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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論壇】共建人文灣區視角下的深港文化協同發展路徑

日期:2025-10-20 來源:紫荊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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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論壇》專稿/轉載請標明出處

 

尹瑋煜 | 南方科技大學中國式現代化深圳實踐創新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文化認同是最深層次的認同,是民族團結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習近平總書記這一重要論斷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確立的共建人文灣區戰略目標錨定了思想根基。當前,依託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戰略平台,深港雙城文化協同發展正不斷邁向制度化、平台化。然而,跨境制度壁壘、產業鏈協同錯位以及人才生態斷層等方面的結構性問題依然存在,制約著深港文化資源的深度融合,亟須探索破局路徑。

 

深港文化協同發展的深層邏輯
 

深港文化協同發展的深層邏輯根植於兩地不可割裂的歷史淵源、國家戰略的頂層設計以及資源稟賦的天然互補。

從歷史維度審視,深港文化同源可追溯至1573年明朝設立新安縣的共治時期。在鴉片戰爭前長達兩個多世紀的行政一體化階段,兩地形成了高度同源的文化基底,廣府方言、宗祠祭祀等嶺南農耕文明傳統習俗與海洋貿易孕育的開放精神在此交融。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後,深港進入「同源分流」的特殊歷史階段。香港在中西文化夾縫中發展出兼具傳統嶺南特質與現代法治精神的獨特文化生態。

改革開放初期,深圳通過「三來一補」模式承接香港製造業轉移獲得發展動能。隨著兩地經濟聯繫不斷加深,港深關係由「前店後廠」逐步轉向「優勢互補」。香港鞏固國際金融、貿易中心的地位,深圳則在創新驅動下不斷向產業鏈高附加值環節攀升。2003年《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簽署為兩地文化產業跨境合作打開政策窗口。

2019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發布則標誌著兩地進入「雙向賦能」新階段。此後,前海深港合作區擴容7倍,香港《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主動對接深圳科創資源,深港協同被提升至維護「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國家戰略高度。歷史的演進揭示了一條清晰脈絡:深港兩地從被迫分離的痛苦記憶,正逐步復歸為命運共同體式的深度融合。

從國家戰略維度考量,深港文化協同肩負著三重使命。其政治價值在於築牢香港的文化認同根基。研究顯示,香港青少年對嶺南傳統藝術的認同度普遍高於抽象國家敘事。如深圳原創舞劇《詠春》在香港演出反響熱烈,尤其受到青年觀眾青睞,說明藝術共鳴能夠跨越制度隔閡,在情感層面建立文化認同紐帶。香港自2021年起在高中課程中引入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公民科),旨在培養學生國民身份認同,所有本地高中生均可參與由教育局全資資助的一次公民科內地考察。追蹤評估顯示,學生在經過與前海創業港青互動交流、參觀永慶坊、在李小龍故居前練習詠春拳以及沉浸式體驗粵劇藝術等實踐活動後,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現狀的了解以及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度較出發前顯著提升。

其經濟價值體現在文化產業的高附加值轉化能力。《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強化前海合作發展引擎作用」,鼓勵「探索深港文化創意合作新模式」。據深圳市政府新聞辦公布的信息,2024年深圳文化產業全年營收突破1.2萬億元人民幣,佔廣東省的51.5%,其中多媒體遊戲動漫、可穿戴智能文化裝備製造等新業態增速達12.2%,繼續領跑全國。香港則依託其成熟的影視工業體系及全球第三大藝術拍賣市場地位,形成內容IP開發核心競爭力。香港IP可通過深圳高效輻射內地市場,如知名港創IP「B.Duck小黃鴨」2009年就植根於前海,如今相關衍生產品已超過3萬個SKU(Stock Keeping Unit,存貨單元)。2025年深圳文博會前海館與香港館緊鄰布展,港資企業佔前海展位1/3以上,負責「小黃鴨」內地區域市場IP授權及實景娛樂業務的德盈商貿等港企連續四年參展,現場即完成新的衍生品授權簽約。

其國際傳播價值則依託於香港「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樞紐地位。香港藝術發展局主席霍啟剛指出,香港具備「中西文化匯聚交流之都」的地緣與制度優勢,當前特區政府成立弘揚中華文化辦公室,並首辦「中華文化節」,為中外文化交流奠定制度基礎。西九文化區的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M+博物館、香港文化中心等公共設施,以及香港巴塞爾藝術展等頂級藝術展已成為香港對外講述「中國故事」的重要窗口。在此基礎上,深港協同正將香港的國際傳播優勢與深圳的展覽交易平台與產業鏈能力深度整合。2025年3月發布的《前海建設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2025年行動方案》將「搭建深港文化展覽和演藝平台」列為重點任務,探索以深港協作為支點,將中國文化輸出海外市場的新型合作平台。

從資源稟賦維度觀察,深港兩地具有天然的互補共生性。香港的優勢體現在高度國際化的文化產業生態,擁有成熟的版權保護體系、亞洲最大的藝術品交易市場以及匯聚全球頂尖藝術機構的展覽平台。深圳則憑藉科技創新與產業配套能力形成差異化優勢,如大疆無人機為大型演出提供技術支持,騰訊AI Lab開發虛擬數字人參與表演,華僑城集團打造沉浸式文旅項目迭代能力。這種稟賦差異恰為兩地文化協同發展創造接口——香港可藉助深圳的科技轉化能力實現傳統藝術的現代化呈現,而深圳則可借鑒香港的專業化藝術管理經驗完善內容生態。此外,深港擁有可轉化的共同歷史文化資源。深圳南頭古城(新安故城)與香港屏山文物徑的宗祠建築群同屬廣府文化遺存;中英街界碑與落馬洲瞭望台則承載著兩地關於民族命運變遷的集體記憶。這些資源如能整合為跨城聯動的文化IP,將釋放更大的文化凝聚力。

 

深港文化協同發展的現實瓶頸

 

儘管深港文化協同具有深厚的歷史根源與戰略價值,但在具體實踐中仍存在跨境制度壁壘、產業鏈協同錯位與人才生態斷層等結構性障礙,制約著兩地文化資源的深度融合與價值釋放。

深港兩地在文化管理體制、法律框架與數據標準上的制度落差,構成文化要素跨境流動的首要障礙。尤其在行政審批層面,文化項目跨境落地往往面臨制度不兼容帶來的雙重監管。以演出市場為例,香港藝術團體赴深公演需先後通過香港藝發局立項審查、深圳文體旅遊局內容審批及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現場核驗,全流程平均耗時遠高於內地演出審批周期。莫華倫等港澳地區政協委員曾提案建立「一次申報、兩地互認」機制,但受制於兩地法規銜接困境,至今尚未突破。而內地機構參與香港的書展、藝博會等活動,也需應對海關通關、版權審核、展品內容風險評估等繁複環節。

在法律制度層面,香港實行普通法體系,法院判例具有較大解釋權;內地遵循大陸法體系,以成文法為核心。這種差異不僅體現在民商事法律,也影響文化藝術交流的法律適用與合作方式。例如,在版權歸屬、合同爭議與責任承擔方面,香港習慣於運用普通法的公平原則,而內地則依據著作權法等法規直接裁定。雖然「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機制已於2019年生效,但目前機制尚不健全,兩地法律程序、證據標準存在差異,導致司法資源難以有效銜接。此外,跨境法律服務也尚未形成體系化合作。

在數字文化協同方面,2022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部署了「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工程,以推動文化數字化發展。深圳於2022年出台《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圍繞數據權屬、分類分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等方面構建了較為完備的數據治理體系,強調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的本地存儲與跨境傳輸合規。相比之下,香港採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對跨境數據傳輸無強制出境評估,僅要求事後合規審查,並強調主體同意原則。兩地在重要數據、敏感個人信息、數據本地化等定義上差異明顯,導致跨境數字文化產品(如線上展覽、數字版權內容)需分別進行兩地存儲與備案。由於缺乏共同的安全評估機制,增加了創作者與平台的成本與風險,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數字文化協同的規模和效率。

深港文化產業協同在創意設計與技術轉化之間存在明顯斷層。香港在品牌策劃、視覺設計、國際傳播等方面具備先發優勢,孕育了大量獨立設計師與原創IP;深圳則擁有強大的製造能力與數字平台,但兩地間缺乏制度化的協作通道,創意成果難以高效轉化。以「BODW設計營商周」為例,儘管吸引了大批香港原創IP,但參展項目多止步於展示,實際轉化落地深圳的案例寥寥無幾,反映出知識產權確權難、投融資銜接弱、轉化平台稀缺等結構性瓶頸。產業鏈上下游在合作流程、政策支持與標準接口方面的協同困難,使得「香港創意+深圳智造」的聯動難以形成閉環。

此外,高頻跨境客流未能有效轉化為文化消費增量。2024年深圳口岸出入境人次超2.4億,港人來深通勤與旅遊頻繁,但轉化為文化消費的比例偏低。美術館、藝術中心、博物館等文化設施及內地文化活動對港澳遊客的吸引力明顯不足。其原因在於產品內容供給與港人文化偏好錯位、支付系統與宣傳渠道與香港本地脫節以及文化補貼缺乏跨境適用性。例如,港人常用的八達通等支付工具在多數場館無法使用,展訊信息也難以觸達港澳主流傳媒。

深港在文化人才協同培養方面存在結構性短板,特別是在「文化+科技」交叉領域的專業體系建設不足。儘管粵港澳高校聯盟已建立,但缺乏專門面向數字文創、藝術管理等領域的聯合學位項目或長期課程合作。現有交流主要集中於夏令營、短期訪學等形式,難以構成穩定的人才供給鏈。港深少數高校之間雖有合作,但缺乏制度化、學分互認的機制,專業課程體系和培養目標差異也使聯合培養推進受限。這種人才培養體系的銜接斷層,使得深港文化協同在中長期發展上面臨「後繼乏人」的現實挑戰。

此外,深港文化協同在青年參與方面存在顯著不足。儘管香港政府推出「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但實地調研顯示,港澳青年的認知度與參與度仍偏低。香港青年協會2024年5月發布的《促進香港青年參與國家發展》研究報告顯示:41.7%的受訪青年表示自己在國家發展的過程中屬於「旁觀者」,只有11.2%認為自己是「參與者」,主要原因在於不清楚如何參與以及對國家認識不足。這種認知斷層導致香港青年群體對深港文化交流的參與動力不足,影響了兩地文化互動的深度與持續性。
 

深港文化協同發展的突破路徑

 

破解深港文化協同發展的現實瓶頸,需構建一套貫穿制度創新、產業重構與人才培育的系統性解決方案。

首先,建議依託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平台探索設立文化審批協同試點,在特定項目類型中推行「一次申報、兩地互認」機制,提升審批效率。可參考前海「粵港政務服務跨境通辦」經驗,由深港雙方主管部門共建聯合審批接口,在文藝演出、文化展覽等項目中先行實現材料互通、流程同步、結果互認。對於涉知識產權的合作項目,可在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聯合發布的《關於打造前海深港知識產權創新高地的十六條措施》框架下,推動設立「深港版權登記綠色通道」,強化版權登記、使用與保護在跨境場景中的同步對接,降低項目落地的法律不確定性。

其次,針對當前法律適用體系差異帶來的維權難、成本高問題,可探索設立「跨境法律服務與爭議調解平台」,整合熟悉內地與香港法律體系的專業律所與仲裁機構,為文化從業者提供全流程合規諮詢、合同設計、法律適用與糾紛調解服務。可依託前海法院「港區陪審」「域外法查明與適用」等創新機制、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仲裁中心及香港仲裁機構資源,建立面向文化領域的跨境爭議快速調解機制。當前,港澳律師可通過考試獲取灣區執業證,港澳律所亦可與內地同行聯營。建議進一步優化港澳法律從業者獲取灣區證書路徑,引入豁免考試科目、縮減材料流程等賦能措施,推動港澳律師承擔更多民商事案件。

為促進兩地數字文化協同發展,建議建立「數字文化產品跨境備案協同平台」,重點聚焦線上展覽、數字藏品、沉浸式內容等業態,推動「備案等效、數據互信」的制度探索。可試行跨境數據「白名單」機制,對部分低敏感度文化數據如用戶瀏覽行為、非實名注冊畫像等豁免重複合規義務,降低文創企業出海成本。當前,深圳已在金融、教育、醫療等領域率先探索深港數據跨境互通機制,依託區塊鏈和隱私計算等技術,搭建「前海跨境數據驗證平台」「可信數據空間」等支撐系統,初步打通個人信用、教育繳費、電子病歷等關鍵數據流通瓶頸,這為構建跨境數字文化協同基礎設施提供了經驗。

在產業協同方面,一是以科技賦能推動文化產業鏈升級。聚焦人工智能、大數據、虛擬現實等技術在文化內容創作、產品運營、用戶交互等環節的廣泛應用,打造「文化科技融合實驗室」與「數字文化開放平台」,推動原創IP數字化、交互式體驗產品開發及文化元宇宙場景應用。鼓勵深港高校與科技企業聯合設立數字藝術、虛擬人、AIGC內容生成等聯合研發中心等,通過「文化+技術+資本」融合機制提升文化產業附加值和國際傳播力。

二是建設跨境文創成果轉化平台。當前,兩地文創產業協同面臨知識產權確權不統一、合同執行標準差異、投融資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建議依託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載體建立文創成果轉化服務平台,提供從版權登記、樣品孵化到融資撮合的一站式支持;設立專項文創基金,重點扶持中小型文化企業及原創劇目,並通過稅收減免、發行補貼等政策吸引跨境文化合作項目。香港貿發局於2021年推出「GoGBA」港商服務一站式平台,若與深圳「文化+科技」類產業基金聯動,可初步搭建「港企信息入口 → 深圳政策扶持」的跨境協作機制。

三是深化青年創業就業支持。以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為範例(累計孵化香港團隊554家,融資超30億元),通過「1510」(1元入駐孵化、5億組建基金、10萬平方米產業空間)等機制降低創業門檻,將國家戰略轉化為青年發展機遇。同時,優化港澳青年生活融入保障,可借鑒福田區的相關做法(港澳青年驛站提供7天免費住宿,人才公寓長租租金為市場價50%),通過更多政策性支持解決港澳青年跨境生活痛點。

四是優化跨境文旅消費體驗。建議推動港澳主流支付工具在深圳重點文旅場館接入,並將更多文旅優惠券向港澳遊客開放,增強體驗友好度;推進深圳媒體機構與TVB、香港01等港媒的合作,增強兩地文旅活動信息的觸達及轉化效率;打造「港風港味」消費場景,吸引香港「老字號」入駐深圳,並聯動香港影視資源(如《新聞女王2》在前海取景)打造影視文旅IP。

在人才共育方面,一是應推動深港高校文化類專業「聯合培養+互認機制」落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提出,「充分發揮粵港澳高校聯盟的作用,鼓勵三地高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建議依託香港中文大學、南方科技大學等高校,圍繞交互設計、文化遺產數字化、數字媒體藝術等前沿交叉學科,開設「文化科技創新實驗班」,建立「聯合培養+師資互聘+學分互認」機制試點,培養既懂內容創意、又懂技術轉化的複合型人才。可借鑒香港理工大學與中山大學在醫工交叉領域的合作模式,雙方擬合辦「4+4」雙學士課程,學分按1:1.5折算,課程完成後兩地互認。

二是拓展青年文創實踐平台。建議依託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平台設立「深港青年文創實訓營」,推動人才培養從課堂學習向「創作孵化+成果轉化」延伸。對接高校課程與企業項目實踐,推動課程互認、聯合導師指導與實訓課題聯動;提供原型開發、IP孵化與市場驗證支持;在南頭古城等文化街區設置青年文創項目展示平台,構建「展示—反饋—優化」的內容共創路徑。

三是增強港澳青年國家認同。首先應強化國情教育制度化,建議推廣福田區深港「姊妹學校」交流模式(20年締結50餘對,通過同升國旗、紅色研學等活動年均覆蓋1.5萬人次),以文化共鳴厚植家國情懷;聯合港深青年組織、教育機構與媒體平台,通過「可視化政策導航+故事化文化傳播」方式,加強對嶺南文化、灣區發展現狀及發展規劃、深圳創新創業故事等內容在港澳青年圈層的傳播深度,通過紀錄片、社交媒體話題、短視頻創作者聯動等形式,增強內容親和力。

制度破壁、產業協同與人才共育的三維突破,共同構成深港文化協同發展的破局路徑。唯有通過制度創新破除要素流動壁壘,借助科技賦能重塑文化產業價值鏈條,依託青年培育築牢人文紐帶,方能使深港文化協同從戰略構想轉化為驅動「人文灣區」建設的核心引擎,為「一國兩制」實踐注入持久文化凝聚力。



 

本文發表於《紫荊論壇》2025年7-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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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藍皓源 校對:楊晨 監製: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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