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榮星
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隨著提名期展開,近日氣氛更見熾熱。香港公務員作為治港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推廣和宣傳選舉外,其投票行為不僅是一種權利,更是一種義務和責任,能夠起到表率作用,帶動整個社會積極響應。
特區政府作為香港最大僱主,已表明會帶頭響應選管會主席的號召,鼓勵及推動公務員同事踴躍投票。對於當天需要值班的公務員,政府會提供一切可行便利,如容許值班同事有序離開工作崗位。對於公務員而言,選舉不僅是一項權利,更是一項義務。積極參與立法會選舉,踴躍投票,是特區政府以及市民大眾對公務員團隊的合理期望。特首李家超於日前已向全港公務員發信,情理兼備,言辭懇切。他在信中指出,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政府施政、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起關鍵作用。公務員應以身作則,支持選舉,投票選出合適的立法會議員。
李家超特別從四個角度闡述了公務員更應投票的原因。首先,投票是公民責任,公務員應以身作則。其次,投票是公務員體現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宣誓聲明的具體方式。第三,投票是體現《公務員守則》理念的實際行動,公務員有責任支持特區政府施政。第四,投票選出最合適的議員,與每一位公務員有切身關係,因為政府許多政策都必須經過立法會立法或撥款才可落實。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近日也向全體公務員發信,呼籲熱烈響應行政長官,在立法會選舉踴躍投票。她鼓勵當天不用當值的公務員帶同家人一起盡早前往投票,至於需值班的人員,她重申各個部門會為他們提供適當的便利。
觀乎月前澳門在立法會選舉中動員公務員積極投票的做法,確實有參考的價值。澳門立法會選舉於今年9月舉行,直選投票率達53.35%,較上屆高出超過一成,投票人數達破紀錄的17萬5千多人,這與澳門政府積極發動公務員參與投票密不可分。根據澳門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公共部門、公共資本企業等應做好安排,便利當值人員投票,如提供車輛接送等。澳門特首岑浩輝更是兩度向公務員強調選舉的重要性,指出投票是公務員擁護澳門《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的重要體現。
可以說,公務員的投票行為不僅能夠體現他們對特區政府的支持,更能夠增強市民對選舉的信心和參與度。當公務員以實際行動履行公民責任時,會激發更多市民認識到投票的重要性,從而積極參與到選舉中來。
目前,香港有約17萬公務員在職,毫無疑問,他們是帶動投票的重要力量。香港應更積極地推動公務員參與立法會選舉投票,相信17萬公務員必然能夠以身作則,產生強大的示範效應,帶動工商界及全體市民積極響應,共同為香港的民主發展和良好治理貢獻力量。
(本文作者係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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