要的管治聯盟是一個其成員共同擁戴中央的愛國者政治網絡。網絡的主要成員包括特區政府的政治任命官員,立法會的建制派議員,愛國的專家學者與意見領袖,和各個重要的愛國政治、文化、商會、社會、教育、智庫和地區團體的負責人。他們在中央和特區政府的領導、統籌和協調下,忠誠合作,聯手駕馭香港的政治局面、開拓群眾支持基礎、掌握話語權、贏取選舉勝利和確保特區有效管治。 這個管治聯盟並不需要如其他地方的執政黨般有較為嚴密的組織和領導系統,但在中央和特區政府的領導、指揮和調遣下卻仍然可以形成一股強大的政治和管治力量。不過,長期以來,由於這個管治聯盟尚未建成,愛國力量分散,以致特區政府的領導班子與立法會內和社會上的愛國力量尚未結合在一起。不少領導班子的官員尤其是那些來自公務員系統的官員是以個人身份加入政府,他們本身既沒有群眾基礎,又並非是社會上有影響力的組織的領導人或“代表”,所以缺乏動員社會和群眾力量支持政府的能力。在沒有強大管治聯盟的支撐下,領導班子在政治上頗為孤立和社會上支持基礎薄弱,這本身便使得特區政府管治艱難,再加上政治架構內、社會上和香港以外的反對與敵對勢力的百般阻攔,不但良政善治遙不可及,“行政主導”名存實亡,回歸後特區政府在長期處於弱勢和捱打的狀態下無法有效管治和維護政治穩定。 更甚者,領導班子不願意與立法會內和社會上的愛國分子在政治上密切合作,更遑論與他們互通信息、共形聲勢,在制定政策時把他們當作管治夥伴和與他們一起爭取社會各界支持政府施政。相反,領導班子和其他人因為政治立場和切身利益的差異沒有能夠在相互合作和互諒互讓的基礎上縮窄或消弭,領導班子與其他人的關係並不融洽,而且齟齬不少,有時甚至讓反對派和媒體有可乘之機,對領導班子的形象和威信不利。只有在大家都是管治聯盟成員的情況下、在產生“命運共同體”的意識後、並在中央的統籌協調下,彼此才有機會“和衷共濟”。 推動香港管治局面煥然一新 如果行政長官是一個強大的、持久的管治聯盟的核心,則這個管治聯盟便可以是其主要官員的人選的來源地,而又由於這些主要官員彼此之間已經相互認識或者曾經在政治上合作,其所組建的領導班子從一開始便是一個有著共同政治理念和較為團結一致的政治團隊,不需要花時間磨合便可以馬上開展工作。另外一個好處是:由於主要官員是那個長期存在的管治聯盟的主要成員,行政長官又是該管治聯盟的重要成員,管治聯盟的成員又有相當的穩定性,不少有志從政者又以管治聯盟為發展政治事業的最重要渠道,而管治聯盟又擔負起培訓政治人才的功能,因此就算行政長官出現人事更迭,不同行政長官的領導班子的人員構成也會保持一定的連貫性,這會有利於政治人才的培養和政治事業的建立,以及政府施政的延續性和“前瞻性”。目前的情況顯然並不理想。 自從有了“主要官員問責制”後,每位行政長官都要花大氣力從各方面物色人才加入自己的領導班子,而另一位行政長官上任後又要花大力氣另覓人選,這便造成了領導班子每隔一段時間便出現大換班的情況。離開了領導班子的人大部分沒有繼續從事政治工作,他們覺得重返政府的機會不確定,甚至可以說頗為渺茫。他們又沒有管治聯盟作為在政治上暫時“棲身”再圖複出之地。這樣一來,不少有志從政的人會對政途和仕途卻步。香港本來已經政治人才匱乏,現有的情況又有“浪費”政治人才和窒礙政治人才冒起之嫌,這是很可惜的。這就解釋了為什麼近年來越來越多主要官員來自公務員系統。不少人更慨歎領導班子的能力和素質出現每況愈下的現象。 與此同時,這種情況卻又導致了在一定程度上“掏空”公務員隊伍人才的後果,讓高層公務員出現青黃不接的窘境,況且部分行政管理人員出身的公務員也不一定適合做政治領導工作,特別是當前香港迫切需要的領導人才是那些氣度恢弘、目光宏大、知識淵博和膽識過人的政治領袖。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和完善選舉制度快速落實之後,香港內外敵對勢力已經沒有立足之地。他們過去策動此起彼落的政治鬥爭和對愛國人士的打壓欺淩,肯定對政治人才的崛起不利,也對建構管治聯盟形成障礙。中央圍繞著撥亂反正的對港新政策和新部署日後應該有利於管治聯盟的建構和政治人才的培植。管治聯盟建構如果能夠與“主要官員問責制”完善這兩項工作齊頭並進,則香港的管治局面必將煥然一新。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來源:大公報
@ 劉兆佳:需強化特區行政機關管治效能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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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就“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做出了重要決定。決定提到要“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完善中央對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制度和機制”,“依法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中央的各項權力”和“健全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在闡述上述決定時提出“要完善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安排”和“要在特別行政區落實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已經恢復了穩定和秩序。香港選舉制度的深刻完善又從根本上為“愛國者治港”建構了牢固的基礎。今後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要落實中央有關提高香港的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決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最近也指出要吸引更多有能者參與香港的治理工作、鞏固行政主導和完善公務員培訓與管理等。 在這個背景下,如何強化行政機關的效率和能力便成為當前急務。要確保行政長官和其執政團隊能夠切實執行中央的政策和指令,從而對中央盡忠盡責,以及實現“行政主導”,一個能夠忠誠和有能力執行行政長官和領導班子的決策的行政機關不可或缺。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對如何提升行政機關效能的問題紛紛提出意見和建議。正在逐步實施的行政機關人員的宣誓制度在相當程度上可以防止公職人員從事那些不效忠國家和香港以及不擁護基本法的行為,對強化行政機關發揮了重要作用。 針對強化行政機關的效能的問題,我在本文提出一些方向性的管見,部分管見參考了一些有心人過去曾經提出過的看法。 強化對主要官員的指導問責 首先,需要強化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甄選、指導、問責、考核、任免、聯繫和支持,確保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特區的高度自治權的有機和無縫結合,並保證在香港的治理過程中中央和特區政府形成強大合力。這對日後在制定、改革和推行有利於深層次問題解決的政策上非常重要。 第二,需要壯大和加強由特首和主要官員組成的領導班子對國家和中央的忠誠、對香港的承擔、國際和歷史視野、政治觸覺、政治擔當和勇氣,以及其團結性和戰鬥力。領導班子與香港的愛國力量必須合作無間和同舟共濟,更要擔負起凝聚愛國力量和培訓愛國人才的使命。領導班子和社會上的愛國力量屬於“兩張皮”、有時甚至“不咬弦”的情況不應該出現。 第三,要確保主要官員問責制和“行政主導”實現,除了要有一個團結和有能力的領導班子外,這個班子能否有效領導公務員隊伍非常重要。為此,領導班子對高層公務員的升遷要有一定的發言權。能否忠實執行領導班子的政策和決定應該是考慮升職和調遷的重要標準之一,但不必是唯一標準。與此同時,“任人唯才”和“任人唯賢”等行之有效的原則和傳統必須保存,更要防止高層公務員的任命和升遷被過度“政治化”。制度的優良方面和完整性應該儘量受到保護。 第四,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應該有更大的調撥財政資源的法定權力,尤其在各政策和行政部門內。這樣才能確保領導班子的政策能夠快速和有效推行。 第五,有了主要官員問責制之後,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組成的領導班子應該全面和切實負起政治行政領導和統籌協調政府各個部門工作的職能。回歸前,這些職能主要由“港督”和公務員隊伍中的政務官員承擔。在新的政治形勢中和在新的行政架構內,政務官員在那些方面的職能的重要性持續有所下降,但並非完全失去。由於領導班子的成員不時有變動,所以政務官員在維繫整個政府運作的連貫性上仍然有重要作用。而在那些“政治性”較明顯和“吃重”的工作上,政務官員應該尤其擅長和受器重。 高層公務員應走向“專業化” 第六,高層公務員應該走向專業化。一直以來,大部分部門首長職位都是由熟悉政府運作和政治觸角較敏銳的“通才”政務官員出掌。雖然香港的財經官員和其他官員之間存在一定分工,但整體而言高層官員的專業性仍嫌不足。這種安排在當今世界頗為罕見。除了英國等少數例子外,其他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德國和日本等國家的政府部門首長都是由長期在有關部門任職的官員或專家出任。香港目前和將來都要面對眾多複雜棘手政策問題,涉及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轉型、民生改善、科技進步等方方面面,亟需吸引更多各種專才加入政府或法定機構工作以充實政府的治理能力。日後在選拔部門的領導官員時,不妨讓政務職系以外的高級公務員有更多晉升機會,同時讓他們在有關部門內任職較長一段時間並增強專業知識。同時,政府也應該從社會上以合約或其他方式、把各路專業精英招聘到政府內長期性或短期性地出任要職。 第七,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應該更多發揮領導班子在公務員隊伍中的代表的作用,而非不少公務員所視為的“自己”的代表。其實,如果有合適人選,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也不一定要由有公務員背景的人出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應該是領導班子有效領導和指揮公務員隊伍的主要手段。同時,他也有責任確保公務員隊伍的完整性,防止其政治化、內部政治分化和成為各方勢力鬥爭的戰場。 最後,既然中央要強化和完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的任免和問責制度,則同樣原則也應該應用在公務員隊伍的管理上。“只升不降”的預期在公務員群體中頗為普遍,而公務員降職的實例又確實不多。今後如何更好地運用“賞罰”和“任免”制度來嚴格提升公務員在執行政府政策時的責任感和工作表現無疑是一項重要任務。 以上管見並沒有涉及到具體措施和安排,對此我持開放態度。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來源:大公報
@ 劉兆佳:如何構建港人新身份認同?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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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穩定人心的需要和在維持香港原來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原則下,回歸後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都沒有把建構香港華人的新身份認同作為香港回歸後的一項重要的、急迫的和關乎“一國兩制”能否全面和準確貫徹的工作。以此之故,連帶國民教育、思想和制度“去殖民化”、中國歷史教育、憲法與基本法教育等都沒有認真和大力推行。與此同時,“一國兩制”雖然授予港人許多內地同胞都沒有的權利,但對於他們對國家、民族和中央所應該擔負的責任卻較少講述,而其實對此不少香港華人茫然不知或假裝不知。 相反,西方勢力和香港的反對勢力一早非常清楚這項“人心工程”的重大戰略意義,並且乘虛而入,積極和鍥而不捨地,從西方價值觀和反共反中意識出發,把香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杜撰與中國歷史脫鈎的“香港史”,歌頌“殖民管治”對香港的“貢獻”,並在這些歪理基礎上試圖構建回歸前後香港居民的新身份認同。 這個新身份認同把“香港人”與“中國人”割裂和對立起來,徹底否定“香港人”與國家和民族的聯繫,質疑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的事實,更不承認香港居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由於香港內外敵對勢力一直以來在學校、媒體、“公民社會”和西方宗教中佔有優越地位,在公開宣揚和潛移默化雙管並用下,內外敵對勢力在建構其屬意的香港華人新身份認同上取得了赫赫戰果,在不少入世不深、知識淺薄卻自以為是的年輕人當中的影響尤其惡劣。 回歸以來,特別在過去十年左右,無數眾所周知的亂象,包括各種挑戰國家主權、危害國家安全、否定中央權力、不尊重國家憲法與香港基本法、“港獨”和其他分離主義、美化“殖民管治”、在香港製造暴亂、依仗西方勢力抗衡中國,以及不少令人扼腕歎息的數典忘祖的行徑等,都是因為一個與“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相切合的港人新身份認同缺位所致。 從“理想”的角度看,一個與“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相切合的港人新身份認同應該最低限度包括以下的內容: “認同”建基於正確的認識 1.認同自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願意負起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和發展利益的責任,拒絕與外部勢力勾結,反對“港獨”、“台獨”、“疆獨”和“藏獨”等分裂國家的主張。 2.對身為中國公民為榮,對新中國在各方面取得成就感到自豪,對國家民族過去的恥辱銘記於心,對國家民族的富強、獨特的制度體制和未來前景懷抱信心和自信。 3.認識中華民族的輝煌歷史和中華民族對人類發展過去和現在所作出的貢獻,懂得近代西方帝國主義對中國人所犯下的罪行和對中國所帶來的破壞、剝削與壓迫。 4.相信“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符合香港和自己的根本利益,明白從歷史角度看捨此並無更周全的辦法和安排。 5.明白香港與內地奉行不同的社會和經濟制度,並衷心尊重和誠摯守護內地的社會主義體制,不但不會妄圖改變內地的體制,而且樂意利用香港“一制”所能發揮的獨特作用為國家的崛起和內地社會主義的發展作出貢獻。 6.明晰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原來的那些源於西方的制度和價值觀(法治、人權、自由、民主)得以保留,從而讓香港可以繼續擔當中西方“橋樑”的角色,但卻不能以此來排斥、貶損、衝擊或挑戰內地的制度和價值觀。必須承認不同制度和價值觀都有其歷史淵源和優勝之處,特別要認識到社會主義制度對國家發展和富強的戰略意義和作用。 7.明確知道在“一國兩制”下,香港逐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一國兩制”應有之義,是提升香港和報效國家的必要之舉,更是香港在西方不斷打壓下尋求持續發展的唯一戰略選擇。 8.清楚知道和理解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居民和內地同胞同屬中國公民,因歷史和國家政策的原因在權利和義務上有所不同,但願意與內地同胞平等共處、相互尊重、攜手建設香港、並共同對國家民族效忠和輸誠。 9.對香港“殖民地”的過去有客觀、理性和正確的認識,瞭解香港淪為英國“殖民地”背後的民族屈辱的歷史以及“殖民管治”所代表的民族不平等與歧視,知曉國際局勢、中國內地、中央政府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對港政策,以及香港華人在香港過去的發展成就上所作出的貢獻。懂得“殖民地”政府的管治思維、管治手法與公共政策的時空局限性,洞察英國人回歸前在“光榮撤退”的幌子下,在香港單方面實施的種種旨在扭曲和妨礙回歸後“一國兩制”落實的舉措,不會盲目以為“五十年不變”等於必須奉“殖民地”時期的典章制度為圭臬,反而需要因時制宜對其作出改革與完善甚至揚棄。 總之,港人的新身份認同必須能夠讓他們感到作為中國人自豪自信和奮發向上,必須讓他們清楚香港對國家的價值和國家對香港的重要性,必須要有利於促進兩地同胞的感情,必須要有利於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必須要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必須要有利於香港的安定、團結和發展,必須要有利於增強香港華人對國家的向心力以及必須要有利於“一國兩制”的全面和準確實踐。 構建新的歷史論述體系 2019年十月底中共第19屆四中全會宣告了一整套旨在撥亂反正的對港方針政策。嗣後中央接連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釐清立法會議員的履職要求和徹底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全面貫徹“愛國者治港”和香港的長治久安奠定基礎。後續的重要工作之一無疑是為港人建構一個以“一國兩制”為基礎、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新身份認同。中央、特區政府和愛國人士需要對此明確目標和方向,擬定行動綱領和路線圖,按部就班積極落實。既然這項艱巨工作涉及到思想和意識形態領域,則教育課程、考試制度與媒體改革,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宣傳推廣工作,愛國力量在社會中深耕細作便不可或缺。 較為迫切的具體工作則包括對香港歷史特別是“殖民地”歷史的“再認識”和“再編撰”、尤其是要摒棄英國和“親西方”學者對香港歷史的偏頗描述、還原香港歷史與中國歷史尤其是中國近代史的密切關聯,推介對“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核心原則的認知;駁斥、糾正和消除內外敵對勢力對國家狀況、香港情勢和“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另類解讀”,大力開展國民、國情、歷史和憲法/基本法教育;灌輸對國家民族的責任感,強化香港華人的國家安全意識和憂患感、讓人們更好地瞭解國家面對的安全威脅,察覺西方勢力對國家和香港的圖謀;持平論述西方制度和價值觀的利弊和其真實的實施情況,明晰西方“理想”和現實的落差,知悉香港“脫西入中入亞”乃不可逆轉的歷史大趨勢,強調和營造香港與國家的“命運共同體”關係和情懷,推介國家發展為香港華人特別是年輕人所帶來的機遇等。 一些上述的工作最近在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努力下已經初步展開。我相信,香港華人的新身份認同基本上樹立後,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局面和在國家內的境況必將煥然一新,而“一國兩制”在香港更能行穩致遠。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來源:大公報
@ 劉兆佳:香港對國家的價值,中央看得很明白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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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獲得全票通過,“愛國者治港”得到進一步落地。有了這層政治保障,香港也將儘快走上發展正軌。 其實推動香港與內地融合的想法早已有之,只是實施過程中遭遇諸多阻撓;如今,香港產業結構單一,經濟生態脆弱,轉型升級問題近乎燃眉之急。如何祛除香港經濟中的沉屙痼疾,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觀察者網就這一話題採訪了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 ·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應是政府工作重中之重 觀察者網:很多人在思考香港政治問題的解決辦法,確實有效的一個方法就是發展香港的經濟,用經濟受益助推政治認同。記得您也提議過搞科技創新、推動香港產業結構升級轉型等,但為什麼香港轉型這麼難? 劉兆佳:形勢逼人,為勢所逼,不能繼續因循守舊。 其實香港需要產業轉型已經說了幾十年了。回歸前就有人提出,香港勞動密集型產業已逐步變成夕陽工業,不能再這麼持續下去,一定要推動新產業的出現。後來內地改革開放,珠三角突然間成為承接香港夕陽工業的重鎮,那些本來要淘汰的廠子在珠三角得到了更大的發展機會,不僅仍可以保留勞動密集、低技術含量的特徵,還可以做大做強,一個原本只有少數人的廠可以發展出幾百、幾千人的規模。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到內地,造就了香港服務業、金融業和地產業的發展。 某種意義上,內地的改革開放也讓香港的產業轉型沒法再繼續進行下去。內地給香港帶來的發展機遇對金融業和房地產業有相當大的好處,從商人的角度來看,繼續做地產、搞金融,風險小、回報多且回報快,他們不需要再作出很大的努力就可以獲利,那為什麼還要做那些比較困難和自己也不太擅長的事情呢? 雖然長期依靠房地產和金融業也不是辦法,但轉到別的行業,是不是能得到更高的利潤,特別是短期利潤?而從事其他行業,特別是高新科技,可能要承擔很大的風險,甚至連融資都成問題,香港也未必有足夠的人才配套,且去做的時候市場又在哪裡?這些都不清楚。再者,香港政府對此既無遠見,也不扶持。因此,產業調整,也要看有沒合適的條件去做。 為勢所逼的意思,就是要改變當前以房地產和金融業為主導的產業結構並不容易,但我們也已逐漸看到目前這情況若再繼續下去,香港不僅產業轉型不了,連經濟發展速度也不會快,更麻煩的是年輕人得不到發展機會、財富越來越集中、貧窮問題愈益嚴峻、民憤民怨不斷升溫。 所以,我們要推動產業轉型,特別是注重科技創新、推動高端服務業的發展,開拓更廣闊的市場。尤其是隨著歐美市場的萎縮和西方國家對外的打壓,我們要考慮如何更好地利用中國和亞洲發展所帶來的機遇。 思考香港長遠的出路問題,說服眾多個體主動自覺作出調整,這點並不容易,所以現在只能依靠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努力。也就是,開拓新的產業發展空間,其中涉及到的人才供應、市場開拓、資金融通、政策優待等支持,既要來自特區政府,也要來自中央、內地。 政府如果不出手,人才、資金只會維持著舊有的產業結構,直到房地產和金融不再能提供機會——這時候再轉型已太遲了;只有中央、特區政府從長遠的角度、從居安思危的角度去想問題、聯合出手,盡可能地利用內地所提供的市場、人才、資金、政策讓一些新產業殺出“血路”,讓港人對新產業逐漸生出關心和動力,才可能讓香港的產業結構走向多元化。 可以參考新加坡。新加坡政府早就知道經濟發展不能只靠幾個行業,需要有不同的產業來維持經濟增長、滿足新加坡人的工作需求,所以新加坡一早就自己投資及引入外資開拓新的行業,譬如發展電子通訊科技、生物科技,甚至是煉油業,同時儘量保留一些原來的製造業。 新加坡是從國家生存和發展的角度進行長遠思考,而香港基本是靠市場推動,因此產業難以轉型。推進香港產業多元化,以政策甚至資金扶持,利用國家發展,特別是大灣區所提供的腹地和市場,讓一些有發展前景的新產業做大做強,形成臨界值(critical mass),達到一個足夠的分量讓它可以自己通過市場動力持續發展,這就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工作了。 觀察者網:其實這些想法,香港之前也多次嘗試過,比如建設所謂的數碼港,如今國內芯片產業龍頭中芯國際在最初選址建廠時也一度考慮過香港。但是我們發現很多想法落實到最後,碰上房地產,就很難繼續推進了。似乎一跟房地產掛鉤,一扯到高房價、高房租,解決問題的難度係數就直線上升。 就香港的土地房屋問題,您有什麼解決建議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香港代表團的審議時也說了,“解決香港住房問題難度很大,但總要有開始的時候。” 劉兆佳:要將解決土地房屋問題當成特區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還需用有力有效的辦法去處理,特別是要從頂層設計著手。頂層設計不是粘粘貼貼、修修補補,而是拿出整套方案,在行政、立法、政治上定得清楚明白,這樣才能更有效地處理問題。 土地房屋問題在香港真的是“老大難”問題,因為推動土地房屋政策觸及多方既得利益,面臨不同原因的反對聲音。房地產商等團體阻礙政府增加土地供應,是基於經濟利益;環保、保育團體阻礙,是因為所謂的道德立場;而反對派阻礙,是出於政治原因。 如果政府解決了土地房屋問題,反對派在政治上的生存空間就會萎縮;土地房屋問題解決不了,香港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就會更加不滿,反對派更能借機削弱政府管治威信、打擊政府管治能力,繼而質疑、挑戰香港的政治制度,認為現有政治制度非改革不可,要走向民主化。 面對這些情況,需要一股強大的政治力量和意志,也就是中央、特區政府和立法會要聯手推動改革,才有成功的希望。香港政府需要強而有力,需要有魄力、有遠見、有膽識,再加上中央的大力支持,才可以克服利益既得者的阻撓、各種各樣的反對聲音,再或是來自法律、政治上的挑戰。 具體來講,香港政府可以大力用好現行的法律,賦予政府權力去收地及興建新市鎮,容許將部分郊野公園的土地用來興建房屋及促進新產業發展。政府也應加快一些法規程序的執行進度,尤其是涉及城市規劃、更改土地用途(如改變工廠大廈用途)或收回土地的程序。這些改善可能需要通過修改法律,甚至是重新立法。 當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後,新的選舉委員會既可以負責選出行政長官,也可以選出部分立法會議員,而委員會裡不少人應也是支持各種各樣的社會改革的。這樣一來,行政、立法也可以通過前所未有的合作去推動艱難的社會、經濟、民生改革,包括土地房屋改革。 為什麼討論有沒決心和毅力去解決這些問題時,中央的角色也很重要呢?因為如果中央擺明改革的決心,認為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是解決香港其他深層次社會、經濟、民生問題的抓手,並真的拿出決心和勇氣來支持特區政府大刀闊斧地改革,再加上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支持,很多問題就能迎刃而解,甚至包括貧富懸殊問題和年輕人“上樓”問題。 ·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觀察者網:今年兩會期間,林鄭月娥在社交媒體上特地提到“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一事。記得您曾說過“推動香港與內地融合的想法早已有之”,那為何先前遲遲不見真正落實? 劉兆佳:其實當年鄧小平在構思“一國兩制”時,的確是想過加強香港和內地的經濟關係,否則香港怎麼為國家發展作貢獻呢?然而實際操作中,中央和香港兩地最初各有顧慮。 開始時中央和香港都是想著由民間社會和工商界人士去推動兩地經濟往來,不一定需要由中央和特區政府通過合作聯手推動。當時的主要顧慮是,如果由中央提出要將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政治上會引起一些人的質疑——香港究竟是不是高度自治?中央是不是要插手香港的事務?甚至香港是不是要走計劃經濟道路? 當時就算有心想推動融合,也沒有這樣的政治氣候,所以香港最初想參加“十二五”規劃的時候,中央是抗拒的。後來中央覺得香港日後的經濟發展如果不能與內地加強聯繫,不能利用國家發展帶來的機遇,就很難推動自身產業升級、產業多元化和經濟發展,才勉為其難讓香港加入“十二五”規劃。 雖然後來中央比較樂意提供各種各樣的支持讓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但是香港本身內部也有很多阻力。 比如,政府裡有很多官員都不是很熱衷於推動香港與內地的經濟融合,因為這涉及改變他們一直以來的政策路向及他們在經濟方面的思想。 在兩地經濟融合過程中,政府一定要扮演一個重要角色,甚至要扮演規劃角色。香港不規劃,你怎麼配合國家規劃,是不是?而對於“規劃”這兩個字,香港很多官員既無經驗,心理上又抗拒,甚至認為是錯誤的做法。有些官員覺得以前港英政府沒有輔助產業發展,所以現在的政府也不應該有,否則不公平,而且隨時會選錯產業發展方向,結果得不償失,還會在政治上又受到別人攻擊。 此外,他們認為政府要慎用公帑,更加不能接受將公帑用在內地以扶持、協助推動兩地經濟合作。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香港要參與內地的發展,但香港不能投放資源在內地以協助香港人或香港企業在內地發展,這樣能夠做到的事情相對就少很多了。 社會上也有反對勢力在抗拒,他們從根本原則上反對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認為這樣不但令香港高度自治不保,還可能引入內地和中央的影響力,導致香港在政治、經濟上受制於中央、內地。反對派陣營中有一幫人經常想搞本土分裂主義,在經濟上肯定是想盡可能地與內地切割。 除了政治顧慮,香港社會上也有一些反對聲音,兩地融合導致部分港人利益受損。比如:內地大批企業來港上市,擠壓了本地一些企業的融資空間;有一些行業受到來自內地的競爭,如內地地產商來港發展,衝擊了香港地產商的利益;有一些人才覺得受到內地人才的挑戰;內地同胞來港旅遊,與本地人衝突增加,有一些地方的居民覺得生活受到影響……很多事情導致一些港人對兩地經濟融合產生抗拒感。 而香港這十幾年來飽受政治鬥爭摧殘,尤其在過去幾年受到各種各樣的動亂衝擊,政府疲於奔命去處理這些政治問題,也難以抽出時間去落實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拿大灣區舉例,廣東、澳門比香港積極很多,光是建港珠澳大橋,別人都建好了,我們還沒有完成。 坦白說,大家都知道在西方不斷打壓香港、香港不能再依靠西方的背景下,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但不可避免不等於他們就會踴躍接受,肯定還有很多猶疑在的,這樣就不能全心全意去做好相關工作。 觀察者網:香港未來的發展離不開中央、內地的支持。我在採訪其他香港人士的時候,他們也都提議希望內地能提供更多優惠政策。不過如今,尤其是旁觀修例風波後,很多內地網民有個疑問,當下的香港能為內地帶來什麼? 劉兆佳:香港對國家的價值,中央政府看到的比內地不少人看到的要高很多,因為中央是從長遠、宏觀的角度出發,考慮國家發展的需要和世界大勢的變化。這問題,說到底就是中央為什麼要在香港搞“一國兩制”。 因為中國正自己走一條有別於西方的發展道路,而西方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裡仍會在世界經濟版圖中佔據重要位置,它們仍是相當重要的產生新科技、推出新管理模式、輸出資金及為中國產品提供市場的地方。換而言之,在未來很長時間裡,中國要與西方陣營共存,你不可以消滅我,我也不可以消滅你。西方有些人侈談與中國“脫鉤”,其實不切實際。 中西之間的制度差異確實妨礙了彼此間的合作,而香港可以作為中西方接觸的橋樑,讓大家通過香港接觸到對方,進而利用對方帶來的發展機會。譬如人民幣國際化、數字人民幣的推進(跨境支付)、內地企業走出去、中企的融資問題、香港發揮國際仲裁中心作用等等,香港在這些方面扮演了內地任何大城市都扮演不了的角色。 具體舉例,比如推進人民幣國際化,中國內地再怎麼搞,也不會像香港這般資金自由出入,是不是?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可以幫助中央在控制風險的情況下,逐步積累讓人民幣走向國際化的知識,特別是監管和風險管理的知識。再比如,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企業“摘牌”,這些企業如果要繼續在全世界進行融資活動,香港可以提供一個很便利的市場。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可以彌補內地的不足,抵消西方對中國所施加的制裁的影響。當然,香港能為國家提供的服務種類,會隨著香港本身受到西方的打壓而有所減少。 總而言之,雖然長遠來看,隨著內地市場不斷改革、香港同時也加強政府在經濟轉型過程中的角色,香港和內地在“兩制”層面的差異會越來越小。不過至少在未來幾十年裡,香港代表一種仍與西方接軌的獨特制度,仍可以為國家發展提供一些內地其他大城市所不能提供的服務和作用。 觀察者網:在您看來,未來香港與國家戰略發展銜接時要多注意哪些問題? 劉兆佳:香港要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政府的經濟思維及管治模式都要出現某些改變,比如要進行長遠的經濟規劃工作,一些執行方式也要進行相應調整。 香港要與內地接軌,而接軌不是說要一模一樣,但起碼要拉近距離,方便人才流、資金流、信息流、技術流、物流的流動。為此,政府需要在法律、政策、規則等方面營造一個有利的環境,提供一些誘因,讓香港的企業、個人參與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過程。 香港政府也要加強與其他國家的聯繫。因為香港要參與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就更加要爭取到其他國家對香港的支持;香港想更好地發揮外資進入內地市場的橋樑作用,也牽涉到與其他國家關係的談判。這些都是很繁重、很巨大的工作。 作者為香港特區政府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來源:觀察者網
@ 劉兆佳: 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應是政府工作重中之重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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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國家發展是香港未來的大趨勢 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應是政府工作重中之重 觀察者網:很多人在思考香港政治問題的解決辦法,很老套但確實有效的一個方法就是發展香港的經濟,用經濟受益助推政治認同,對此您也提議過搞科技創新、推動香港產業結構升級轉型等。 劉兆佳:形勢逼人,為勢所逼,不能繼續因循守舊。 其實香港需要產業轉型已經說了幾十年了。回歸前就有人提出,香港勞動密集型產業已逐步變成夕陽工業,不能再這麽持續下去,一定要推動新產業的出現。後來內地改革開放,珠三角突然間成為承接香港夕陽工業的重鎮,那些本來要淘汰的廠子在珠三角得到了更大的發展機會,不僅仍可以保留勞動密集、低技術含量的特徵,還可以做大做強,一個原本只有少數人的廠可以發展出幾百、幾千人的規模。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到內地,造就了香港服務業、金融業和地產業的發展。 某種意義上,內地的改革開放也讓香港的產業轉型沒法再繼續進行下去。內地給香港帶來的發展機遇對金融業和房地產業有相當大的好處,從商人的角度來看,繼續做地產、搞金融,風險小、回報多且回報快,他們不需要再作出很大的努力就可以獲利,那為什麼還要做那些比較困難和自己也不太擅長的事情呢? 雖然長期依靠房地產和金融業也不是辦法,但轉到別的行業,是不是能得到更高的利潤,特別是短期利潤?而從事其他行業,特別是高新科技,可能要承擔很大的風險,甚至連融資都成問題,香港也未必有足夠的人才配套,且去做的時候市場又在哪里?這些都不清楚。再者,香港政府對此既無遠見,也不扶持。因此,產業調整,也要看有沒合適的條件去做。 為勢所逼的意思,就是要改變當前以房地產和金融業為主導的產業結構並不容易,但我們也已逐漸看到目前這情況若再繼續下去,香港不僅產業轉型不了,連經濟發展速度也不會快,更麻煩的是年輕人得不到發展機會、財富越來越集中、貧窮問題愈益嚴峻、民憤民怨不斷升溫。 所以,我們要推動產業轉型,特別是注重科技創新、推動高端服務業的發展,開拓更廣闊的市場。尤其是隨著歐美市場的萎縮和西方國家對外的打壓,我們要考慮如何更好地利用中國和亞洲發展所帶來的機遇。 思考香港長遠的出路問題,說服眾多個體主動自覺作出調整,這點並不容易,所以現在只能依靠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努力。也就是,開拓新的產業發展空間,其中涉及到的人才供應、市場開拓、資金融通、政策優待等支持,既要來自特區政府,也要來自中央、內地。 政府如果不出手,人才、資金只會維持著舊有的產業結構,直到房地產和金融不再能提供機會——這時候再轉型已太遲了;只有中央、特區政府從長遠的角度、從居安思危的角度去想問題、聯合出手,盡可能地利用內地所提供的市場、人才、資金、政策讓一些新產業殺出「血路」,讓港人對新產業逐漸生出關心和動力,才可能讓香港的產業結構走向多元化。 可以參考新加坡。新加坡政府早就知道經濟發展不能只靠幾個行業,需要有不同的產業來維持經濟增長、滿足新加坡人的工作需求,所以新加坡一早就自己投資及引入外資開拓新的行業,譬如發展電子通訊科技、生物科技,甚至是煉油業,同時盡量保留一些原來的制造業。 新加坡是從國家生存和發展的角度進行長遠思考,而香港基本是靠市場推動,因此產業難以轉型。推進香港產業多元化,以政策甚至資金扶持,利用國家發展,特別是大灣區所提供的腹地和市場,讓一些有發展前景的新產業做大做強,形成臨界值(critical mass),達到一個足夠的分量讓它可以自己通過市場動力持續發展,這就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工作了。 觀察者網:其實這些想法,香港之前也多次嘗試過,比如建設所謂的數碼港,如今國內芯片產業龍頭中芯國際在最初選址建廠時也一度考慮過香港。但是我們發現很多方法落實到最後,碰上房地產,就很難繼續推進了。似乎一跟房地產掛鉤,一扯到高房價、高房租,解決問題的難度系數就直線上升。就香港的土地房屋問題,您有什麽解決建議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香港代表團的審議時也說了,「解決香港住房問題難度很大,但總要有開始的時候。」 劉兆佳:要將解決土地房屋問題當成特區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還需用有力有效的辦法去處理,特別是要從頂層設計著手。頂層設計不是粘粘貼貼、修修補補,而是拿出整套方案,在行政、立法、政治上定得清楚明白,這樣才能更有效地處理問題。 土地房屋問題在香港真的是「老大難」問題,因為推動土地房屋政策觸及多方既得利益,面臨不同原因的反對聲音。房地產商等團體阻礙政府增加土地供應,是基於經濟利益;環保、保育團體阻礙,是因為所謂的道德立場;而反對派阻礙,是出於政治原因。 如果政府解決了土地房屋問題,反對派在政治上的生存空間就會萎縮;土地房屋問題解決不了,香港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就會更加不滿,反對派更能借機削弱政府管治威信、打擊政府管治能力,繼而質疑、挑戰香港的政治制度,認為現有政治制度非改革不可,要走向民主化。 面對這些情況,需要一股強大的政治力量和意志,也就是中央、特區政府和立法會要聯手推動改革,才有成功的希望。香港政府需要強而有力,需要有魄力、有遠見、有膽識,再加上中央的大力支持,才可以克服利益既得者的阻撓、各種各樣的反對聲音,再或是來自法律、政治上的挑戰。 具體來講,香港政府可以大力用好現行的法律,賦予政府權力去收地及興建新市鎮,容許將部分郊野公園的土地用來興建房屋及促進新產業發展。政府也應加快一些法規程序的執行進度,尤其是涉及城市規劃、更改土地用途(如改變工廠大廈用途)或收回土地的程序。這些改善可能需要通過修改法律,甚至是重新立法。 當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後,新的選舉委員會既可以負責選出行政長官,也可以選出部分立法會議員,而委員會裏不少人應也是支持各種各樣的社會改革的。這樣一來,行政、立法也可以通過前所未有的合作去推動艱難的社會、經濟、民生改革,包括土地房屋改革。 為什麼討論有沒決心和毅力去解決這些問題時,中央的角色也很重要呢?因為如果中央擺明改革的決心,認為解決土地房屋問題是解決香港其他深層次社會、經濟、民生問題的抓手,並真的拿出決心和勇氣來支持特區政府大刀闊斧地改革,再加上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的支持,很多問題就能迎刃而解,甚至包括貧富懸殊問題和年輕人「上樓」問題。 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觀察者網:前幾日林鄭月娥在社交媒體上特地提到「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一事。記得您曾說過「推動香港與內地融合的想法早已有之」,那為何先前遲遲不見真正落實? 劉兆佳:其實當年鄧小平在構思「一國兩制」時,的確是想過加強香港和內地的經濟關係,否則香港怎麽為國家發展作貢獻呢?然而實際操作中,中央和香港兩地最初各有顧慮。 開始時中央和香港都是想著由民間社會和工商界人士去推動兩地經濟往來,不一定需要由中央和特區政府通過合作聯手推動。當時的主要顧慮是,如果由中央提出要將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政治上會引起一些人的質疑——香港究竟是不是高度自治?中央是不是要插手香港的事務?甚至香港是不是要走計劃經濟道路? 當時就算有心想推動融合,也沒有這樣的政治氣候,所以香港最初想參加「十二五」規劃的時候,中央是抗拒的。後來中央覺得香港日後的經濟發展如果不能與內地加強聯繫,不能利用國家發展帶來的機遇,就很難推動自身產業升級、產業多元化和經濟發展,才勉為其難讓香港加入「十二五」規劃。 雖然後來中央比較樂意提供各種各樣的支持讓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但是香港本身內部也有很多阻力。 比如,政府裏有很多官員都不是很熱衷於推動香港與內地的經濟融合,因為這涉及改變他們一直以來的政策路向及他們在經濟方面的思想。在兩地經濟融合過程中,政府一定要扮演一個重要角色,甚至要扮演規劃角色。香港不規劃,你怎麽配合國家規劃,是不是?而對於「規劃」這兩個字,香港很多官員既無經驗,心理上又抗拒,甚至認為是錯誤的做法。 有些官員覺得以前港英政府沒有輔助產業發展,所以現在的政府也不應該有,否則不公平,而且隨時會選錯產業發展方向,結果得不償失,還會在政治上又受到別人攻擊。此外,他們認為政府要慎用公帑,更加不能接受將公帑用在內地以扶持、協助推動兩地經濟合作。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香港要參與內地的發展,但香港不能投放資源在內地以協助香港人或香港企業在內地發展,這樣能夠做到的事情相對就少很多了。 社會上也有反對勢力在抗拒,他們從根本原則上反對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認為這樣不但令香港高度自治不保,還可能引入內地和中央的影響力,導致香港在政治、經濟上受制於中央、內地。反對派陣營中有一幫人經常想搞本土分裂主義,在經濟上肯定是想盡可能地與內地切割。 除了政治顧慮,香港社會上也有一些反對聲音,兩地融合導致部分港人利益受損。比如:內地大批企業來港上市,擠壓了本地一些企業的融資空間;有一些行業受到來自內地的競爭,如內地地產商來港發展,衝擊了香港地產商的利益;有一些人才覺得受到內地人才的挑戰;內地同胞來港旅遊,與本地人衝突增加,有一些地方的居民覺得生活受到影響……很多事情導致一些港人對兩地經濟融合產生抗拒感。 而香港這十幾年來飽受政治鬥爭摧殘,尤其在過去幾年受到各種各樣的動亂衝擊,政府疲於奔命去處理這些政治問題,也難以抽出時間去落實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拿大灣區舉例,廣東比香港積極很多,光是建港珠澳大橋,別人都建好了,我們還沒有完成。 坦白說,大家都知道在西方不斷打壓香港、香港不能再依靠西方的背景下,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但不可避免不等於他們就會踴躍接受,肯定還有很多猶疑在的,這樣就不能全心全意去做好相關工作。 觀察者網:香港未來的發展離不開中央、內地的支持。我在採訪其他香港人士的時候,他們也都提議希望內地能提供更多優惠政策。不過如今,尤其是旁觀修例風波後,很多內地網民有個疑問,當下的香港能為內地帶來什麼? 劉兆佳:香港對國家的價值,中央政府看到的比內地不少人看到的要高很多,因為中央是從長遠、宏觀的角度出發,考慮國家發展的需要和世界大勢的變化。這問題,說到底就是中央為什麽要在香港搞「一國兩制」。 因為中國正自己走一條有別於西方的發展道路,而西方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里仍會在世界經濟版圖中佔據重要位置,它們仍是相當重要的產生新科技、推出新管理模式、輸出資金及為中國產品提供市場的地方。換而言之,在未來很長時間里,中國要與西方陣營共存,你不可以消滅我,我也不可以消滅你。西方有些人侈談與中國「脫鉤」,其實不切實際。 中西之間的制度差異確實妨礙了彼此間的合作,而香港可以作為中西方接觸的橋梁,讓大家通過香港接觸到對方,進而利用對方帶來的發展機會。譬如人民幣國際化、數字人民幣的推進(跨境支付)、內地企業走出去、中企的融資問題、香港發揮國際仲裁中心作用等等,香港在這些方面扮演了內地任何大城市都扮演不了的角色。 具體舉例,比如推進人民幣國際化,中國內地再怎麼搞,也不會像香港這般資金自由出入,是不是?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可以幫助中央在控制風險的情況下,逐步積累讓人民幣走向國際化的知識,特別是監管和風險管理的知識。再比如,先前特朗普要將多家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企業「摘牌」,這些企業如果要繼續在全世界進行融資活動,香港可以提供一個很便利的市場。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可以彌補內地的不足,抵消西方對中國所施加的制裁的影響。當然,香港能為國家提供的服務種類,會隨著香港本身受到西方的打壓而有所減少。 總而言之,雖然長遠來看,隨著內地市場不斷改革、香港同時也加強政府在經濟轉型過程中的角色,香港和內地在「兩制」層面的差異會越來越小。不過至少在未來幾十年裏,香港代表一種仍與西方接軌的獨特制度,仍可以為國家發展提供一些內地其他大城市所不能提供的服務和作用。 觀察者網:在您看來,未來香港與國家戰略發展銜接時要多注意哪些問題? 劉兆佳:香港要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政府的經濟思維及管治模式都要出現某些改變,比如要進行長遠的經濟規劃工作,一些執行方式也要進行相應調整。 香港要與內地接軌,而接軌不是說要一模一樣,但起碼要拉近距離,方便人才流、資金流、信息流、技術流、物流的流動。為此,政府需要在法律、政策、規則等方面營造一個有利的環境,提供一些誘因,讓香港的企業、個人參與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過程。 香港政府也要加強與其他國家的聯繫。因為香港要參與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就更加要爭取到其他國家對香港的支持;香港想更好地發揮外資進入內地市場的橋樑作用,也牽涉到與其他國家關係的談判。這些都是很繁重、很巨大的工作。來源:觀察者網
@ 劉兆佳:無需仰視西方選舉制度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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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兆佳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3月5日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作說明時指出,中央認為鑒於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機制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致使亂象叢生,必須採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在這一過程中,中央會運用國家憲法賦予的權力發揮主導作用,為香港建構「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我認同王晨副委員長的論述,並在此對「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提出我的一些粗淺看法。 無休止政治鬥爭百害無利 之所以要完善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原因是這套選舉制度作為香港「民主」發展的依讬在過去多次改變後,不但沒有讓香港的「民主進程」取得良好的效果,反而為香港帶來無休止的政治鬥爭、行政立法關係緊張、政府管治失效、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的事件層出不窮,最後甚至引發嚴重動亂和暴力衝突以及內外敵對勢力妄圖奪取香港特區的管治權和把香港變成顛覆和滲透基地。 香港回歸祖國迄今,取消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增加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在功能團體選舉中加入五個「超級區議會」議席、增加區議會議員代表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的人數比例等各種選舉制度的改變,不可否認是所謂「循序漸進」發展香港的「民主」的舉措,但那些「循序漸進」的步驟卻是在沒有充分考慮香港的「實際情況」下、為了部分回應香港的反對勢力而作出的、缺乏全面和長遠思考的行為。 事實證明,過去「循序漸進」的「民主化」不但沒有帶來持續的「民主」進步,沒有鞏固香港「民主」的根基,反而是斲喪香港「民主」的生機的「循序漸退」改變。如果繼續沿著原來的軌跡「循序漸退」下去,香港的「民主」會走向自我毀滅,結果是不但「一國兩制」無以為繼,國家和香港也會遭受嚴重傷害。以此之故,在中央主導下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讓香港的「民主」在新的基礎上健康和持續發展,才是應有之義和負責任之舉。 在「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下,香港選舉制度「民主化」作為一個目標相對於「促進國家統一」、「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捍衛領土完整」、「保存香港原來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愛國者治港」、「行政主導」、「良好的中央與特區的關係」、「良好的行政立法關係」等目標相對次要。作為一個手段或工具,香港選舉制度「民主化」更是要有利於那些更重要的目標的達至,而不能妨礙甚至防止其達至,否則相關的選舉制度必須揚棄。 香港內外敵對勢力經常把「民主化」當作是「一國兩制」的最高目標,把「政制改革」當作中央對港政策和香港特區施政的首要工作,並頗為成功地利用這種本末倒置的政治主張發動群眾、逼迫特區政府和取得了一定的「循序漸進」發展「民主」、實際上最後得到的是對香港的「民主」長遠發展、「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香港的繁榮穩定極為不利的「成果」。 建有香港特色選舉制度 為了香港的「民主」能夠健康發展,必須釐清香港的選舉制度設計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主要原則是香港的選舉制度必須正本清源地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主要目的的達至。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和選舉制度作為目標和手段的本質,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必須要為「一國兩制」服務、對「愛國者治港」有利和能夠阻止「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勢力通過選舉進入香港的管治架構,並利用他們在管治架構內的職位破壞「一國兩制」的實踐、危害國家的安全和香港的安定。 在香港,那些仰視西方選舉制度的政客、專家和學者往往把「民主化」當為絕對的「好事」,不必也不應該計算後果。然而,在「一國兩制」下,在設計選舉制度時,所有對「一國兩制」、對國家和對香港所帶來的後果卻必須慎重和認真考慮在內。任何不利於那些目標達至的選舉制度都不是好制度。這一點恰恰就是「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的要義所在,是中央主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初心所在,也是香港「新的民主選舉制度」的特色所在。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來源:大公報
@ 劉兆佳:「愛國者治港」與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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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兆佳 從一開始,「愛國者治港」便是「一國兩制」的核心原則。是「一國兩制」能否成功實踐的先決條件。然而,儘管香港已經回歸祖國將近24年,「愛國者治港」尚未在香港特區的管治中全面、充分和徹底體現。造成這個局面的成因很複雜,但毫無疑問,回歸後香港的選舉制度欠完善與此有莫大關係。 香港選舉帶來的亂象 正是由於香港的選舉制度欠完善,並存在不少漏洞,才讓「愛國者治港」不能完全充分落實,香港各種以「反中、反共和反政府」、不承認由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的香港憲制秩序、並與西方敵對勢力有勾連的非忠誠反對勢力得以進入香港的管治架構,特別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和區議會之中。今天,有目共睹的是: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由於不能確保全面「愛國者治港」,已經產生了不少亂象,對國家安全構成了威脅,令「一國兩制」不能全面準確實踐,也衝擊了香港的繁榮穩定。 首先,內外敵對勢力在選舉過程中、在社會上和在管治架構內不斷進行挑戰國家主權的行動。包括質疑和否定國家對香港的主權、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公然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公然或者隱晦提出各種分裂國家的主張和從事相關行為,提出港人不屬於中華民族的謬論,否定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固有領土的事實,或明或暗地策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利用各種內外媒體抹黑「一國兩制」和香港,乞求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致力把香港問題「國際化」,要求西方國家制裁中國和香港,要求英國照顧其在香港受到中共迫害的「子民」等。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長期以來立法會已經成為非忠誠反對派議員宣揚「反共反中」、分裂國家的主張和勾連外部勢力的政治平臺,因而對國家安全和利益構成實質威脅。 第二,內外敵對勢力在選舉過程中、在社會上和管治架構內不斷損害和扭曲香港的法治價值。包括否定國家憲法在香港的適用性,不承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秩序,刻意歪曲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理解,提出一套將香港視為「獨立政治實體」的對「一國兩制」的「另類詮釋」。譴責人大常委會釋法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司法獨立和法律制度。以「公民抗命」和「違法達義」等主張和口號鼓動違法和暴力行為,威脅和恫嚇那些不同情暴徒的法官。譴責香港法律和制度不公不義,把政治淩駕在法律法治之上,貶低內地法律界的專業地位和造詣,詆毀內地的法治,乞求西方的法律專才為香港法律制度授予「合法性」,向外國宣傳香港「法治已死」和「司法不獨立」的歪論等。 第三,內外敵對勢力在選舉過程中、在社會上和管治架構內肆無忌憚衝擊行政主導。儘管迄今為止,非忠誠反對派尚未能夠取得立法會的控制權,但由於他們在分區直選中長期以來享有一定的優勢,加上大部分以個人而非團體為投票者的功能團體的選民近年來日趨激進,因此不能完全排除非忠誠反對派日後得以通過立法會選舉而取得立法會主導權的可能。即便他們在議會中不佔大多數議席,他們仍然可以在議會內惡意否定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和削弱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不斷煽惑和動員群眾與香港特區政府進行鬥爭、並在香港暴亂期間包庇和縱容暴徒。 他們也會結合立法會外的各種反對勢力妨礙立法會的工作和打擊其威信。他們經常濫用議事程序、憑藉「拉布」、肢體衝突等不正當甚至非法手段阻撓或癱瘓立法會的運作,並因此而讓香港特區政府在行政立法對立的情況下無法有效施政。回歸以來,特區政府管治維艱,威信不振,「行政主導」更無從說起。 第四,內外敵對勢力在選舉過程中、在社會上和管治架構內拖累了經濟民生問題的處理。長期以來,香港深受一系列深層次經濟社會民生矛盾所困,但那些矛盾卻無法得到應有的重視和認真的處理。究其原因,是因為內外敵對勢力非常成功地把政治議題,特別是「政制改革」、「中央與特區關係」和「行政立法關係」變成香港最矚目和「最重要」的議題,從而大幅擠壓了或者邊緣化了那些亟須解決的經濟社會民生問題(包括香港與內地的經濟融合、香港產業結構狹隘、貧富懸殊、貧窮問題、房屋土地短缺和年輕人發展機會不足)在公共議程中的位置。 他們又頗為成功地在社會上和在立法會內進行各種行動阻撓政府的經濟社會民生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導致那些問題不斷發酵、惡化和民怨升溫,藉此撈取政治資本,並因此令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因為無法有效應對那些問題而難以提升。 最後,內外敵對勢力在選舉過程中、在社會上和管治架構內不停通過發動無休止的政治鬥爭來製造社會的分化、對抗和撕裂,甚至連家庭、親戚、朋友、同學、同事和鄰居都不能倖免。他們和其支持者執意要把政治乃至非政治議題道德化、人格化、極端化和對立化,讓妥協、互信、互諒、包容和協商成為不可能。他們把中國共產黨、中央、行政長官、特區政府、警隊和愛國力量「妖魔化」,形成彼此勢不兩立、水火不容之勢。他們運用和縱容暴力。他們散播仇恨、偏見和怨毒,嚴重毒化社會氛圍。他們把年輕人與其長輩對立起來,激化世代之爭。他們把「香港人」與「中國人」對立起來,否認自己是中國人。他們把香港居民與內地同胞對立起來,歧視和排斥內地同胞。他們把香港與國家對立起來,把「歷史中國」、「文化中國」、「地理中國」和「民族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立起來,拒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效忠。他們拉攏外部勢力,與那些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的香港居民對峙。他們用「零和遊戲」態度來對待政治爭鬥和爭議,尋求「全勝而歸」,力圖置對手於死地。凡此種種,都把香港社會推向嚴重撕裂,鬥爭不絕,難以癒合的深淵。 完善選舉制度 以此之故,為了實現「愛國者治港」的戰略目標,我們對香港現行的選舉制度必須因應過去的實踐經驗儘快作出認真和慎重的檢討並對其作出必要的完善,而完善制度的核心就是要確保當選者都是愛國者。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必須防範非忠誠反對派人士成為候選人、勝出選舉和在履職後從事違反誓言的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必須是全面的,牽涉到選舉辦法、選舉活動和經費、候選人資格審查、議員和委員履職前的宣誓、議員和委員在履職後的監察、對外部勢力的監管等方面,其中至關重要的是候選人的資格審查的問題,而這方面如果把關嚴密,而非忠誠反對派人士又根本不能「入閘」成為候選人,其他問題也就會相應迎刃而解。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來源:大公報
@ 劉兆佳:西方勢力對「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誤解和曲解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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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兆佳 國家憲法才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依據,而非《中英聯合聲明》。 香港回歸中國以來,西方勢力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實都存在扭曲了的理解,都對它們採取批判和懷疑的態度,不斷質疑中國政府對香港的莊嚴承諾,藉此打擊中國在國際上的威望和信用,意圖削弱中國的軟實力和損害香港的國際地位和投資環境。近年來,西方勢力對中國和香港的敵意隨着美國遏制中國崛起的力度不斷強化而有增無已。最近有些人甚至斷言「一國兩制」在香港已經不復存在。這裏所說的西方勢力包括西方國家的官員、政客、媒體、意見領袖、公民團體、人權組織和非政府機構,也包括那些以西方勢力為核心的部分「國際組織」。這種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扭曲理解和由此衍生出來的批評和責難其實是源於部分西方勢力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誤解和不求甚解,不認識中國的歷史背景和法律傳統,不信任中國共產黨,不相信香港可以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中保持繁榮穩定和原有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些西方國家特別是英國和美國刻意和惡意宣揚一套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錯誤理解,意圖達到打擊中國和香港、保護香港的反共反華勢力、灌輸西方的一套價值觀和信仰,以及讓香港繼續成為西方用以對付中國的棋子的目的。 西方勢力的所作所為也在相當程度上發揮了支持和壯大香港的反對勢力、削弱部分香港人尤其是年輕人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信心、淡化香港人尤其是年輕人的國家觀念和民族意識、煽動香港人與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對抗、以及影響香港的公權力行使者特別是司法人員的行為等效用。更嚴重的是,由於部分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話語權旁落在西方勢力的手上,「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在香港也難以全面和準確實施。 籠統來說,基於我對西方勢力過去多年來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論述,那些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誤解或曲解的犖犖大者包括: (一)把《中英聯合聲明》當成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基礎和認受性來源,從而讓英國、美國乃至部分西方國家可以過問回歸後的香港事務,覺得需要承擔對香港人的「道義責任」,並且可以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由向中國「追究違反國際協議」的「責任」。西方勢力意圖讓香港人相信,「一國兩制」方針是中國在西方的壓力下才授予香港的。西方勢力不斷重申《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回歸後繼續有效的說法其實並沒有法律依據。內地的基本法權威和原基本法起草委員蕭蔚雲教授在香港回歸前早已指出,國家憲法才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法律依據,而非《中英聯合聲明》。這個原則不但在憲法中作了規定,而且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也得到體現。《中英聯合聲明》正文第三點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的第一點又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並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從上述《中英聯合聲明》的內容看,第一,中央根據憲法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中央根據憲法第31條建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這就進一步說明了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法律根據是憲法,包括第31條,而不只是憲法第31條。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和《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都是中國憲法第31條的具體體現,符合「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中國政府承諾了將這些內容寫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義務,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內容必須符合《中英聯合聲明》中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和《聯合聲明》的附件一。但是準確地從法律上說,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而不能說是根據《中英聯合聲明》。惟其如此,當基本法於1990年頒布實施後,中國已經切實履行了對《中英聯合聲明》的責任和承諾,而英國對此從未有提出異議,因此《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回歸後已經成為歷史文件。英國固然沒有法律依據援引《中英聯合聲明》向中國發難,更遑論美國乃至其他西方國家。尤為重要的是,很難想像,在整個中英兩國談判「香港政治前途」過程中把維護國家主權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上的中國政府會與英國簽訂協議容許英國在香港回歸後繼續擁有法律依據來插手香港事務。 (二)仍然把回歸後的香港當作是受到西方國家特殊照顧和保護的地方,甚至在實質上仍然視香港為西方陣營的成員。這點從1992年美國制定的《美國—香港政策法》和最近幾年美國國會通過對一系列「旨在維護香港的自治、人權、自由和民主」的法律中可以看到。西方勢力儼然有把香港當為中國以外地方、而這個地方又有義務為西方勢力服務的意味。美國甚至認為它可以根據它國內的法律隨意干預香港的事務,並以香港人尤其是香港的反對勢力的「保護者」姿態質疑和攻擊中國政府的對港政策和行為。西方勢力這個立場本質上是在挑戰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和威脅中國的國家安全,把香港變成顛覆基地,並讓「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變形、走樣」。 (三)把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高度自治理解為「完全自治」,實際上把香港當成是「獨立政治實體」,這樣做不單罔顧香港的自治權力來自中央的授予這個基本事實,同時否定中央在香港所享有的權力和須履行的責任。在這種誤解或曲解下,中央表明所享有的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固然受到西方勢力的口誅筆伐,人大釋法、中央對「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的監督權、中央對香港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中央對香港特區政府的問責權、中央在制定香港政治體制上的主導權和決定權等權力行使都被西方勢力批評為破壞香港高度自治、矮化香港、和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舉措。 (四)既然香港享有「完全自治」,西方勢力順理成章地否定香港有履行對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來捍衛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尤其是當西方勢力傾向把國家安全界定為中國共產黨的「安全」之際。西方勢力從來不理會鄧小平先生曾經說過如果香港變成針對中國內地的顛覆基地,中央不但要干預,而「一國兩制」也有可能無以為繼的話。這裏還有一個他們自相矛盾之處。西方勢力一方面要求中國政府和香港政府遵守基本法辦事,另方面則警告說如果香港按照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則會損害香港的人權自由法治,並威脅說會對香港實施各種制裁。在這個背景下,西方勢力對《香港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反應極為激烈便不難理解,尤其是當《香港國家安全法》嚴重觸碰西方勢力在香港的政治利益和生存的時候。 (五)從來不把中國憲法放在眼內,不接受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在回歸後的新憲制秩序,也不接受國家憲法在香港適用。西方勢力自然也不承認中央可以依照國家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制定與香港有關的法律。因此,當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中制定和頒布實施《香港國家安全法》後,來自西方勢力的譴責和制裁便紛至沓來。他們認為有了基本法第23條後,中央便永久失去了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律的權力。所以,《香港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實施「證明了」中央對香港和國際社會背信棄義,既摧毀了基本法,也摧毀了香港的高度自治。 (六)把香港的民主發展當作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最重要目標,而罔顧其他更重要的目標,從而處處偏幫和慫恿香港的反對勢力。西方勢力尤其是美國素來把輸出西方民主為其對外事務中的首要任務。無論是在別的國家策動「顏色革命」或者以軍事入侵方式改變別國的政權都被西方勢力認為是正義之舉。香港的政治體制的首要目的是要維護國家利益、捍衛國家安全、保存香港的資本主義體系和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民主發展作為「一國兩制」所要達到的目的相對次要,而且香港的民主發展不能妨礙其他更重要的目的的達致。在西方勢力的眼中,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一個方便中國共產黨操控香港的「威權體制」,是「箝制個人自由的非民主體制」,當然也是一個缺乏認受性的政治體制。因此,不斷否定和衝擊香港政治體制的香港的反共反華分子便成為西方勢力的寵兒。西方勢力不斷鼓動香港的反對勢力爭取政制改革以達到奪取香港管治權的目標。那些人被吹捧為民運人士和人權鬥士,而他們以「爭取民主」、「打倒暴政」、「違法達義」為口號的違法抗爭和暴力行為更得到西方勢力的認可、鼓勵和包庇。至於那些人的所作所為是否才是破壞「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惡行和元兇,在西方勢力的雙重標準下根本不在考慮之列。西方勢力甚至認為只有在反共反華勢力在香港掌權後,西方勢力所理解和界定的「一國兩制」才真正能夠得到體現。 (七)把「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理解為單純為了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的舉措,而罔顧其作為「國家優先」的大政方針的本質。西方勢力一貫相信剛剛進入「改革開放」階段的中國極度重視和依賴香港,因此整個「一國兩制」的設計都是為了讓香港人尤其是投資者放心的一套制度。西方勢力無視中央的「一國兩制」對港方針的首要考慮是國家統一、安全和發展,但同時盡量照顧香港人和各方面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每當中央出手維護國家的利益與撥亂反正、並遇到香港反對派阻撓和批評的時候,西方勢力總會與香港的反對勢力沆瀣一氣,嚴厲質疑中國政府對履行「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誠意和決心。 (八)把普通法當成是解釋基本法的唯一方法,否定基本法是一部全國性基本法律的本質,不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質疑內地法律工作者的專業修養、道德和能力,又不認同中央按照內地的大陸法系傳統解釋基本法的做法。因此,西方勢力把香港的法院特別是香港終審法院當成是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解釋的「終極權威」,否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力和解釋結果。任何人大釋法或中央對香港終審法院的裁決的不同意見都被批評為中央的政治行為、破壞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獨立以及損害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九)把香港與內地愈趨緊密的經貿關係當成為高度自治的隕落,讓中國政府更有能力和渠道「干預」香港事務。西方勢力反對接受香港加入國家的五年規劃,批評香港改變了香港原來的資本主義體系,為政府愈來愈干預經濟活動鋪路。西方勢力不明白也不接受在「一國兩制」原來的構思中,香港與內地加強往來,讓香港的「一制」能夠為國家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作出獨特甚至是難以取代的作用就是「一國兩制」的本來意圖,更是「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的基本條件。 (十)任何在香港推行的憲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國民教育、歷史文化教育都被妖魔化為政治「灌輸」或者「洗腦教育」,因為那些教育內容肯定不會符合西方勢力對中國、香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理解,都會削弱西方勢力和香港的反對勢力在香港的政治和文化影響力。 毫無疑問,在未來中國與西方不斷較量的過程中,意識形態的爭鋒肯定會愈來愈激烈。香港則必然是兩股勢力鬥爭的戰場之一,而鬥爭的焦點則是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不同理解和詮釋。2019年底,中共中央四中全會決定了要大力整治香港的亂局、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全面和準確實施,而廓清西方勢力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錯誤詮釋在香港的影響,特別是對年輕人的荼毒,必然是中央和香港愛國力量重奪話語權的關鍵一步。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來源:橙新聞
@ 劉兆佳:RCEP對國家和香港的政治意義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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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兆佳 2020年11月15日,擁有15個成員國、30%的世界人口和 30%全球經濟總量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正式簽署。RCEP標誌著一個全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體的誕生,它有利於推動區內貿易、推進國際產業分工和防止全球供應鏈斷裂。簡言之,RCEP有利於促進亞太地區區域經濟的合作與整合,也有利於抗衡「去全球化」和各式保護主義的逆流。 RCEP的簽定對中國而言不單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其政治意義特別是地緣政治意義應該說是更為重大,理由是RCEP與中國和美國在亞洲的戰略競爭有密切關係。RCEP的談判過程極為艱辛,其圓滿完成標誌著中國在亞太地區的影響力進一步上升,反映不少國家不顧美國的阻撓樂意成為中國的合作夥伴。 RCEP因此堪稱是中國反制美國圍堵中國的一項成功範例。在2017年美國總統特朗普單方面宣佈退出那個一直由美國主導、目標在於孤立和封鎖中國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後,RCEP的簽署意味著美國和中國在亞太地區特別在東南亞地區的影響力呈現此消彼長的態勢。可以說,RCEP標誌著中國在亞洲的領導地位進一步上升,讓中國在日後反制美國的各種圍堵時具備更大的政治和經濟能量。 事實上,二十一世紀的大國博弈幾乎不會體現在戰爭之上,反而是在於哪個國家可以主導全球貿易、金融、服務、專業資格和科技標準等非軍事領域之上。美國原先希望利用TPP來為世界制定貫徹美國利益的「高水準」貿易準則,並以此來為難中國和遏制中國的崛起,但美國退出TPP,反而中國成功帶動那個較為合乎中國利益和情況的RCEP的簽訂,比如RCEP沒有有關國有企業和工業補貼的章節,意味著不但美國尚未能夠利用改變「國際遊戲規則」為工具來打擊中國,反而美國自己卻在區域經濟合作的大潮流中自我孤立。 美中影響力此消彼長 長期以來,美國的對外方針是一方面要獨霸北美洲和拉丁美洲,不許地區外的勢力染指,但卻絕不能容忍美國以外的任何大國主宰歐亞大陸(Eurasia),擔心如此一來美國自身的利益、安全、價值觀、制度,都會受到嚴重威脅,更遑論維持其世界霸主的地位和由此而衍生的種種「唯我獨尊」的特權。美國參加一次大戰對付德意志帝國,參加二次大戰對付納粹德國和日本,以及在冷戰時期圍堵和瓦解蘇聯都是因為這個原因。今天,美國擔心和懼怕中國勢力在亞洲崛起會最終導致中國主宰歐亞大陸事務而成為新的世界霸主,把亞洲變成中國的「勢力範圍」,甚至把美國從世界經濟重鎮的亞洲地區驅逐出去。 美國總統特朗普上臺後,雖然單方面退出TPP,使得TPP不再成為遏制中國的工具,但特朗普政府對中國的敵意比奧巴馬政府更甚。它不但對中國進行全方位和無所不用其極的打壓,更提出了一個把印度和臺灣也拉攏進去的「自由與開放的印度─太平洋」戰略(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 Strategy),實際上把中國視為威脅美國生存的戰略「敵人」。在經濟上,特朗普政府更提出要在貿易、科技、投資、教育、人才交流等方面與中國「脫鈎」(decoupling),在新疆、西藏、臺灣和香港等地方不斷挑起爭端,並對中國企業與內地和香港官員橫加「制裁」,由是對中國的安全、發展和利益構成前所未有的嚴重威脅。 拜登總統上任後,鑒於美國朝野瀰漫著對中國的疑慮和恐懼,美國的圍堵和孤立中國的基本國策不會有根本性的改變。即便拜登政府對中國的敵意沒有特朗普那麼大,但仍然把中國界定為「戰略競爭者」。不過,拜登政府會較為願意照顧美國自身和其西方盟友的利益,較為側重與盟友聯手遏制中國,較為會以不違背國際規範為前提來對付中國,較為有選擇性地打擊中國,較為從長遠的戰略部署來削弱中國,因此中國面對來自美國的威脅在未來一段長時間內不會有實質的減少。 為了應對美國的威脅和遏制,中國不得不策劃戰略反制以捍衛國家的利益和安全,同時確保中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和發展。為了抵禦來自「東面」的威脅,中國積極採取了「西進」的戰略。「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亞洲基礎設施開發銀行(AIIB)的籌建、亞太自由貿易區的推動、中日韓自貿區的談判、RCEP談判的推進、《中歐全面投資協定》(China-EU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的商談等行動專案,都是中國用以反制美國的圍堵與孤立的重大戰略舉措。在一定程度上,中國與東盟十國於2010年共同建成的自由貿易區也與此有關。因此,RCEP的政治意義必須從中美兩國過去十多年在亞洲進行博弈的歷史背景來理解。 從國際形勢和中美關係的變化看,RCEP日後的運作與發展值得高度關注。美國肯定不會善待那個把它排除在外,但卻容許中國在亞洲強化影響力和國際聯繫的RCEP。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過後更率先恢復經濟活力的中國在亞洲會進一步崛起,這必然是美國不願意看到的變化。雖然美國已經退出了TPP,但其他曾經參與TPP談判的國家卻在日本的積極推動下繼續談判,同意擱置了一些對智慧財產權的保障條款,在2018年3月共同簽署了《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CPTPP)。中國國家領導人最近表達了中國參與CPTPP的意向,而與拜登政府關係密切的一些智庫的成員也促使美國在日本的大力支持下加入CPTPP,並在其中發揮領導作用,尤其是在制定國際經貿制度和規則方面。美國日後是否會加入CPTPP,甚至協助臺灣加入其中,並為中國的可能加入設置種種人為障礙,再利用CPTPP來制衡、掣肘和削弱RCEP,對RCEP日後的發展和亞洲的地緣政治格局至關重要。印度本來是RCEP的倡議者之一,但在最後關頭卻因為擔心出現嚴重貿易逆差而選擇暫時不加入。今後印度會否在美國的威逼利誘下不單不加入RCEP,反而轉為加入CPTPP,對RCEP和中美在亞洲的勢力對比也影響甚大。 促進「整合」香港作用更突出 另外,美國對於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成立肯定百般阻撓。如果中國與日本和韓國的關係因此而受損,則RCEP的運作也必然會受到阻撓。我們更不能排除美國會試圖分化RCEP的成員國,並把部分國家拉攏到美國一方,其中澳洲應該是最容易被撬動的國家。美國更會阻撓和干擾《中歐全面投資協定》的落實和執行,破壞中國與歐洲國家的經貿合作,特別是防範中歐達成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因此,估計RCEP往後的發展不會一帆風順。如何長期維持乃至提升RCEP為中國所帶來的地緣政治利益對中國來說乃一項重大的戰略挑戰。 對香港來說,由於美國和其西方盟友遏制、圍堵和孤立中國的力度仍會相當猛烈,香港在可預見的未來肯定會遇到來自美國和其西方盟友的諸般打壓,尤其是在貿易、投資和科技等領域上,政治事態的發展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甚為不利。國際形勢的變化迫使香港必須更多地從中國內地和亞洲尋找發展空間和機遇,在政治上與國家保持一致、共同進退和抱團取暖。香港需要在中央的協助下儘快加入RCEP。RCEP肯定會為香港開拓更廣闊的經濟腹地和更龐大的市場,讓香港可以維持經濟持續增長、拓寬香港的產業結構和讓香港向知識型經濟轉化。 作為一個成熟的國家金融、物流、資訊和服務中心,香港應該可以在RCEP地區內發揮各種聯繫各方的「中心」作用,從而幫助國家在RCEP內推動各國在經濟、貿易和金融等領域的進一步合作與整合,並同時促進人民幣和數位貨幣在RCEP內的廣泛使用。香港在RCEP內應該與國家密切配合,讓RCEP做大做強。這些都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既為自己又為國家所能作出的貢獻,也是「一國兩制」得以行穩致遠的不二法門。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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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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