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董启真
日前,香港高等法院就“支聯會”案裁定李卓人、鄒幸彤等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本文主要談兩點體會:其一,由亂到治與由治及興是連貫統一的過程;其二,安全與發展一體兩面、相互成就。
首先要看到,由亂到治與由治及興絕非截然不同的兩段,而是一個連貫統一、不斷發展的過程。先看安全這一“前提”。沒有穩定可預期的環境,任何發展藍圖都無從落筆,這條底線在任何階段都不能鬆動。
再看發展這一“保障”。安全屏障築牢,換來的是社會安定、人心安穩,這份得來不易的穩定,該用在拼經濟、謀發展上;當市民安居樂業、日子有奔頭,社會便有了最深厚的穩定根基——發展本身,就是對安全最好的鞏固。
維護安全和推動發展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從而同步鞏固“撥亂”成果,同步壯大“興治”動能。只有維護國家安全一刻不懈怠,經濟民生建設一刻不停步,香港由治及興之路才能越走越寬廣。
(本文作者係香港法律專業協會副會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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