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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
田飛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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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他的文章
@ 田飛龍:香港公務員掛職是「一國兩制」融合增量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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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香港回歸,港英公務員系統及其制度整體延續,對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及高度自治有特殊貢獻。在行政主導體制之下,香港公務員制度與行政效能對香港管治體系與品質影響極大。這一套公務員制度講求形式理性和官僚管理的科學性,以規則取向和程式正義為指標,是港英殖民制度中發展較為現代化和規範化的部分。 香港公務員回內地掛職可融合增量「一國兩制」 然而,在回歸後的行政治理尤其是社會運動挑戰與發展正義壓力下,公務員群體出現不忠誠和缺乏政治能力、判斷力與行動力的短板,損害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和回應社會的政策供給能力,更與新時代國家戰略和體制不相協調。「愛國者治港」除了選舉範疇,也應當深入公務員體系。而公務員的政治訓練與能力培養,除了宣誓懲戒規範的完備及本地訓練體系的優化之外,與內地之間的任職交流進來正式提上議事日程。特首林鄭月娥確認,香港特區政府即將與內地,特別是廣東地方政府簽署公務員任職交流協定,遴選優秀公務員往內地任職、交流和鍛煉。此舉有助於培訓、訓練具真正「一國兩制」視野和政治能力的香港公務員,儲備未來管治人才,並引導香港公務員的學習與自我規訓方向。 公務員任職交流制度是中國公務員制度的有益經驗和特色,也是公務員培養成長體系的重要一環。中國公務員法第69條對此作出明文規定及制度保障。任職交流有助於公務員在不同的行政崗位及履職環境中相互學習與歷練,對國家的行政層級、治理狀況與行政文化包括危機管理經驗有較為完整及多層次的積累,以説明公務員形成良好的制度理解、行政協作與政治判斷與行動能力。與內地公務員廣泛的任職交流經驗及行政鍛煉機會相比,香港公務員的任職交流相對狹窄及有缺陷,此次港府通過地區間行政協定方式推動香港公務員內地掛職鍛煉,可有效彌補固有欠缺,提升制度理解能力和管治能力。 「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公務員習慣於遵循港英遺留的行政傳統,固守程式正義和官僚制規程,對複雜政治形勢、社會正義需求及發展創新的決策壓力缺乏主動應對的知識和能力,甚至出現對「一國兩制」的偏差理解及失職行為。內地掛職交流有助於香港公務員對「一國兩制」的深化理解與認同,以及對國家憲法、國家行政文化與制度理性的學習和運用,使之有效彌補既往在政治忠誠與治理能力上的短板,塑造成為「愛國者治港」的行政中堅力量。 以地方行政協議形式提供香港與內地公務員任職交流的制度依據和具體安排,是一種正當合理的法律技術。無論是在「一國兩制」憲制秩序內,還是大灣區戰略框架下,國家在政策上都一直鼓勵香港與內地城市進行制度合作與技術合作,發揮地方互動的積極性,而行政協定體現雙方在國家憲法下的平等協商和區域協同發展的合作精神。香港公務員優先在大灣區範疇掛職交流,是大灣區融合發展及治理創新的一個重要的管治能力培育機制。香港公務員成為合格的「大灣區幹部」,對推動香港融入大灣區及轉化獨特優勢,大有裨益。 公務員任職交流,在具體安排上應當具有雙向性和互惠性,即不僅僅是香港公務員來內地掛職交流,內地公務員也應當具有對等機會赴港任職交流。無論是「一國兩制」,還是大灣區戰略,都需要香港與內地公務員具有更多的交叉任職經驗和深度的相互理解與協作,從而推動「兩制」的良性互動,以及催生出制度與政策創新的合意。內地公務員的政治素質、學術基礎、國際視野與行政綜合能力已有較大進步,通過在香港有關政策局及行政部門的掛職交流,可進一步提升國際視野和規範管理能力,並補充對香港實際情況與社會需求的認知,對大灣區戰略精準推進有實質性推動力。 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地方政府在具體執行雙向掛職交流協議時,應當通過嚴格標準與競爭程式選拔優秀公務員承擔掛職任務,應有落實與相關公務員之專業背景及行政經驗有關聯的行政職位保障和工作條件保障,並提供適當的特別補貼和培養支援。掛職公務員的期限以不少於一年為宜,可保障掛職具有實效性及沉浸式的融入效果,避免走過場及浮於表面。掛職公務員應專門建檔考核,優異者應當在香港與內地各自的行政系統獲得晉升優先權,國家應當對其長期成長予以政策性關注和支持。 任職貼近國家,義務催生認同。國家不僅在大灣區試點招收香港居民直接任職公務員,而且開闢公務員任職交流計劃,並吸收和推薦香港青年及傑出高階人士出任國家重要官職或國際組織職位。這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是兩地行政制度的積極接觸與融合發展,對提升兩地各自的行政治理能力都有幫助。經此安排,香港公務員不再簡單地以「港英傳統」自滿和內卷,而有了進入國家治理體系的順暢通道及政治成長的合理階梯,其政治仕途與服務範疇不再局限於香港本地,而可積極擴展至國家範疇甚至依託國家走向全球治理。這是香港公務員視野與責任的新境界,也是香港提升治理層次與能力的新機遇,更是「一國兩制」深度制度性交融的重要開端。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來源:橙新聞
@ 田飛龍:在歷史觀競爭中重塑「一國兩制」話語權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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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與歷史觀在中華民族文明傳統和制度法理上佔據凸顯的地位。資料圖 歷史與歷史觀在中華民族文明傳統和制度法理上佔據凸顯的地位。在中華民族的文明心智中,歷史是「慎終追遠」的基本線索和方法,通過歷史記錄及其經典化的解釋體系,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存智慧、鬥爭經驗與治理之道得以揭明和呈現,為後人傳承文明、開拓事業、應對危機與創造發展提供指南。由此觀之,無論是文明重建,還是國家治理,歷史與歷史觀的完整而正當的塑造都是關鍵。「歷史虛無主義」是非文明的激進路線,受到多重思潮和力量的混合建構,但對於文明傳承和民族復興而言,顯屬障礙。 4月29日作者在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以史為炬,照亮香港未來:香港修志現狀、功用與前景」研討會上的發言 在「一國兩制」的研究範疇,歷史研究與歷史觀建構也屬於艱辛而重大的學術命題,是競爭和掌握「一國兩制」話語權和法理主導權的基礎性支撐。兩岸關係範疇的歷史研究與政治正統性鬥爭由來已久,「台獨」路線下的歷史篡改和解構已造成對民族信仰與和平統一前景的嚴重挑戰。「台獨」對「港獨」與香港歷史觀鬥爭的影響是直接和深刻的,並對「一國兩制」的大一統史觀及主權法理造成規範性挑戰。我們要立足一個「大歷史」的尺度,從中華文明史與世界秩序史的宏闊視野展開學術建構和觀念塑造,從歷史維度清理背離中華文明與主權法理的港臺式「歷史虛無主義」,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牢固的歷史認同基礎。 歷史認同作為政治合法性建構的關鍵,亦成為世界的一個普遍認知。殖民主義的獨特技法,即在於「滅人之國」、「去人之史」,通過歷史觀與歷史教育的「殖民化」,逐步從歷史聯繫、歷史認同與政治忠誠的層面解除殖民地居民對原屬歷史範疇和政治體系的依賴性,塑造一種基於殖民者歷史觀的新認同。通常而言,殖民地歷史認同必然呈現為一種「雙重衝突」結構,即原有體系的傳統認同與殖民者建構的新認同並存,其消長態勢取決於原有文明力量與殖民者力量的動態平衡和鬥爭。在這一認同競爭中,何種認同占優,既是政治體制與力量的引導結果,也是不同認同取向背後的文化力量與學術建構的結果。香港回歸以來,「人心回歸」的根本難題,就是一種基於愛國愛港史觀的文化力量與學術建構不足的體現,是「一國兩制」治理的“阿克琉斯之踵”。 1997年香港回歸,「一國兩制」的制度基礎和社會文化基礎面臨結構性變遷與重塑,有稱為「新憲制秩序」的,有基於民族復興層面展開宏大敘事的,也有憂心忡忡於香港深層次矛盾的,有驚魂未定而「移民」的,也有滿懷信心「來港」的,更有排兵佈陣追求「普選」的。可謂眾聲喧嘩,莫衷一是。香港「人心回歸」及其背後的歷史與法理鬥爭難題,多少被忽視和擱置了,及到2003年「23條立法」大遊行及後續連續的管治挫折、非法占中、修例風波等競相爆發,「一國兩制」的制度安全風險與觀念認同危機才漸次呈現出真實而完整的面目。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聚焦解決「一國兩制」制度安全問題,成效大彰,然「人心回歸」並非制度的「硬技術」可以簡單奏效,而是需要內在、扎實和長期化的學術建構、文化塑造和教育引導,是一個社會的歷史文化土壤的結構性改良命題。 在危機條件與重建共識下,香港史研究領域呈現出了一種新的發展態勢並凝結出顯著的學術成果。《香港志•總述/大事記》(第一冊)於2020年12月的正式出版就是一個顯著標誌。如果說英國人的認同秘密隱藏在「普通法」之中,中國人的認同秘密就隱藏在「歷史」之中。香港史,當然是中華民族整體史的一部分。但香港現有的歷史研究和歷史觀卻常常出現對中華民族整體史的遮蔽與隔斷效應。 香港的歷史研究與歷史觀塑造大體呈現三條路線的競爭格局: 其一,愛國愛港史觀,以中華文明與中國主權秩序為前提,以「一國兩制」為框架,側重將香港史建構為民族整體史的一部分,《香港志》的學術路線屬於這一範疇; 其二,殖民史觀,即以英國殖民史及其現代化體系為香港歷史與認同的本質和內核,以保持甚至促進香港與這一殖民體系的觀念和制度依賴性為香港歷史研究的方法規範,港英培養和影響的香港學者及香港本地教育體系基本服務于這一史學路線,筆者曾讀過的法蘭克•韋爾許(Frank Welsh)的《香港史:從鴉片戰爭到殖民終結》大體屬於這一範疇; 其三,本土史觀,即以香港價值和香港社會史為基礎和本位,對殖民史觀有所認同和依賴,但更加強調香港的主體性與獨特性,其歷史依據是香港在中西之間的隔離經驗,其學術建構主要見於「新力量網絡」的本土論述組機制及其學術年刊、香港城邦論、香港民族論、香港革新論、本土攬炒論等激進學術與政治思潮。香港的人心回歸,面臨的真實困難處境在於:愛國愛港史觀未能真正落地紮根為香港社會普遍的歷史共識,殖民史觀和本土史觀存在強大的內在聯繫和加持效應,共同抗拒愛國愛港史觀及其政治規訓效應。在此歷史性和結構性困境下,香港的民主選舉、法治運行、政府管治、社會運動、教育文化、傳媒導向及國際聯繫一步步按照一種「殖民本土化」邏輯演化重組,內外勾連,逐步「硬化」為對抗愛國愛港史觀及「一國兩制」完整制度體系的人心政治屏障。香港「民意」波動難解,與此深有關聯。 《香港志》的出版,標誌著香港歷史研究和歷史觀鬥爭層面的新氣象,也是「一國兩制」之歷史認同與人心政治重塑的重要機制。這是一個學術規模浩大且參與各方眾多的基礎性知識工程,是為「一國兩制」的歷史與法理認同奠定一種基於「大一統」史觀的深厚根基。《香港志》在其第一冊中完成了兩項初步的學術建構任務:其一,確立了香港史歸屬于中國整體史的「史綱」,即「總述」部分,從中我們看到了香港與中華文明史及民族復興史的內在血肉聯繫,而在大的民族史框架面前,英國的殖民史只是一個歷史片段,且從未完全隔斷香港與內地同呼吸共命運的「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歷史互動與法理關聯;其二,詳細記錄了香港從遠古到當代的「歷史大事編年」,以「大事記」這樣一種傳統的編年方法系統呈現香港歷史、人文與社會的長期演化過程,證明了香港之現代化與社會發展和中華文明的長期滋養及國家的保護性互動緊密相關。通過歷史範疇的「史綱」和「大事記」,香港人慣常理解的「兩制」對立而分殊的想像圖式及塑造這一圖式背後的殖民力量和本土力量便可受到一種嚴格而正當的國家「大歷史」的批判和限定,「兩制」與「一國」在文明論及制度法理意義上的有機聯繫得以證成。 《香港志》的學術和社會價值是凸顯的,對「一國兩制」話語權的基礎性支撐與塑造效應是無可取代的。從學術研究和社會教育的層面,筆者以為可以進一步以多種形式深入探索和展開: 其一,以《香港志》為香港史之「正史」研究的學術基礎和文獻依據,對香港歷史研究的學術規範、基本方法和主要結論進行有效的學術診斷和修正,確立真正符合「一國兩制」要求的香港史學與香港史觀; 其二,對《香港志》搜集和處理的大量豐富的一手或二手文獻,包括地圖、照片、報紙、檔案、事件報告、政府檔等進行多種形式的分享和教育研討,可設計諸多的專題講座、學術沙龍及學校的特色教育課程,使《香港志》走向校園、社區和香港文化空間; 其三,中央和特區政府在香港國家安全教育和國民教育的有關政策修訂、課程設計及研究資助層面,對「香港志」的學術、教育和社會轉化進行定向和可持續的支持,保證「香港志」這一系統的歷史知識工程順利深入開展,引導建構「一國兩制」牢固的歷史和法理話語權。 總之,《香港志》不是簡單的「地方誌」編修,而是「一國兩制」的歷史知識工程,是「人心回歸」的基礎性支撐。《香港志》第一冊之「總述」和「大事記」的出版,揭開了這一歷史知識工程的大幕,並確立了香港史研究的「史綱」和「大事框架」。當然,香港的歷史觀鬥爭不會就此終結,殖民史觀和本土史觀對香港史與香港人認同的劫持和反制不會簡單化解。我們確信,立足「一國兩制」的深厚歷史基礎和制度法理,香港歷史觀的學術建構與競爭將有序展開。史正,則心正;理立,則法威。香港的「一國兩制」正經歷全方位的誠實檢討和查漏補缺,「香港志」是不可或缺甚至至關重要的一個基礎性環節。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來源:橙新聞
@ 田飛龍:香港未來繫於民族復興 津港合作成新全球化東方亮點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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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於津港合作高峰論壇中發言。 2021,建黨百年,十四五規劃開局,國家打贏了疫情防控阻擊戰,國家戰略與制度體系基本定型,民族復興機遇空前,人類命運共同體日益深入人心。而美國的《戰略競爭法案》如箭在弦。在此背景下,津港合作周系列活動啟動並得到有關方面積極支持和參與,作為「一國兩制」範疇的青年學者,對此深感鼓舞,並願意貢獻思考之一二。 對21世紀的全球化與世界秩序而言,中國是決定性的構成要素和理性化力量。中國的現代化發展,建基於1949年新中國確立的主權秩序和1978年以來協調有序的改革型治理模式,前者保障了中國的主權與整體國家安全,後者促進了中國內部經濟元素與世界市場的互聯互通。1949年以來的國家治理經驗,可以簡約歸納為一種獨特的政治經濟模式,即政治上「穩定壓倒一切」,經濟上「發展才是硬道理」。將中國經驗適當「輸出」,「穩定」就成了「和平」,而「發展」仍然是第一要務。「穩定」與「發展」的辯證法,是中國現代化模式的根本特徵,也是在「一帶一路」與「一國兩制」範疇進行經驗溝通與發展合作的基本共識,是中國貢獻於世界的智慧與方案。 1978年以來中國融入經濟全球化的改革開放進程,是「穩定」與「發展」辯證平衡展開的最關鍵和最充分的歷史周期。「一國兩制」被設計來完成和平統一和現代化發展,其內蘊的國家理性邏輯在於:國家對港澳的高度自治授權與港澳對國家的持續性貢獻的理性結合。事實上,這種差異化的權力配置與改革目標的定向設定,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科學的重要經驗與方法論,是一種「可控試點」機制的實踐展開。香港由此在這一體系中扮演極其關鍵的角色,成為改革開放的杠桿支點,成為中國連通世界市場的樞紐與平台。內地沿海開放城市,包括深圳、上海、天津等都在不同程度和形式上通過與香港的積極互動獲取經濟發展與制度改革的有益經驗。由於香港在全球化中的比較優勢和節點地位,這一學習進程並未終結。由此,天津與香港之間展開「合作周」的高端研討與參訪,就是在探討如何結合「十四五規劃」及新時代國家整體戰略需求而進一步挖掘「一國兩制」制度紅利、探索「一帶一路」發展空間及參與建構中國智慧基礎上之「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優良之道。 需要注意的是,新時代內地城市與港澳之間的學習與互動早已超越改革開放初期的「前店後廠」式的單向模仿階段,而逐步進入以國家戰略為本位的協同發展階段。中國始終是面向世界的,港澳是連通中國與世界的兩個關鍵通道,但這一通道日益呈現出一種「雙向性」特徵,即並非單向地對內地輸入資本與技術,而是依托「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架構,與國家共同致力於一種「新全球化」體系的建構,其終極目標則是惠及全人類之和平與發展利益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因此,新時代的內地與港澳的城市合作,就必須具有對標國家戰略的「大區域」概念,善於對「大區域」的經濟稟賦和治理架構進行優化組合與改革,從規模與質量上推動中國更高水平的改革開放和發展進步。 就新時代中國的整體戰略與發展格局而言,大體具有如下特徵:其一,「四個自信」基礎上的自主現代化與創新全球化,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代表了東方文化的覆興及其發展模式的自我結構化,開闢的是人類發展的新紀元;其二,國家的全球化發展戰略,以「一帶一路」為實踐空間,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為道德理想,習總書記在最新的博鰲論壇主旨演講中進一步闡釋為,中國既做世界秩序的維護者,又為世界謀大同;其三,「一國兩制」在粵港澳大灣區戰略框架下獲得新的生命與活力,融入發展成為主導性命題;其四,東部沿海經濟帶的「大三角」區域聯動格局基本形成,即以「京津冀」為頭部,以「滬寧杭」(長三角)為腹部,以「粵港澳」為足部,互動整合為一個國家發展的有機整體。包括天津在內的「京津冀」區域聯動發展,具有其他區域無法取代的優勢和責任:其一,北京的首都地位及其戰略決策與執行功能,是整個國家發展與治理的神經中樞;其二,非首都功能的有序疏解及天津、雄安等新港、新區的創新發展,帶來北方改革的新增量與新動能;其三,京津冀是連通陸上絲綢之路和海上絲綢之路的關鍵節點和基地,天津港是這一節點與基地的最佳連接點。 在上述的「大區域」聯動格局中,就全球化的固有內涵及發展優勢而言,粵港澳具有前沿性和引領性,是改革開放「走」得最快的區域,足力甚健。粵港澳大灣區戰略的基本背景在於:其一,中國的現代化已從經濟現代化轉向全面現代化,技術突破與制度創新並舉,原有的改革目標和制度容量已顯不足,必須擴容增效,以覆蓋粵港澳的經濟和制度「大區域」承擔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的「試點」任務;其二,中美新冷戰與經濟全球化的保守主義阻力,導致發展壓力向內傳導,倒逼國家實施「內循環為主」的新經濟戰略及打通中國經濟與可控外部區域的連通性,粵港澳大灣區成為「一帶一路」的戰略支撐區;其三,「一國兩制」歷經二十餘年的制度實踐,包含正反經驗,中央判斷認為「融合發展」是正當選擇,是繼續發揮港澳作用及實現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由之路,粵港澳大灣區提供了「融合發展」的最佳路徑,也戰略性回答了「五十年之後」怎麽辦的制度懸案;其四,「一帶一路」的樣本化需求,客觀上需要國內某區域承擔最先進技術標準與最優良制度標準的「試點」與實驗任務,粵港澳大灣區作為最開放和最有發展基礎的南部區域,承擔了國家的這一戰略使命。因此,包括天津在內的京津冀主動對接粵港澳,在國家大戰略框架中思考自身地位與角色,既可以對粵港澳發展提供跨區域的要素和人才支撐,也可以通過互動創新為自身區域發展帶來產業機遇和增長份額,從而實現大區域聯動的共贏格局。 大區域經濟協同需要治理制度的現代化與創新配置。優良的營商環境,首先就是規範的法治環境,其次是友好的人才環境,再次是精準的政策引導環境,以及社會性的人文生活方式、自由的資訊流動與社會交往以及配套的社會保障與社會治理體系。在津港深化合作與京津冀、粵港澳大區域聯動過程中,一種關於區域性優良治理架構的改革和探索勢在必行,就其規範性原則與共通性原理而言,需注意思考和展開如下層面的制度性建設:其一,「一國兩制」的全面理解與運用;其二,協商民主制度化;其三,程序透明和公開;其四,合法授權;其五,創新支撐;其六,民生保障;其七,循序漸進;其八、安全法治;其九、全球化發展。在具體的深化合作議題上,天津與香港應注意在如下領域充分挖掘潛力和空間,尋求精準對接和共贏的機制與方案:高等教育;法治環境;自由營商機制;人才政策;國際資本密集度與金融合作;工程師規模與質量;國際性宜居環境與社會服務體系等。通過津港合作,進一步激發和增強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意願和能力,進一步激發和增強天津在「一國兩制」與「一帶一路」範疇內的合作發展能力,並以津港深化互動帶動京津冀與粵港澳的「大區域」經濟協同和優良治理,共同充當新時代國家戰略與政策的有力杠桿。 總之,新時代是「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競爭定局的關鍵階段,是民族復興與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的空前機遇期。香港與天津同為中國近代早期的開埠城市,在百年歷史中共同擔當民族命運的浮沉,並為國家不同時期革命、改革和建設作出獨特貢獻。如今,國家的「一帶一路」倡議和人類命運共同體進程逐步深入展開,「一國兩制」的融合發展其勢已明,京津冀與粵港澳的「大區域」聯動符合國家與地方的共同利益,也是中國經濟規模化和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津港合作既要延續兩個城市的固有聯系與合作基礎,又要對標「一國兩制」、「一帶一路」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戰略大格局而推陳出新,緊抓「十四五規劃」的戰略發展機遇,在國家宏觀政策支持下尋求更高水平的經濟合作、治理合作與全球化合作。我們確信,香港的未來繫於民族復興,天津與香港的合作譜寫的正是民族復興的光輝章節,也是新全球化的東方亮點。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來源:橙新聞
@ 田飛龍:何以動怒?——美國《戰略競爭法案》「立法事實」部分譯文
202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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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田飛龍 2021年4月8日,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提出了《2021年戰略競爭法案》。資料圖 【譯者按】2021年4月8日,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提出了《2021年戰略競爭法案》,在「兩黨共識」基礎上形成一個完整的對華「新冷戰」觀念和策略框架。拜登路線被塑造為「特朗普+」,這不是個人或團體意願,而是美國的帝國性格、霸權利益與實力處境決定的。中文網路世界各種摘譯及分析多集中於法案的具體策略和影響,對於法案的「立法事實」部分(Findings)則關注不足。在譯者看來,這部法案的「立法事實」相比具體的冷戰策略更為關鍵和要害,建構了一種系統完整的美國的「中國觀」及帝國保衛戰的哲學基礎,是有「原則的現實主義」的進一步清晰化和共識化。無論法案最終是否落地,美國的中國觀及其新冷戰框架不可撼動,不可逆轉,而只有如何執行、產生何種危害以及如何應對及馴化美國霸權的「實踐性」問題和空間。當然,與美國的「世界觀」戰爭因美國的主動挑釁而更加凸顯,無以回避,倒逼中國在軟實力和話語權上別開生面,定型成熟。中美關係範疇,過度反思與迎合的時代結束了,精神自立和體系鬥爭的時代開始了。這是中美關係與人類秩序的「新歷史」。鑒於國人對美國的新中國觀仍存在模糊幻想和一知半解的脫節現象,譯者全文依據法案譯出其「立法事實」部分,作為理解美國此次立法的權威參照系。(——田飛龍4月17日於北航) 【法案第二條 調查事實】 本條共分25點闡述新的「中國觀」,可稱為關於中國的「25條論綱」。 ——國會確認如下事實 (1)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正在積極運用其政治、外交、經濟、軍事、技術和意識形態權力以成為美國的一個戰略性、近似平等性和全球性競爭對手。中國在上述領域的政策追求日益與美國、美國盟友及世界大部分國家的利益和價值相悖。 (2)中國的政策追求—— A)威脅到國際秩序的未來屬性,且正在塑造支配國家間關係的規則、規範與制度; B)將危及美國維護其國家利益的能力; C)將在未來數十年內危及國際社會的和平、繁榮和自由。 (3)1979年美中實現外交關係正常化以來,美國積極促進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以確保中國參與並從自由開放的國際秩序中獲益。美國通過如下措施追求上述目標並為中國人民謀求福利: A)提升中國的外貿關係及全球資本市場的准入; B)推動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C)提供發展援助資金和技術協助; D)提升研究合作; E)教育培養中國的頂尖學生; F)許可前沿技術和科學知識的轉讓; G)提供情報和軍事協助。 (4)顯而易見,中國今日已選擇追求一種國家本位的重商主義經濟政策,通過不斷限制個人自由來實現一種日益威權化的國家治理模式,並尋求建立一種進攻性和自我主張的外交政策。這些政策頻繁且細緻入微地損害了美國利益,並與美國核心價值及印太和其他地區國家的價值觀相悖。為應對中國共產黨(CCP)的這一戰略決斷,美國不得不重新檢驗和修正對華戰略。 (5)中國共產黨總書記和國家主席習近平已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升為中國內政外交政策的核心。其計畫要求—— A)強大且集權化的黨的領導; B)軍事權力的集中; C)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治理與經濟領域的更強角色; D)在廣泛的控制領土的主張中尋求一種進攻性外交政策; E)否定任何威脅到中國共產黨的普適價值和個人權利; (6)中國將其列寧主義治理模式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認為具有優越性,並與美國及其他民主國家的憲法模式相悖。這一治理路徑被中國共產黨贊許為維護中國的全球領袖地位及塑造世界未來秩序的核心要素。在2013年的一次講話中,習近平主席指出:「我們堅定相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一步發展…是…不可阻擋的,我們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將更加顯著…我們國家的發展道路將對世界產生更大影響。」 (7)中國的首要目標是建立覆蓋印太的地區霸權,然後利用這一主導性地位推動中國成為「領導性的世界強權」,塑造一種有利於中國共產黨的國際秩序。為實現這些目標,中國將不顧其他國家的利益,利用其強大的軍隊和先進技術能力追求相關目標,使中國成為一個在中國共產黨嚴密統治下的富裕國家。 (8)中國正在通過如下方式重構當前建立在法治和自由開放理念與原則基礎上的國際秩序:操縱國際輿論和影響力,尋求重新定義與中國共產黨相一致的國際法和國際規範,拒絕承認國際公認的人權的合法性,以損害美國利益和國際社會的方式謀求有利於中國及其他威權政體的多邊國際組織的領導權與議程。2018年12月,習近平主席提出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使命」不僅僅是治理中國,還將以有利於中國共產黨的方式深刻影響全球治理。 (9)中國鼓動其他國家追隨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模式」。在2017年的十九大,習近平主席指出,通過運用「中國智慧」和「解決問題的中國方案」,中國經驗可以作為其他國家的發展模式。 (10)中國通過如下措施提升其治理模式並削弱其他治理模式—— A)破壞民主制度; B)顛覆金融制度; C)強制企業適應中國政策; D)使用虛假資訊掩蓋上述行為的性質。 (11)中國在科學與技術領域已接近其成為全球領袖的目標。2018年5月,習近平主席指出,為了中國的「繁榮和復興」,中國需要努力成為「國際創新科技的主要中心」。中國已投資數十億美元用於教育、研究和發展,並建立了諸多的聯合科研中心和科技大學。 (12)中國成為「製造業和技術超級大國」以及推動「中國特色創新」的進程正在以犧牲人權和長期確立的有關經濟競爭的國際規則與規範的代價而呈現,對美國國家安全及盟友與價值觀類似國家的安全構成嚴重挑戰。特別是,中國通過大規模監控、社會信用體系以及國家在互聯網治理中的重要角色來推進其非自由的政治和社會政策。通過這些手段,中國不斷提升對其公民日常生活的直接和間接控制。中國的「軍民融合」戰略要求其民用和商用領域的研究——推動全球創新——可用於發展新的軍事能力。 (13)中國正在通過其合法與非法的手段以實現其成為製造業和技術超級大國的目標。中國運用其國家主導的工業政策,以反競爭的方式確保中國企業的主導性。中國共產黨從事於並鼓勵從事那些積極危害自由開放國際市場的行為,如竊取知識產權,強制技術轉讓,規制性與財政性補貼,以及允許中國共產黨強制接入屬於中外企業商業協議組成部分的有關專用數據。 (14)上述管制政策是設計用於將美國企業和其他外國企業排斥出中國市場,同時腐蝕在其他重要的市場範疇的競爭。對中國公司的巨額補貼包含了對WTO義務的潛在違反。2018年5月,習近平主席指出,中國必須確保「創新動議和發展安全…掌握在自己手裏」。 (15)中國通過一系列方法推進其全球目標,包括其標誌性的倡議即一帶一路倡議(BRI),這一倡議寫入了中央文件,擴及數字絲綢之路和健康絲綢之路。中國將一帶一路描述為對所有國家都將產生直接和完全的利益。最終,中國尋求推進以中國為中心的經濟體系,將一帶一路作為中國全球雄心的最具體的地緣代表。一帶一路增強了中國國有企業在全球市場上的經濟影響力,提升了中國協調全球政治領導人的杠杆能力,提供了包括港口和鐵路在內的戰略節點的巨大接入度。通過一帶一路,中國以經濟依賴實現各國對它的政治服從。 (16)中國正在執行建立印太地區霸權的計畫,並謀求在這一地區取代美國。作為一個太平洋大國,美國業已建立和支持一種可持續的盟友體系與經濟夥伴關係,保護和平與繁榮,並促進自由開放印太地區的法治和政治多元主義。相反,中國在該地區運用其經濟和軍事強制力維護的只是其自身的利益。 (17)中國的軍事戰略尋求將美國軍事力量排除出西太平洋,並侵蝕美國對該地區的安全保障。 (18)中國更加積極地追求對印太地區關鍵陸地通道、海洋通道和空域的排他性控制權,希望最終超出這一地區而施展更大的影響力。這包括在相應區域根據國際法實施的商業活動、能源開採、運輸與安全操作的關鍵通道。 (19)中國尋求以一切手段實現與臺灣的所謂「重新統一」。中國共產黨堅持「重新統一」是台灣的唯一選項,這一目標具有內在的強制性。2019年1月,習近平主席提出,中國「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擇」。台灣作為民主價值和經濟自由主義典範的存在挑戰了習近平主席實現民族復興的目標。中國計畫利用台灣在第一島鏈上的主導性戰略位置並將自身力量進一步投射到第二島鏈及更遠區域。 (20)在南海,中國執行了非法的島嶼建設計畫,威脅到航行自由和商業往來的自由,破壞了海洋環境,提升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事投射能力,通過推進其非法主張並控制相鄰國家的水域來壓制和威脅其他的主權聲索國。儘管習近平主席在2015年9月的一次演講中聲稱中國不會實施南海軍事化,但在2017年十九大上,習近平主席宣布「在南海島礁上的建設活動穩步推進」。 (21)中國快速推進其軍事現代化以取得相對於美國的能力水準層面的優勢,這體現在軍事裝備上,也體現在軍事戰略轉變上,即從擁有一支「足以滿足防衛需求」的軍隊轉向擁有一支「與中國國際地位相稱」的軍隊。最終,這一轉變將使中國有能力以軍事威脅手段將其意志強加於印太地區。2017年,習近平主席確立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如下發展基準: A)到2020年,成為一支不斷資訊化並具有戰略實施能力的機械化軍隊; B)到2035年,成為一支完全現代化的國防力量; C)到2050年,完全轉型為一支世界級軍隊。 (22)以上所描述的中國戰略與支持性政策損害了美國的如下能力與利益—— A)支持一種自由開放的國際秩序; B)維持基於自由規範和價值的國際機構的完整性; C)維護印太地區的一種有益的權力平衡; D)確保美國盟友的防衛能力; E)維持開放的海洋和空中通道; F)增強開放透明市場的商業自由往來; G)促進個人自由和人權。 (23)全球新冠病毒大流行加快和提升了中國有關行為的演變趨勢,因而催生了全球對美國領導力與競爭性立場的需求。中國利用了全球對新冠病毒大流行的注意力,實施了以下行為—— A)快速行動以損害香港的自治,包括強加一部所謂的「國家安全法」; B)非常積極地在東海和南海強加其意志; C)引發與印度的緊張關係; D)從事一種廣泛且政府主導的虛假資訊造勢活動,以掩蓋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嚴重性,混淆病毒爆發的起源並損害美國、美國盟友及全球健康努力的聲 譽。 (24)為應對中國的戰略與政策,美國必須採取一種戰略競爭(strategic competition)政策以保護和促進我們自身的關鍵利益和價值。 (25)美國對華戰略競爭政策是更廣泛的印太與全球戰略架構的一部分,將美國的盟友與夥伴置於中心地位,提升共用價值和利益,並維護和促進一個自由、開放、民主、包容、基於規則、穩定且多元的區域秩序。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譯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 田飛龍:如何看懂全國人大涉港選舉決定?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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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飛龍 全國人大表決通過了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2021年3月11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為香港選舉制度改革邁出最為關鍵的一步。根據中國憲法,全國人大具有「一國兩制」制度創制權,是特別行政區的創立者和具體制度的創建者。全國人大的決定具有國家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為後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具體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及香港本地修法提供了最為權威的憲制依據。 「決定+修法」的「一國兩制」制度建設模式,經過2020年香港國安法與今年的選舉修法,日益成熟和定型化,體現了中央對自身作為「一國兩制」基礎立法者與最終責任人之憲制角色的自覺和承擔,也體現了「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設中的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自上而下的立法,其根本的法理依據在於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以及有關事項屬於中央事權的規範屬性,無論是國家安全,還是選舉制度,都屬於這一範疇,而不是特別行政區的自治範疇。同時,與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自身規定的「五步曲」修法程序相比,這種自上而下的修法模式具有制度上的比較優勢,能夠克服本地啟動程序中的嚴重政治對立和社會撕裂,通過中央直接修法的憲制權威性有效彌補特區展開有關制度改革的缺陷和不足。香港回歸以來,根據「五步曲」展開的政改程序,要麼半途而廢,要麼偏離「一國兩制」憲制秩序與「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很難走通。 從實體內容來看,這一涉港決定對香港選舉民主秩序的塑造具有如下特點: 其一,修法重點和內容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有關特首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沒有觸及對基本法正文的直接修改,保持了基本法秩序的穩定性和延續性。香港基本法的制度體例較為特殊,正文修改程序規定於第159條,而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改程序是自帶的,經過2004年4月6日的人大釋法之後被確認為「五步曲」。但從憲制法理來看,「五步曲」程序並不排斥和阻礙中央依據憲法和基本法直接行使關於選舉制度的修改權。外界質疑中央以「一步曲」取代「五步曲」的憲制程序合法性,是對中央在特區憲制秩序中的全面管治權地位和權威的誤解或忽視。中央修法權力的合法性與程序正當性,可參照香港國安法立法模式加以理解。當然,涉及基本法正文修改,必須遵守基本法第159條之規定。 其二,修改的指導原則是「愛國者治港」及相關的憲制秩序基本要素,是在「一國兩制」範疇內的規範檢討和修補,而不是另起爐灶的制度變革。「愛國者治港」是此次修法的主導性原則和貫穿性紅線。這一原則不是新生事物,而是鄧小平先生在1980年代設計「一國兩制」時即確定的底線原則,是「港人治港」的界限和標準。2021年1月27日,習近平主席在聽取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年度工作彙報時明確指出,「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原則。之所以如此凸顯和強調,是因為在近些年香港的選舉和管治中,大量不符合「愛國者」標准的人士滲透甚至操控立法會、區議會及特區政府有關職位,從事破壞性、顛覆性政治活動,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危害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2019年修例風波和同年的區議會選舉,更是充分暴露了香港選舉制度和管治體系嚴重偏離「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和底線,威脅到特區憲制秩序和國家安全,必須從國家法律層面采取有效制度措施加以防範和遏制。此次選舉修法體現了這一國家憲制高度的反思和行動。 其三,確認了香港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包括「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作為基本方針,憲法與基本法構成的憲制秩序作為框架,愛國者治港作為導向,提升治理效能作為目標,以及保障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作為基礎,這些原則要素相互結合成香港選舉制度的整體架構。這些原則要素是「一國兩制」與特區憲制秩序的內在要素,根本點在於「一國」要素的強化和具體制度化。「治理效能」的明確引入表明,「愛國者治港」不是僅僅強調和滿足於政治忠誠,而是立足於在首先解決忠誠問題後選賢與能,在充分而多元的選舉競爭和管治表現中考驗參政者,將效能作為官職晉升和資格評價的重要因素。新的選舉制度必須具有這樣的正向引導功能和激勵競爭的導向性,才能有助於提升特區管治的社會認受性和治理權威性。 其四,制度設計的主導思路是以選舉委員會為中心展開新賦權和結構性調整,涉及選舉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增加、界別擴大、功能擴展以及均衡參與的程度提升。所增加的第五界別主要是香港居民中參與國家治理和國家事務較多、具有突出的服務香港與服務國家之貢獻的人士,他們更加理解「一國」並能夠更好地平衡把握「一國兩制」,故應當在選舉委員會中有相應比例的政治代表權。同時,第四界別中的「地區組織代表」也體現了選舉委員會對基層社會組織和社團領袖之代表性的肯定和賦予。至於區議會,從香港社會已有的討論意見及近些年區議會的「過度政治化」偏離法律本質功能來看,不適宜再與立法會和選舉委員會之間維繫一定比例的政治代表關係,而應當回歸基本法所確定的區域性咨詢服務組織的規範功能,做好配合特區政府施政的基層助手工作。 其五,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是新設機構,負責對所有參選人的資格進行法律確認。這是新設機構,取代原來的選舉主任審查制,能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愛國者治港」的有關法律標準,是香港選舉制度源頭環節的把關者。資格審查委員會之設立、職權、程序、決定及其救濟機制,是複雜的立法工作,需要後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具體修訂程序及香港本地立法程序予以制度上的明晰化。從決定文本來看,這一機構的權力是至關重要的,負責審查把關所有的參選人資格,確認其是否符合「愛國者」標準。不能通過這一審查關,後續的政治競爭遊戲就無法參與,也就與香港管治體系無緣了。因此,這一機構賴以運作的法律基礎和規範必須是權威和清晰的,審查決定的標準和程序必須是明確的,有關決定必須是有理由和可救濟的。只有符合這些合法性要素,這一機構才能公正地履行好「愛國者治港」的資格審查職能,為新的選舉制度把好第一關。 總之,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已邁出人大決定這一最關鍵的一步。所謂「綱舉目張」,關乎香港民主新秩序的選舉制度改革,有了人大決定的憲制之「綱」,就一定能夠展開成熟和嚴密的具體法律之「網」。在選舉制度環節全面准確落實「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設的關鍵性法治工程,是香港由亂返治、重塑規範而理性之民主政治秩序的一個重大的「憲法時刻」。有了國安法保障的國家安全,有了新選舉法保障的選舉安全,「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就能夠真正深入人心並取信於國際社會。這是中央負責任維護「一國兩制」及香港繁榮穩定之立法理性的再次展現,顯示了國家在全面依法治國與治理現代化進程中清晰的國家意志和高度的制度成熟。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來源:橙新聞
@ 田飛龍:選舉修法,香港民主如何是好?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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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飛龍 2021年兩會議程中,香港議題再次成為世界性焦點,香港選舉制度變革成為各界分析評估香港民主走向的核心指標。中央決心按照一種類似香港國安法的模式,為香港選舉制度訂下新的框架,確保「愛國者治港」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實施。 與北京修法議程相對照的是,香港「47人初選案」正在司法程序中展開,他們涉嫌以「非法初選」的方式,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些來自于香港泛民主派主要團體的所謂骨幹分子正在經受法治的審判,也預示著香港政治生態的大洗牌。 而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國和歐盟,則條件反射式地發出了對香港選舉修法的譴責和威脅,他們習慣性充當香港民主的法官,對北京的權力性質和具體行使加以「規範性」批判,甚至動用其國內法依據進行制裁。可悲的是,香港某些勢力所習慣依賴的西方背景及其干預性勢力基本失效,香港國安法就是橫亙於香港本土勢力與外部干預勢力之間的、堅硬無比的憲制屏障。 在香港添馬公園,香港市民展示五星紅旗和香港特區區旗,支持落實「愛國者治港」。新華社記者 李鋼 攝 何以如此呢?這一切到底是怎麼發生的?有點感觸的是,許多未跟蹤研究香港的學者以及一般公眾往往是一頭霧水。也有些學者想當然地價值觀先行,毫無事實依據和法理分析,就輕率地得出某些根本無法經受歷史和學術考驗的結論,甚至對別人的嚴肅研究加以政治化撻伐,表現出惡劣的學術品行和道德水準。故談論港事,因其極度複雜和水深,回避者眾,挑明者稀,堅持獨立研究和表達者更是寥寥。 如果我們追蹤一下有關政策演變史,當下的選舉修法完全是有邏輯可循的。中央對「一國兩制」的法理檢討和制度更新,從十八大以來就是一條主要線索。面對香港2012年反對國民教育運動、2014年非法占中運動、2016年旺角暴亂以及2019年反修例運動,更有甚者是2019年11月的「黑暴區議會」選舉以及2020年的「奪權三部曲」與「真攬炒十步」,香港反對派以為是港版「顏色革命」的高歌猛進,以為是「完全自治」甚至港獨的高潮節奏,更以為他們可以創造專屬他們的「時代革命」成果,取得遠超過他們父輩或祖輩的香港「民主成就」。他們從來習慣於將「兩制」與「一國」對立,以香港基本法作為象徵性聯繫於中國憲法的「自足性憲法」,並在此基礎上將香港民主作為比肩於獨立政治體的民主加以定位和追求。 在香港反對派的民主觀念和行動邏輯中,香港民主受到港英末期「急速民主化」的深刻塑造,受到臺灣1996年「直選」的刺激和誘導,更受到美國代表的西方普適民主的感召和煽動。香港的教育、司法、社會文化及一般政治文化精英,以多種形式引導和建構了這樣一種與西方毫無分別的民主價值觀與民主制度圖景。 這條根本沒有「國家」前提和限度的民主路線註定是走不通的。如果中國大陸本身如蘇聯東歐一樣「全盤西化」的話,香港民主的路線圖尚可得到理解乃至於支持,甚至當中國大陸民主進程與香港民主進程以完全的西方標準狂飆突進的過程中,香港謀求「獨立」的運動很可能在西方大國支持下獲得成功,而中國大陸可否保持完整政治版圖還不一定。 因此,實際上無論是「港獨」還是「台獨」,他們的歷史哲學都是一種「歷史終結論」和「中國崩潰論」雜交的扭曲形態,他們對抗著,並機會主義地等待著。他們絕對不相信西方民主存在缺陷乃至於制度失效,更不相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能夠真正行得通。香港反對派在這樣的歷史觀與政治觀下,在2019年窮盡全社會的力量發動了一場最激烈、最無知同時又最具悲劇性意味的港版「顏色革命」。這是香港民主運動激進化的最後登場,絕無可能出現第二次。 中央應對香港民主激進化的根基性法理概念就是「全面管治權」,這是由「一國兩制」之「一國」的主權概念演化而來的綜合性治權概念。2014年中央發佈治港白皮書,對既往涉港政策及成就加以綜述,方方面面,洋洋灑灑,但最重要的一點創新或突破就是提出了「全面管治權」概念。這一概念在香港社會的學術系統和海外世界是難以理解的,但在中央立場上是理所當然的。 事實上,香港社會一直習慣于有意忽略「一國兩制」的完整法理結構,尤其是將「一國」予以象徵化和虛化,並借助外部勢力嚴格戒備「一國」在香港社會轉化為具體的治權存在。香港反對派能夠忍受駐港部隊和外交部駐港公署,甚至也可以接受香港中聯辦,因為這些機構不掌握具體的管治權和執法權,在香港社會的日常治理權威和體系中基本不可見。甚至由於香港社會特殊的政治氛圍和敏感性,上述駐港機構在港行事完全沒有一種代表國家的權威感和受尊重的正當待遇。這仿佛造成了一種有悖於「一國兩制」的反常現象和體驗:在本地權威譜系中,中央在形式上高高在上,但具體權力不接地氣,不針對任何的香港居民個人,也基本不創設或克減香港居民的任何具體權利和義務。 香港反修例風波,嚴重威脅香港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定。圖片來源:香港01 這種「象徵性主權」,如果建立在香港反對派嚴格屬「忠誠反對派」,以及香港國安立法與國民教育正常落地的條件下,尚可自我維持。但香港的實際政治情形是,反對派的民主路線就是完全自治和終極奪權,「愛國者治港」不斷變形走樣。「一國兩制」在政策宣傳上的宏大敘事及其制度建設上的粗疏淺陋乃至於「不設防」,沒有換來香港真正的國家認同和法治穩定,而是給香港反對派釋放了一種關於中央只會不斷節制和忍讓的政治互動信號,似乎反對派只要在政治運動上層層加碼,一切要求中央都會答應。 反對派的「運動自信」來自於兩個因素:其一,香港是中國現代化的命門,中央治港投鼠忌器,不敢跨過「羅湖橋」進行實際管治;其二,西方勢力強大無比,尤其是美國承擔完全干預責任,中國不敢挑戰美國。2019年反修例運動,他們的「時代革命、光復香港」的「顏色革命」陽謀,靠的就是上面兩點迷之自信。 在此邏輯和力量對比的殘酷處境中,「一國兩制」似乎成了一場忍辱負重的偉大事業,即為了國家現代化的長期利益而長期忍受中國在香港的「主權性羞辱」,看看「港獨」議員的激進表演,看看彌漫香港課堂與社會角落的反國家文化和行動,看看反修例運動中的打砸搶燒,看看內地背景在港人士的惶惶不安和落荒而逃。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香港反對派用盡了全力與國家對抗,也終於徹底磨滅了「一國兩制」中那有意留白和模糊化的空間,耗竭了中央權力節制背後對香港的特殊的愛和情分。沒有任何一種國家體制能夠承受類似2019年反修例運動那樣的對國家安全與憲制秩序的洞穿式衝擊。 於是,2019年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法治建設規劃,中央的制度反思和方案基本呈現在那裡。遺憾的是,香港反對派從來不看或不能耐心看懂中央的政策文件,對中央的權威性和行動能力習慣性地視而不見。他們除了「一黨專政」的歪曲刻板印象,似乎從來就沒有真正理解過中國共產黨及其執政倫理與行動能力。香港本地的教育缺陷妨礙了他們對黨和國家完備知識的學習和理解,更談不上認同。他們肆無忌憚地煽動黑暴,勾結外部勢力,毫無政治恥感和倫理底線,提出赤裸裸的完全奪權計劃,視國家憲法、基本法與「一國兩制」底線為不存在,似乎活在一個與真實政治世界相隔離的幻境之中。 中央的行動邏輯正是循著2014年「全面管治權」法理,與2019年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之規劃而來。2020年,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這一立法在上述邏輯和背景下是非常艱難的政治決斷。 有道是「國安一法深似海,中美從此是路人」,中國在主權範圍內行使正當的國家安全立法權和管治權,決定性挑戰和排除美國等西方勢力在香港的非法政治利益和行動網絡。在象徵意義上,這是新時代的一種「跨過鴨綠江」的戰略進取行為。2021年兩會討論中,習近平主席明確提出「平視世界」,但這絕非易事,其世界歷史本質必然是要求中國理性而決絕地跨過一條條「鴨綠江」,為了國家安全、民族復興與人類命運共同體而正當鬥爭。 這件事早有必要,但在國家意志不夠統一、實力不夠強大、對西方崇拜與驚懼並存的條件下,似乎無從決策和行動。香港國安法不僅取得了中央執法權在香港落地的突破性進展,更關鍵的是創制了一種關於中央如何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模式。 香港國安法之立法,為了獲得充分的合憲性與正當性,採取了「決定+立法」的兩步走模式,以全國人大的專門決定確立制度框架並作出具體授權,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具體立法。香港國安法的合法性基礎不僅僅是基本法,更關鍵的是憲法本身及全國人大的直接決定,這就賦予了香港國安法以高於香港本地法律,並對基本法秩序加以有效補充和發展的憲制規範地位。 此次選舉修法,根據王晨副委員長對決定草案的具體說明,採取的是類似國安法的制度模式,即「決定+修法」。決定者,其合憲性的關鍵在於全國人大在憲法上所享有的「一國兩制」的制度創制權,這一權力記載於憲法第31條和第62條。修法者,基於人大決定的專門授權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憲法上的職能(第67條),對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進行直接修改,將「愛國者治港」的根本原則與要義落實於香港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的制度環節。 這裡存在關於香港政改程序的辨析乃至於爭議。香港政改程序,包括選舉制度改革,通常依據的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所謂「五步曲」,這是由香港地方啟動而中央主導的修法模式,但回歸以來被證明基本走不通,且每一次都造成香港社會的嚴重政治對立和社會撕裂。 此次修法採取的是「一步曲,兩步走」模式,即中央直接規定制度框架和要點,在具體程序上由「決定+修法」兩步驟完成。從憲法與基本法構成的特區憲制秩序來看,中央自上而下的立法行為,屬「一國兩制」的制度創制權,不會輕易動用,但在香港本地自治無力解決嚴重管治問題或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時,則滿足一個憲制上的「觸發」條件,產生了中央權力直接啟動的必要性和正當性。 這顯示出「一國兩制」是一個有關中央與特區權力的「彈性」法則,即中央享有全面管治權並授權香港高度自治,在自治權有效運行的條件下,中央權力高度節制,而在自治權喪失權威性和制度功能的條件下,中央權力承擔起兜底性的憲制保護責任。國家安全如此,選舉安全也如此,而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的法治任務更是如此。 3月6日,香港灣仔街頭,市民在香港工聯會街站簽名,支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中新社記者 張煒 攝 比較而言,國安立法,理直氣壯;選舉修法,一言難盡。這裡涉及到「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民主到底是何種類型及向何處去的重大問題。 中央有權決定香港政治制度,但如何具體決定以最佳地符合於「一國兩制」,則是重大的制度智慧的考驗。按照香港社會的習慣性理解,「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民主走的是西方式的普選道路,他們也是一直這樣追求的,甚至不惜公民抗命,違法達義,勇武黑暴,勾結外部干預勢力,等等。自以為「光明」的民主道路卻一條道走到「黑暴」,一直滑入完全沒有國家主權和安全概念的本土恐怖主義泥潭。 而西方勢力在教育和煽動香港反對派追求民主時,從來沒有將西方國家自身如何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經驗和政治倫理同步傳授。特別諷刺的是,美國政客一方面聲稱香港反修例黑暴運動是「一條美麗的風景線」,另一方面又堅決定性美國國會「1·6」騷亂為暴亂,並展開嚴厲的刑事檢控,迅速止暴制亂,恢復法治。 美國政府在應對自身國會暴亂問題上的基本立場,與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基本一致,但美國對香港問題的立場卻南轅北轍,已喪失基本邏輯上的底線標準,超出人類理性可以設想的正常範疇。 這裡的「雙重標準」慘不忍睹,最終直接受傷的是香港民主聲譽和力量,尤其是香港人決定性地失去了內地民眾對香港民主的好感和同情,他們向內地民眾演示了香港民主如何以「民主」的名義,破壞國家主權與安全以及勾結外部勢力,他們鮮血淋漓地向內地展現了西式「民主」的血腥和陰暗。香港反對派所演示的低素質民主運動及其破壞性,嚴重損害了西式「民主」在中國人群體中的信譽和吸引力。 就中國長期的政治現代化而言,香港民主和臺灣民主不再是華人世界的「民主燈塔」,而是與「港獨」、「台獨」同流合污的反動潮流,是歷史的負面。這一印象一旦固化,對內地與港臺的相互觀感和互動,以及對「民主」在整體中國框架下的價值序位、可欲性及制度前景都有極大影響。 我們必須在這樣的內外背景和挑戰因素下,看待香港民主在此次選舉修法中的命運,理解到國家以怎樣的法理和制度理性重置香港民主。十八大以來,以「全面管治權」為法理支點,「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快速獲得了一種具體治權化的規範表達與制度建設的實踐支撐,而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規劃,則標誌著中央關於「一國兩制」新法治工程思維與制度構想的成熟和定型化。 這一法理和制度上的突破,並非「一國兩制」的體外再造或另起爐灶,而是「一國兩制」的內在轉型,是整個制度體系重心朝向「一國」的決定性轉移和定型化。中央要以具體管治行為昭告港人和世人,「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中最關鍵的不是高度自治權,而是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因而沒有「一國」的具體管治權,就沒有香港自治權的有序運行條件,也不會有真正的國家安全與選舉安全。「一國兩制」之本末體用,由此得以正位。 2020年12月18日,香港特區政府舉行公務員宣誓儀式。圖片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 在「全面管治權」法理支配下,既往以「完全自治」為理論預設的香港民主運動,乃至於司法獨大的法治本地化運動,都遭遇到了國家在垂直方向上正當插入的具體管治權及其制度規範,而不得不重新理解與適應「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規範秩序構成。在選舉制度改革議題上,「愛國者治港」是根本原則,是管治權的黃金法則,因政治忠誠被執政者理解為國家安全與政權安全的第一要素,其次才是專業能力和賢能品質。 當然,在香港政治體系中推行「愛國者治港」,不可能是「一刀切」,也不是「清一色」,而必須符合「一國兩制」及香港社會實際的多元化狀況,應當具有一定的政治包容性和開放性,特別是給「忠誠反對派」預留政治發展空間和制度功能空間,鼓勵和引導其與本土極端派進行堅決的政治切割和鬥爭。 「愛國者治港」不是要將香港政治制度變為與內地相同的模式,而是為香港政治制度設定底線標準和安全閥門,以便香港繼續保持其資本主義制度與生活方式的特色,在特色保持中界定自我並服務國家。任何導致香港社會喪失「兩制」活力及適度多元化之民主空間的制度變革,都需要加以嚴格的警惕和檢驗。 故而,「愛國者治港」的標準和要求,在香港相對內地要有所調低,以適應香港社會的法律地位和國際處境,特別是對國家持續現代化的獨特作用。也因此,無論此次選舉修法的具體制度形式如何,香港社會結構與文化的多樣性必須得到尊重,香港溫和泛民與中間派在適度轉化為「忠誠反對派」的條件下應獲得參政、參選和批評、制衡政府的正當政治空間與代表性。 香港的民主模式由此將進入了新的發展週期,即在「五十年不變」之下半場的時間段內,在中央管治權決定性進場和掌握制度創制主導權的條件下,立足於共同肯定和維護「愛國者治港」的總原則與大前提,在此基礎上各方參與香港的民主選舉遊戲和政治委任遊戲,並展開關於「賢能愛國者」的高階競爭。因「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獲得法律確立和執行之後,愛國者是否賢能的問題就會凸顯出來,「忠誠的廢物」絕不是「愛國者治港」的理想形態,更不是中央和香港居民的政治期待。 也因此,「愛國者治港」條件下的香港新民主,就是一種既不同于內地社會主義民主,也不同于西方民主,而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色民主。這一民主形態,就像「一國兩制」本身一樣具有辯證性、平衡性、多元參與性和本質上的國家主導性。這才是真正適合香港實際與國家前提的民主。國家通過安全法和新選舉法「強制性」塑造了一個真正符合「一國兩制」的民主政治秩序,新的遊戲規則和參與力量正在塑造之中。香港民主獲得的不是反對派和外部勢力「哀嚎」的末日,而是真正立足於國家前提和法治理性的新生。 也因此,香港民主基本不再可能追隨西方模式,也不再可能對標臺灣,而是必須走出一條真正符合「一國兩制」之地方民主定位的新路,並在可能的制度實驗範疇內演示「愛國者治港」與自由民主的有機結合形式,為西方民主的反思改造及中國大陸民主的規範發展提供一種獨特的經驗參照。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來源:觀察者網
@ 田飛龍:愛國者治港:香港民主的新生
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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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飛龍 中央選擇重構香港選舉制度,從公權力產生源頭上堵住「反中亂港」勢力進入權力架構的通道。 香港回歸以來,政改在本地等同於普選,這也是「民主回歸論」的內核。普選民主構成一條單調的抗爭性線索。這一線索拒絕理解「一國」,拒絕國家安全與國民教育,將民主武器化,作為對抗國家體制甚至援助西方反華戰略的一種技術手段。從非法占中到反修例,民主的武器化用到了極致,向中央充分展現了香港民主與國家安全的對立性質及衝突強度。一種「不愛國的民主」正在香港以狂飆突進的方式侵蝕「一國兩制」底線和制度安全。這超出了「一國兩制」的初心範疇和制度極限,構成顛覆性政治風險。 中央的回應策略是檢討香港自治權的局限性及自身的憲制性責任,以國家安全和選舉安全為突破口,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進行結構性更新。2021年1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香港特首工作彙報時明確提出「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原則。這一論斷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建設具有直接和權威的指導意義。2021年2月22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愛國者治港」專題研討會上的講話,從這一根本原則論斷出發,釋放的正是中央對「不愛國的民主」的批判與管控信號。夏主任提到,各國民主皆以愛國為榮,唯獨香港民主以不愛國為炫耀資本,稱之為「咄咄怪事」。 愛國者的鄧小平標準 愛國主義(Patriotism)是人類政治思想和政治秩序的基礎性原則。在美國,愛國主義滲透於從入籍宣誓、公民教育、任職聽證到社會文化的方方面面。美國的個人自由是在「星條旗永不落」的愛國認同條件下的權利享有和保障。英美議員更是以愛國為前提,否則資格不保。 「一國兩制」下的愛國主義與愛國者倫理不可能構成例外。「愛國者治港」不是新生事物,而是在「一國兩制」奠基時刻即灌注其內的憲制原則,是香港憲制秩序的構成性原理。鄧小平先生在1980年代多次論述「愛國者治港」,澄清了港人治港的界限和標準。港人治港表述的是高度自治原理,但這一原理不是孤立和無前提的,而是嚴格限定在「一國兩制」框架內。 關於愛國者的具體標準,鄧小平先生根據當時的理解和要求確定為「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此即所謂的「愛國三標準」,其邏輯層次為:其一,國家認同,確立作為民族一分子的中國人政治底線與倫理;其二,制度認同,確立對國家主權及其體制的承認與愛護;其三,愛港認同,即愛護香港利益。這是「一國兩制」下的愛國者標準,以「一國」的認同為前提,兼顧對香港利益的認同,是符合國家前提與香港實際的一種可操作標準。 拆解論與整合論 夏寶龍主任在論述愛國者客觀標準時正確重述並肯定了鄧小平的「愛國三標準」,並結合新時代「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法理理解與治理實際進行了內涵更新。新的標準仍然是3個層次,是鄧小平標準因應時代發展的邏輯豐富和深化展開:其一,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其二,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其三,愛國者必然全力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這裡有頗多新意值得思考:其一,國家層面,「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已經穩定地成為「一國兩制」之「一國」的法理內涵與利益構成,與此相悖就是不愛國;其二,制度層面,愛國是具體明確的,就是愛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上具體化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中國,因此愛國與尊重黨的領導是一體的,而不是對立的,更不是割裂的,2018年修憲在憲法總綱第1條國體條款中尤其突顯了這一點;其三,香港層面,破壞香港利益就是不愛國,因「一國兩制」下香港利益也是國家利益的組成部分。 由此,愛國有了更清晰的具體內涵和指向。愛國包含對黨的領導的尊重,因為黨的領導是國體的核心要素,是具體國家的規範構成。但這並不等於要求愛黨,因愛黨是黨員義務,香港人作為中國公民承擔的是愛國義務,對共產黨是尊重而不是強制熱愛。香港社會既往習慣於追隨西方拆解中國體制的完整性,將黨、國家、政府、人民對立和分離開來,其思想根源是西方的歷史終結論和顏色革命動員理論。層層拆解的結果就是從觀念和制度上瓦解黨的領導的合法性及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正是在這樣的拆解論邏輯下,香港23條立法和國民教育這樣的國家性義務無法制度化,而占中與反修例張揚的卻是一種以民主為武器的、反國家的制度戰爭,其最終結果是「一國兩制」的底線面臨洞穿風險。 夏寶龍主任提出的愛國者新內涵與新標準,是對鄧小平標準的正確運用與時代發展,就是立足於「一國兩制」的完整性而賦予愛國者以清晰可辨的道德內涵和制度邊界。因此,愛國者客觀標準是一種法理和制度上的「整合論」,是對黨、國家、政府、人民這些關鍵性法權要素的整合性理解,由此奠定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愛國者人格及政治理論範式。通過豐富發展鄧小平標準,以整合論超越拆解論,國家在香港社會的形象、權威、權力與保護性功能將前所未有地有血有肉,可感可親,愛國也就有了具體的物件和要求。 憲法時刻與雙向挑戰 以「愛國者治港」重構香港選舉制度及管治體系,意義深遠。從憲法理論上看,2020年的香港《國安法》與2021年以「愛國者治港」為主軸的新選舉法,構成了「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的一個「憲法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這是美國憲法學家布魯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的憲法理論概念,用以解釋美國憲法史上的建國時刻、內戰時刻、新政時刻、民權革命時刻的憲法創制與變遷。而此次中央在國家安全與選舉安全領域的制度重構,行使的正是憲法賦予的「一國兩制」制度創制權,因而不是既往的小修小補,而是結構性、系統性的制度變革,是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秩序的豐富發展。 如何適應這一憲法時刻,對香港建制派和非建制派都是重要考驗。就建制派而言,「愛國者治港」不是僅僅提供了更多席位和職位,而是提出了服務香港與國家的更高能力要求,尤其是對領導崗位提出了「堅定的愛國者」的升級要求。這種要求是面向市民核對總和問責的,也就是服務不好市民就必須下臺。新制度是一種更嚴格的問責機制。中央決心打造的不是橡皮圖章或忠誠的廢物,而是賢能的愛國者。對非建制派而言,是機遇和挑戰同在:機遇者,可理直氣壯與激進派切割,回歸忠誠反對派理性範疇,反而政治天地開闊,溫和泛民與中間派有望站穩腳跟;挑戰者,在外部干預失效及新制度嚴格要求下,如何努力成為愛國者並時刻保持底線忠誠,做建設性的民主派,一切才剛剛開始。 從「愛國者治港」的根本原則出發,中央選擇重構香港選舉制度,從公權力產生源頭上堵住「反中亂港」勢力進入權力架構的通道,並對在任者進行宣誓、監督和懲戒的全程管理。規範清,風氣正,參政者皆以愛國有為作正面競爭的法則,不以「攬炒」、「黑暴」、「港獨」為加官晉爵甚至炫耀國際的資本。這是香港民主的新生,人人需得適應才可繼續其政治生命與利益。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來源:橙新聞
@ 田飛龍:BNO法律變質之爭的源起與終局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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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飛龍 2020年下半年,英國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宣佈修訂國籍法,將BNO納入英國公民序列,賦予BNO以「5+1」的居留權和入籍權。英國法律變質的理由是中國制定香港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英國對香港有「深厚的歷史聯繫和友誼」(詹森首相),有道義和法律責任對「港英遺民」進行法律庇護。由此,BNO法律變質之爭升級,而中國最終於2021年1月29日宣佈不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而港府同日發佈配合性執行措施,禁止BNO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旅行證件和身份證件,導致BNO在大陸及港澳成為法律上的「廢紙」。 中國的理由是,英國的涉港國籍法違背《中英聯合聲明》及其外交備忘錄,破壞香港回歸的完整性與繁榮穩定,必須加以針對性且嚴厲的對等反制。變質與反制,導致BNO被實質性廢止,並可能導致進一步的國籍法釋法與香港居民法律身份的清晰化,從而塑造「愛國者治港」的新格局。 BNO的法律起源 到底什麼是BNO?它在法律上是如何起源和終局的?由於香港居民身份的歷史複雜性以及國籍法在港變通執行,這個問題仍有必要從歷史和法律上加以澄清。BNO,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是英國給予特定條件下的香港原殖民地居民的一種身份證件,是對原來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的法律替代,因應的是香港回歸帶來的新憲制秩序與居民身份的變化。BNO是基於這樣的特殊需要:英國希望保留給香港殖民地居民「適當地位」但又不具有居英權,不能入籍英國,而中國考慮到香港的歷史與實際情況,從照顧香港人利益以及與英國妥協處理的角度,對BNO的國籍法內涵做了變通性解釋和處理。這些源自香港回歸談判的特殊處理方式,記載於1984年12月19日的中英外交備忘錄之中。該備忘錄與《中英聯合聲明》同日簽署,在法律上構成香港「治權」交接整體計畫的一部分。 在1984年的英方備忘錄中,原始聲明是這樣的:「凡根據聯合王國實行的法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由於同香港的關係為英國屬土公民者,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但將有資格保留某種適當地位,使其可繼續使用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王國的居留權。……已領取聯合王國政府簽發的護照的人或包括在該護照上的人,經請求有權在第三國獲得英國的領事服務和保護。」英國隨後修訂國籍法,以BNO作為上述備忘錄提及的「適當地位」,並在1987年7月1日開放申請程式。與英國備忘錄同時發佈的是中國備忘錄,其核心要點在於:其一,所有香港中國同胞,無論是否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都是中國公民;其二,考慮到歷史和實際,中國允許原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中國公民使用英國簽發的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其三,上述中國公民在中國主權範疇內不得因持有英國旅行證件而享受英國的領事保護的權利。雙方的外交備忘錄被視為對香港居民國籍與身份問題的妥當解決方案,尊重了中國主權與中國國籍法,也照顧了英國關切及香港居民的實際利益,是多方妥協及可接受的法律制度安排。 外交備忘錄對BNO施加了清晰而嚴格的法律限制:其一,法律屬性上僅限於旅行證件,不作為居留權和公民權證件;其二,領事保護權利不及於中國主權範圍,僅僅在「第三國」有效;其三,BNO持有人在「第三國」也只能持證向英國申請領事保護,中國駐外使領館不可能為他們提供領事保護。中方備忘錄刻意凸顯了「旅行證件」與「身份證件」的法理區分,避免將BNO解釋為「英國公民」之一種。然而這種處理方式有點「一個證件,各自表述」的味道,即英國方面在法律定義、名稱與領事保護方面實際上超出了「旅行證件」範疇,只是自我約束不賦予居留權和公民權,而中國方面則有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照顧英國的「面子」和香港居民的「裡子」,對國籍法在港實施加以適當變通。在1984年的特定語境下,這種變通對於迅速完成香港回歸談判、穩定香港人心以及保障過渡期平穩展開顯然是必要的,而法律上的適當妥協也是難以避免的。中國考慮到香港人在當時對英國的利益與情感聯繫的實際,考慮到「二選一」的身份選擇困難,而給出緩和性的制度空間。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後來納入了199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國籍法》在港實施的專門解釋之中。 法律身份的持續鬥爭 BNO的「備忘錄妥協」並沒有得到英國方面的嚴格遵循。在回歸過渡期,英國從多方面對帝國的撤退進行部署,對中國治港進行預先的阻撓安排。就香港人身份議題,英國在1990年違背承諾制定實施了更加激進的「居英權」計畫,單方面決定賦予22.5萬名香港中國同胞以英國公民身份,這一計畫囊括了香港各界絕大部分專業精英人士。可以說,BNO是英國給香港居民的「大眾護照」,而「居英權」則屬於「精英護照」,從而對回歸後的香港居民與社會進行延伸聯繫與控制。對此,199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國籍法解釋」進行了有區分的鬥爭與處理:其一,關於BNO部分,維持「旅行證件」+「領事保護限制」的原有安排不變;其二,對「居英權」計畫下的香港英國公民,完全不予承認,這類證件在中國執法範疇既不是旅行證件,也不可訴求領事保護,其諸項權利只能依賴英國單方面保護;其三,關於其他外國的居留權證件,確認按照BNO模式處理,即承認為旅行證件並對領事保護權利加以限制。 這樣來看,從1984年中英外交備忘錄確定下來的國籍法律原則,到1996年人大釋法,再到2021年初中英雙方的法律鬥爭升級和破局,BNO已走過30餘年的歷史光景,如今在「一國兩制」範疇已經被依法廢止。在中國外交部宣佈不再承認BNO的時刻,許多國人包括香港人還以為只是例行性的宣示,不具有實際執行效力或後果。然而,隨著港府同步推出執行措施,BNO廢止令的法律效果即刻而完整地凸顯出來:其一,BNO不能作為香港出入境合法證件;其二,BNO不能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合法身份證明;其三,香港人乘坐來港航班,航空公司需要求出示特區護照或香港身份證作為證明;其四,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份書作國際旅行用途。港府的執行措施,確保了在香港特區管轄權範疇內,BNO已喪失全部法律意義。 廢止之後的法律進程 從「一國兩制」法律制度體系的完整性而言,特區政府的配套執行具有合法性,而且特區政府聲明BNO廢止令是外交事項和中央事權範疇,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特區政府是依法遵照執行。這是很重要的法理澄清,在法律上確認了香港法院無權管轄有關BNO廢止帶來的相關法律爭議。BNO廢止令當然帶來了香港居民旅行權利的減損,但這種權利本來就是法定權利而不是基本權利,來自於中國政府與英國政府之間的外交妥協與諒解。中國政府為了反制英國的背信棄義與權益侵害而採取反制措施,目的是為了維護中國主權尊嚴及香港繁榮穩定,具有法律上的正當性與合比例性。 那麼,BNO廢止之後,有關法律爭議與鬥爭是否就會結束呢?筆者以為不一定,因為:其一,英國開放申請之後的人數與衝擊力,需要具體的統計數字加以評估,來實際衡量香港利益的受損程度與制度保護升級的必要性;其二,中國外交部聲明的反制措施留有餘地,即「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這表明不承認BNO只是反制的第一步,而不是全部;其三,從法律體系完整性而言,有關BNO的法律地位調整,需要人大以「二次釋法」形式對1996年釋法加以更新與覆蓋,並進一步澄清「單一國籍」在香港的法律內涵與執行細則;其四,對循著「5+1」路徑居留及入籍英國的香港人,香港本地需修訂有關法例限制其民事與政治權利,包括居留權、福利權與投票權,以維護「愛國者治港」的社會政治基礎。 總之,BNO已成為歷史陳跡,是大英帝國「殖民遺產」與「殖民情分」的謝幕禮。中英從1984年外交備忘錄的妥協到2021年最終分道揚鑣,折射出「一國兩制」國際政治環境與條件的激烈變遷。國籍法與法律身份的清晰化,表面上是中英法律鬥爭及香港部分居民旅行權利的減損,實質上是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與基礎立法者憲制角色的理性展現。新時代,新香港,新身份,新起點,我們期待「BNO亂局」之後的香港與國家結成更加緊密的「命運共同體」,在更清晰的「中國公民」身份認同與憲法權利基礎上,維護「一國兩制」的憲制根基,做民族復興的積極一分子。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太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原文載香港《明報》2021年2月1日,發表時有適當刪節
@ 田飛龍:「勤王」動員令是一場美國民主的911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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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飛龍 國會騷亂與民主911 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衝突事件不是普通的民主抗爭,而是一次「民變」,一次以特朗普主義為名的、挽回特朗普政治議程與權力的非制度化奪權。特朗普呼籲支持者聚集華盛頓,威嚇或阻止國會投票確認拜登當選。支持者回應呼籲,以非法方式「攻入」國會大廈,進行典型民粹式的破壞。美國兩黨與兩院精英迅速達成政治共識,推動完成選舉認證程式,保障總統權力順利交接。 特朗普的道德人格與政治形象在美國精英圈、公共媒體及盟友範疇跌至前所未有的低谷,從而造成其政治意志的嚴重挫折,轉而採取了一百八十度的政治大妥協,迅速發佈聲明反對暴力,制止支持者的抗爭行動,趕他們「回家」。美國主流社交媒體跟進「制裁」,以涉嫌持續煽動違法暴力為由封禁特朗普的超級帳號,截斷特朗普與基礎選民的網路互動,引發美國「言論自由」執法權、判斷標準與規範邊界的嚴重意見分歧,也在華人圈製造了分裂性議題。 「那麼各位,我們現在要做什麼呢?」特朗普總統在與佐治亞州州務卿的一次通話中表示。「我只需要11000張選票。夥計們,我需要11000張選票。」(圖源:紐約時報) 而民主黨「宜將剩勇追窮寇」的二次彈劾行動以及施壓彭斯副總統啟動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之「總統停權」程式的壓力動作,造成了一種極度羞辱性的政治追殺,是否存在民主鬥爭中的矯枉過正,也引發各方疑慮。美國民主的內部自信與全球認可度遭受嚴重的滑鐵盧效應,可以大致稱為一次嚴重的「民主911」事件。 抽離具體的政治鬥爭場景,特朗普的民粹煽動與民主黨的政治追殺,並不能單獨確證各自的民主正當性與代表理性,反而進一步削弱美國民主的民意共識和責任倫理,為進一步的政治衝突和街頭對抗製造新的裂痕與怨恨。 特朗普煽動民粹甚至叛亂,對美國民主的價值根基與全球信任度自然是產生了摧毀性打擊。那些既往只在威權、民主轉型或失敗國家出現的「選舉與權力交接」危機,回傳到2021年初的美國,造成「民主燈塔」的內爆效應,其震撼程度前所未有。 而民主黨的政治追殺頗有些「不講武德」,在特朗普已經承認敗選並協助「止暴制亂」的條件下依然發動全網封殺、政治彈劾乃至於「緊急停權」。全網封殺已經基本實現,彈劾或停權程式乃重大的憲法程式,耗時費力,預期在1月20日總統權力交接日之前無法完成,但政治羞辱性和鬥爭威懾力不容小覷。 如果說2020年11月3日的總統選舉投票及其後特朗普的選舉纏訟仍有合法空間可辯的話,那麼2021年1月6日佔領國會事件就不再是合法博弈與抗爭,而成為一場性質嚴重的「政變」。 儘管政變未遂,但特朗普式民粹衝動與政治危險遊戲,確定打破了美國立憲建國以來所建立的以精英共和為內核的民主憲制傳統,引入了大眾政治的極端化因素,從民主屬性上推動美國民主的街頭化與非制度化,而這一趨勢恰恰是1787年聯邦党人立憲所要嚴格戒備的。 1787年立憲建立在對1781年「無能邦聯」的政治批判和1786年謝斯民兵起義之政治恐懼的雙重反思基礎之上,由聯邦黨人領銜推動完成了關於制定新聯邦憲法以鞏固國家權威和統一法制的制憲工程。此次美國制度變亂是進一步對抗衝突的序幕,還是民主憲制改良的契機,我們仍需審慎觀察評估。 重估「特朗普主義」與美式民粹 1786年,獨立戰爭後「饑寒交迫」的退伍軍人及農民發動了起義,遭到政府軍嚴厲鎮壓。筆者從前幾日美國各地「勤王」大軍冒著嚴寒、新冠病毒與法律風險誓師進京的創意海報、自拍照、宣傳語及各種行為藝術表現上,約略窺視到特朗普主義的「州權」根基與「民粹」底色。 回應特朗普「勤王」動員令的儘管也有知識份子和社會精英,但主體部分仍然是低收入工人、農民以及社會邊緣群體,他們演繹及驗證了古典意義上「人民」的原始形象。而以「人民」圍攻「國會」的政治衝突象徵意義則提出了美國民主憲制中的尖銳議題:當選舉與代議制度無法真正代表和回應選民的實質正義訴求時,民眾可以有怎樣的行動? 1月6日事件讓我們進一步清晰見證了特朗普主義的政治思想本質與行動邏輯: 其一,以美國優先與反全球化為標誌的新「反聯邦黨人主義」。特朗普以美國的民族國家利益為本位,捨棄建國之父們的全球正義理想和帝國理性。這在象徵意義上代表了一種全球化時代的「州權邏輯」,以美國作為全球帝國被放大的一個「領導州」,而特朗普主張回到州權本位。 這就在政治思想淵源上啟動了1787年制憲論辯失敗一方——即作為州權派的「反聯邦黨人」的觀念與追求。反聯邦黨人是美國憲法的「共同締造者」,是美國憲法精神的「暗流」,是接地氣、入本土、易煽動及目光短促的地方派。但美國的充分全球化及帝國的沉重責任持續掏空和損害了這些派別的利益,而美國民主缺乏真誠與可持續的力量與機制回應並安撫他們,由此造成美國底層社會的普遍政治挫折感、被剝奪感、精英背叛感和政治造反衝動。 他們是全球化美國光鮮亮麗的另一面,是失敗者的大聯合,是歷史進步的坑窪、溝壑與撕痕。特朗普敏銳捕捉並放大了美國民主的內傷,將其進一步撐開與撕裂,引起更加顯著的痛感和造反衝動,從而實質代表與整合了這一龐大的選民聚合,在2020年總統選舉中仍然獲得了超高的7400萬直接選票。特朗普所謂的「勤王」動員令確實涉嫌煽動叛亂,但其政治底氣正源於此。 其二,以大眾動員與推特煽動為基本手法的極端民粹主義。特朗普施政的主要風格不是依賴精英官僚系統,而是依賴以推特平臺為主的社交媒體,通過這一媒介與選民直接互動,獲取政治支持及施壓官僚層讓步,追求施政綱領和政策議題的具體進展。 但這種「粉絲政治學」容易造成一種「力大無窮」的民粹假像而僭越專業、理性、法治和程式,成為特朗普權力意志釋放的專斷工具,並造成一種「資訊繭房」效應,自動遮罩對不同意見和理性批評力量的尊重與吸納,導致民主施政的多元制衡與政策糾錯功能喪失。 2004年,中文世界翻譯出版了美國著名憲法學家桑斯坦教授的《網路共和國》一書,對網路民主主義的發展前景提出憂思,其中特別提及了網路空間的互動更容易形成「偏見共和國」,對不同意見的尊重與互動反而會遭到遮罩、封鎖和選擇性遺忘。 特朗普迷戀「推特治國」,被美國國內甚至全球性的「川粉」所吹捧和麻醉,似乎成了拯救萬民于水火的民主英雄,並頻繁地以「林肯第二」自詡和代入。這種網路民粹式的政治行為習慣與個人英雄主義、極度虛榮心相結合,就造成了一種虛假的民意共識與政治行動的誘惑性場景。 特朗普推特首頁(圖源:特朗普推特) 特朗普企圖在2020年選舉中重現2016年的「民粹造王」奇跡,卻沒有真實及審慎地洞察到執政四年來對美國內政外交的破壞性與結構危害,也沒有看到自身的內部政治處境、資本憂慮、盟友反感等因素帶來的執政基礎的嚴重鬆動,更沒有注意到「自亂陣腳」帶來的內耗損害以及美國對「中國威脅」之焦慮感的進一步深化與病態化。 特朗普沒有提出並有效實施「遏制中國」的持續性戰略,反而造成內憂外患之加速衰退的現實,從而削弱甚至摧毀了支持其「大刀闊斧」改革與反規範操作的「深層勢力」(deep state)之信任。 其三,以白人至上與美國特殊性為代表的保守種族主義。特朗普主義是多頭怪獸,具有多面性的特徵,許多人往往見其一面而自滿,不能全面準確判別其思想與政治全貌。 特朗普主義的深層底色是一種保守種族主義。儘管他以推特平臺尋求民粹支持,但不是任何形式的「民」都可以入他的法眼,比如極左組織「安提法」(Antifa)、平權組織「黑命貴」(BLM)等就不屬於特朗普的「民粹」範疇。這顯示了特朗普的保守種族主義:一方面是白人種族主義,極力維護美國作為「白人美國」的思想、政治與利益特性,對「白左」思潮和政策進行持續性的批判與清理;另一方面則是與基督教思想淵源有關的保守主義,要保守的不是什麼多元主義價值觀或宗教信仰,而是單一的基督教保守性教義。 白人至上意味著特朗普的「有色人種」政策的收緊甚至倒退,以及在反移民立法與執法上的暴力升級。堅持美國特殊性意味著堅決捍衛「基督教美國」,反對過度的世俗化與多元化。 白人至上迎合了美國人口中普遍存在生育與福利焦慮的中下層白人的政治心理,有助於大規模「吸票」及獲取政策調整的民意支持度。美國特殊性則回應了保守派對自由多元主義與白左思潮帶來的去道德化、去中心化、去秩序化的「美國衰落」景象的深刻疑慮,並激發起美國內外對於特朗普道德人格的「移情審美」,將其理解為在道德和政治上拯救美國的歷史英雄。 特朗普是這些光環與意象扭結組合起來的政治人格,他的上臺、執政與黯然離場引發了世界性的思想與政治震撼,甚至引發了華人知識圈的立場衝突和精神分裂,也進一步對美國優越性和民主信仰本身造成危機感和實質性衝擊。 同時,特朗普又是一個缺乏真正的革命家道德與民主立法者智慧的投機政客,他政治肉身的光怪陸離曾經一度吸引和誤導了全球範圍內的無數「川粉」,俘獲了底層大眾與相當比例知識精英的政治「芳心」,但1月6日的「勤王」鬧劇及其後續的政治擔當缺陷(習慣性甩鍋,哪怕是甩給鐵杆川粉),最終造成了特朗普民粹主義政治人格與道德形象的內爆與坍塌。 特朗普及其政治團隊企圖尋求新的社交媒體以實現政治再起,但風景已過,政治破產的核心正在於人格破產,是關鍵歷史時刻的站位、責任甚至犧牲。 封殺特朗普的帝國理性與民主缺陷 掌握巨大權勢與民望的政治領袖往往都會對民主程序與法治存有內在的不滿和抗爭,甚至有僭越的衝動。這種人格因素在特朗普身上是存在的。特朗普自比林肯第二,但美國建制力量與盟友範疇擔心的不是他的「林肯化」,而是在權力與民粹的誘惑下,一步步不加節制且無法挽救地走向法西斯主義或凱撒主義。 1月6日的國會動亂,震撼並嚇壞了美國民眾、精英集團及盟友體系,於是短暫造成了一種跨黨派甚至跨國性的「護法運動」,即美國兩黨與兩院與民主盟友們捐棄前嫌,就美國民主權力交接的程式確定性與制度穩定性達成了高度一致的共識,國會對選舉結果的認證程式順利完成,所有人仿佛一下子都輕鬆舒了一口氣。 在美國參院,必須有20名共和黨人「倒戈」,才能通過彈劾案。(圖源:路透社) 可想而知,作為民主「聖殿」的美國國會,歷史上第一次被現任總統號召動員的「人民」所佔領,而有關行動試圖阻止的竟然是多數人民投票形成的民主結果,這是怎樣一種所謂的民主的「美麗風景線」呢?「美國反對美國」、「人民反對人民」成了對美國民主神話的嚴格反諷,其意義挫折是空前深刻的。 夾雜著憤怒、恐懼與衝突再臨的防範意識,以及美國民主「家醜外揚」的羞辱感,剛剛奪權成功及穩住陣腳的民主黨就對特朗普展開了政治施壓、封殺與追懲行動,試圖羞辱性地造成其「社會性死亡」和「政治性死亡」。 總統選舉投票完成後,面對不利結果,特朗普本來計畫兩步走:其一,窮盡司法程式和社會運動施壓機制,抵制拜登勝選和接任,目前來看基本失敗;其二,為四年後即2024年的「王者歸來」進行提前的政治鋪墊、議題掌控以及與基礎選民的粘合度建設,對兩黨進行政治劫持與博弈。 如果操作得當,特朗普儘管下臺,但其依賴民粹基礎和媒體煽動力的政治優勢會得到保持,甚至會因為拜登政府的執政錯漏而被放大與期待。然而,經過此次動亂事件,民主的道德基礎與程式理性遭到穿底式破壞,特朗普的政治計畫被完全打破,不僅精英被嚇壞了,人民及盟友也被嚇壞了。 出於對特朗普政治人格的極度不信任以及對美國民主重回理性軌道的超強需求,立場與利益不同的人走到了一起,甚至包括彭斯、蓬佩奧及其他共和黨核心政治精英也選擇了遠離特朗普,支持民主過渡、法治與秩序。 對特朗普的「問責」之風是借助這種政治不確定性風險意識而來的,主要包括: 其一,美國主流社交媒體(推特、臉書等)的帳號封殺,堵死「推特治國」的優勢網路,對特朗普可謂「一劍封喉」,由此引發對媒體「第四權」濫用與言論自由保護的意見分歧和價值大辯論; 其二,啟動美國憲法第25修正案的「總統停權」程式,由副總統彭斯召集多數內閣成員形成關於總統不能履行職責而停權的證明檔,提交國會投票表決而生效,但彭斯似乎無意於在超出「權力交接」範疇之外繼續展開所謂的「政治反叛」行動,標誌著兩黨針對特朗普的法律行動共識是極其有限與薄弱的; 其三,啟動美國憲法的總統彈劾程式,對特朗普而言屬於任內第二次,美國歷史上首次「二度彈劾」,該程式依法由美國眾議院提出,參議院審理,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審理,由參議院投票表決,但彈劾由於程式複雜、兩黨爭議及時間倉促,難以順利完成。 以上問責形式中,社交媒體封殺是即刻實現的,但存在一定的合法性爭議,而總統停權與政治彈劾依憲法程式展開,動力不足,難以奏效,卻可以起到政治羞辱及「政治性死亡」宣判的打擊意義,切割特朗普與其支持者群體及精英網路的政治合作關係,防範和化解特朗普主義對拜登執政及2024年總統選舉的殘餘影響力。 對特朗普的政治封殺,根源於一種深植美國精英圈的全球化共識與帝國理性: 其一,民主黨代表了一種內政上的自由多元主義和全球治理上的自由帝國主義,從政治思想本質、淵源及規範性上更接近一種新「聯邦黨人主義」,屬於美國建制派精英的基本價值觀與政治共識,而特朗普主義對此屬於一種價值背叛和反動; 其二,以美國社交媒體為代表的「第四權」是美國帝國理性與全球治理技藝的重要支柱,對傳播和鞏固美國民主的全球聲譽及影響力是關鍵支撐因素,特朗普對美國民主信仰的動搖和破壞,打破了這些社交媒體的核心價值觀、帝國事業責任感與規範合意,必須以嚴厲的封殺行動阻止特朗普的破壞性言論與煽動性影響; 其三,內閣造反的「總統停權」程式是民主黨對共和黨政治精英的脅迫和鼓動,試圖凝聚針對特朗普主義的「泛帝國理性」的新共識,通過將特朗普視為「民主之敵」而重塑美國民主的團結基礎與價值依據; 其四,彈劾程式來自共和黨佔據微弱優勢的國會,代表了代議制精英民主對大眾民主與民粹領袖的政治批判和反制理性,試圖節制和阻遏美國來自底層的逆全球化衝擊力和破壞性,以維護美國作為全球化帝國的基本陣線與利益網路。 因此,特朗普必須為其對美國民主與帝國理性的實質破壞行為付出代價,承擔責任,最低限度是要被清理出美國政壇,其標誌就是「社會性死亡」與「政治性死亡」。如果特朗普試圖繼續保持政治存在與挑戰性角色,不排除總統權力交接後有針對其本人與家族成員更加嚴厲的刑事調查與懲罰。美國民主政治的殘酷生存遊戲,正處於狂飆突進的顛覆性狀態之中,很有可能越玩越出界了。 但針對特朗普的「民主黨」式政治追殺,是否就能夠凝聚起美國的民主與帝國共識呢?已經實質分裂的美國會因為「牆倒眾人推」式的問責特朗普而重新團結起來嗎?特朗普所代表的7400萬基礎選民的政治憤怒與社會不平等,以及美國本土民眾與全球化精英的價值和利益衝突,會就此撫平嗎?如果對特朗普的政治追殺矯枉過正,是否會引發美國人民的再次搖擺和反彈呢?這些問題都值得深思。 綜合來看,民主黨的政治封殺夾雜著政黨私利(政治洩憤及阻止特朗普的2024挑戰)和對美國本土民眾利益的繼續壓制,拜登執政預期主要功能在於政治維穩及實現既得利益集團的全球利益網路之修復與促進,但對於解決美國本土民眾的失敗處境以及美帝國的衰退壓力並不會產生積極效果: 其一,特朗普主義本身並不是美國民主的病因,而是藥方。相比民主黨的自由多元主義與自由帝國主義藥方,特朗普的治療藥方有利有弊,半途而廢,因此進行周全理性的評估還很難有說服力。但有一點,簡單否定特朗普並不能直接找到解決美國民主病根的良藥。 其二,民主黨持續追殺特朗普可能造成6日事件帶來的「短暫共識」快速破裂,不僅共和黨難以與民主黨繼續共同行動,而且特朗普的基礎選民可能會被激發出新的激烈抗爭,造成美國民主政治再次陷入即刻並持續衝突的泥潭,1月20日就是又一次考驗的關口。 其三,社交媒體對特朗普的集體封殺令,儘管在合法性上可能難以追責,畢竟「第四權」不是真正的公權力,媒體平臺作為私人企業有合法審查平臺言論尺度的自治性裁量基準與守則,也有自我判斷承擔社會責任的辯護理由(比如阻止煽動言論進一步引發暴力衝突),但封殺操作簡單粗暴,對言論自由的信仰、價值與尺度造成動搖和衝擊,容易激怒特朗普及其支持者的政治敵意,從而破壞美國民主的言論自由空間與條件,進而危及對民主信仰本身的理解與堅持。 特朗普推特帳號被凍結(圖源:推特截圖) 特朗普個人網路社交帳號全部被封禁(視頻截圖) 其四,特朗普剩餘政治時間的最大主題是權力和平交接,而不是繼續推進政治鬥爭,故民主黨的「總統停權」施壓及彈劾程式的倉促再啟,與美國經歷動亂衝突後人心思定及民主共識碎裂重整的普遍心理相悖,而且可能開啟一個「窮盡追殺」的政治迫害先例,於美國民主政治到底是福是禍,一時難以權衡判斷。 其五,美國的法律與法治程式遭到壓抑,頻繁動用政治程式解決衝突問題不利於美國法治共識的確認和維護。特朗普的有關罪責適宜留給卸任後的司法程式來解決,不適宜在餘下的不足十天的倉促時間裡給人留下政治上「趕盡殺絕」的虐殺印象,從而啟發和誘導反對力量進行「同態復仇」,拉低美國民主政治的道德底線與合作倫理。特朗普敗壞了美國民主,但民主黨是否能夠重建美國民主,仍是一個大大的問號。 清理特朗普藥方不能代替民主重建 抽離個人立場與利益糾葛,特朗普主義的某些判斷是對的,尤其是對底層正義的回應及關於美帝國限縮撤退的理性安排。但特朗普主義的思想質地與實施機制是單薄和高風險的,特朗普的獨特人格因素也造成了實施過程的不確定性與過大的利益傷害面。 即便美國需要從全球帝國範疇卸載責任,重建本土工業和國民福利,但帝國不是一日建成,也不是一日可退,其複雜關係牽扯與利益纏繞,是剪不斷理還亂的一團亂麻。 特朗普對華發動貿易戰及循著新冷戰思路追求中美深度脫鉤,是對全球化市場與美國資本利益網路的嚴重破壞。特朗普的全球退群主義與對國際責任的粗暴拋棄,是對帝國核心價值遺產與制度架構的背離。 特朗普在國內民主政治中撕裂種族、標榜白人至上及反對移民,破壞了社會團結與美國的「自由熔爐」傳統,威脅到美國的人才優勢和創新能力的多元基礎。特朗普捕捉到了美帝國的危機與病理,但不夠審慎、專業及富有智慧,其最終失敗既有思想理念上的缺陷與張力,也有實踐操作上的失誤與過當。 在與特朗普主義的鬥爭中,我們看到了美國民主基礎設施的基本結構與制度韌性仍在: 其一,美國的主流知識界與建制性政治力量保持對特朗普的理念鬥爭與政治對抗,從而對特朗普的民族主義、種族主義與民粹主義造成相當程度及富有成效的合法而有力的限制; 其二,美國司法體系與法治保持獨立性,沒有簡單跟隨特朗普的破壞性政治議程,尤其是聯邦最高法院並未因為特朗普提名了3名大法官而對其進行「政治護航」,甚至聯邦法官對特朗普的移民禁令、貿易戰政策、企業封殺令等都進行了程度不同的司法抵制; 其三,美國國會區分內部議題和外部議題,對外特別是對華鬥爭上易於形成跨黨派共識,對內則起到監督政府與節制破壞性總統行動的憲制功能; 其四,美國的普通民眾與民主盟友國家對美國民主的常態規範、選舉程式可信度及總統權力交接程式有基本的價值共識與制度信任,沒有出現對特朗普「逆反行為」的顯著政治援助。 美國民主的上述規範性基礎總體上可以節制和對沖特朗普主義朝向法西斯主義或凱撒主義的政治衝擊波,為美國民主重建贏得政治社會條件與歷史契機。美國民主在價值與制度上的韌性及自我修復能力,我們從1月6日衝突事件中兩黨與國會兩院的聯合護法行動中已可見一斑,但這種重建民主的共識在美國的內外衝突條件下仍然是非常薄弱和易於再次破碎的。這就需要美國法治的力量、民主黨的政治節制、共和黨的政治反思以及美國社會的團結與和解。 總之,特朗普只是藥方,對藥方的政治批判與清理,無法取代對美國真實問題與矛盾的診斷和回應。美國民主重建不是以批判特朗普結束,而恰恰是以其為負面典型和反思開端,並有勇氣直面特朗普主義所捕捉和提出的相關問題,相應設計和提出具有真正科學性與民主建設性的制度化解決方案。 如果民主黨一仍其舊,以內政上的自由多元主義繼續放任內部價值瓦解與不平等深化,以全球治理上的自由帝國主義繼續追求一元化的帝國霸權以及過分補貼帝國治理的高昂成本,美國的帝國病理就不僅不會消解,反而會進一步癌變。 壓制特朗普,只是提供了美國民主與帝國理性修復重建的歷史契機,民主黨的新總統與國會領導層能夠借此契機承擔起拯救美國民主、調整全球帝國權責關係、修復對外關鍵性大國關係以及重建負責任全球領導者角色的沉重歷史任務嗎?無論是拜登,還是佩洛西,我們似乎都難有保持樂觀期待的充足理由。 未來十年的美國民主、帝國事業與全球秩序,不是遠離了風口,而是更加深入了風險旋渦的真正中心。這一次的「民主911」,破壞的力量來自美國內部,來自帝國心靈的深處,確實是一場「美國反對美國」的嚴酷歷史鬥爭。這場鬥爭是怎麼來的,是民主研究與帝國研究的關鍵課題。 至於這場鬥爭需要怎麼進展和結束,則考驗著人類尤其是西方迄今為止的民主思想厚度、智慧與當代人的回應責任。如果美國民主都不可避免地遭遇了歷史性失敗,福山的「自由民主終結論」本身就會被真正終結,或者民主本身至少是不充分和有缺陷的,而人類探索新的善治(good governance)模式的世界歷史進程才可能實質性展開。 我們進入或陷入的正是這樣一個全球民主秩序衰退與新帝國列強重新競爭的「戰國時代」,沒有任何國家、民族與個人可以豁免這場偉大歷史鬥爭的煎熬與考驗。於此,我們每個人又似乎都與美國民主相關,並深深嵌入了這樣一個紛亂重組的歷史世界。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來源:觀察者網
@ 田飛龍:【新年獻詞】 2021——振奮於不安的年代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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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飛龍2020,新冠之年,全球受虐,至今未解,不得安生。人與自然的關係失衡,人類理性與欲望的狂飆突進,在這個似乎「歷史終結」的全球化「深度」時代,招致了自然的反向平衡與神秘調整。人類以意識形態畫地為牢,以科學技術追捕毒蹤,以疫苗競賽安撫人心,以權力和資本的扭結控制市場與生命。真正改變人類歷史走向的,竟然不是世界大戰,而是一場史無前例的瘟疫,一場自然與人類的持久戰。 合作抗疫本為公益,但一波三折。「無問西東」的大同理想,敵不過異教、異族、異己之別異觀念。古典軸心時代以來,東西文明各以觀念與制度的固有傳統內修外溢,彼有世界帝國,我有天下主義。近世以來,西方文明日趨巔峰,但終究未能超出敵我區分與異教意識,無法達於大同。疫情肆虐,人類世界的內在敵意與文明斷層線赫然在前,列強謀劃的逆全球化與民粹風暴驟起於後。全球化,一個趨於大同和團結的共同理想,面臨結構崩解的極大風險。貿易戰先於新冠,新冠激化冷戰,權力博弈加劇,地緣衝突升級,一個「戰國世界」破壞了無數個人、家庭、民族乃至於利益集團的扁平流暢之世界規範理想。 這是一個劇烈變遷的不安時代。2020年初武漢首發疫情,竟有人聯想和期待一個政治的「切爾諾貝利時刻」,生靈塗炭不念,冷戰舊夢常溫,並夾雜歷史幽怨和一廂情願,於是只能前後矛盾,為天下笑。美國疫情氾濫,聯邦制魅力頓挫,民主責任制消弭,人民健康安全不敵經濟指標、連任預期和冷戰利益。中美抗疫長線比較,增加了國人自信,刺破了崇美迷夢,也漸然拉平了中西溝壑。事實勝於雄辯,實踐是最好的教師,中西方關係提前進入一個「准平等期」,東方主義的迷霧快速消散。這是不安時代的一個顯著亮色。 中國在2020的改革進入快車道,這是綜合前後三十年的體系性改革,是回到自身文明、歷史與制度傳統的定型化改革。十九大報告宣示了中國民族復興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遠端理想,傳遞著中國作為世界歷史民族的自我肯定與進取意志。 2020,中國以堅定的全球化立場及民族國家的利益自覺,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並展現了綜合實力前所未有的高度及能量: 其一,「以人民為中心」的整體抗疫模式,是中國文明與體制比較優勢的集中展現,文明不僅以最弱者的待遇為尺度,也以最危機狀態的整體安全為尺度。 其二,「與世界合作」的全球化立場,包括與WHO的完全合作、對多國的疫情援助、RCEP/中歐投資協定的闖關成功以及堅定維護WTO多邊貿易秩序的建設性實踐,這些努力有效批判和對沖了美國的逆全球化與特朗普主義的新冷戰,成為世界經濟秩序的穩定性支柱。 其三,「一國兩制」範疇的依法治理與持續開放,主要包括因應香港變亂而制定《香港國安法》以及因應兩岸關係對抗現實而主動承擔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的治理責任,凸顯「一國」在這一實驗性憲制模式中的立法者與秩序保護者角色。港臺依託西方背景和干預的「傳統優勢時代」就此終結,一個必須也必然適應於「一國兩制」國家主場的新時代拉開帷幕。在香港,我稱之為「一國兩制」的下半場。在臺灣,我稱之為「一國兩制」的主場統一進程。 其四,依法治國範疇更加堅定展現党的領導的法理正當性與制度公共性,統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構。新時代改革的最大特徵即為黨的領導的自我理性化和制度化,這不僅包含於2014年依法治國的決定之中,也體現於2018年的結構性修憲。党的領導是我國民主革命的主要制度成果之一,也是既定憲法原則,但如何自我形塑為一種相容於中國憲法秩序的內在要素和理性法權,長期挑戰著中國宏觀治理的規範性與穩定性。2020年歲末的「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一定程度上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理論根據與實踐取向的重大問題,也為黨的領導的理性法權塑造提供權威指南。宏觀思路既定,分系統的制度細節將逐步調整適配。党是領導一切的,但一切需從實際出發。執政黨的法治自覺既是權力自覺,更是規範與倫理的自覺,是「更大權力、更大責任、更大約束」的權力自我理性化進程。這無異於執政黨的又一次自我革命,一次以法治原理進行的自我規範化與理性化的革命。 其五,積極培育「中式全球化」的結構增量,促進多中心的全球化機制發育,主要包括「一帶一路」倡議的精細化實踐、粵港澳大灣區的升級發展以及人民幣國際化、數位人民幣等金融安全設施的創發、跨國5G的通訊世界的建構。這些自我增量不是取代既有全球化,而是根據自身利益、能力與安全而採取的並軌全球化行為。任何增量發展均不是封閉操作及尋求新霸權,而是制衡既定霸權,尋求多元、公正、可持續的全球化基礎設施框架。 縱然2020中國確定地站穩腳跟並有所進展,甚至世界格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利好條件,但我們絕不應低估2021年的歷史風險性和全球化的衝突能量。在建黨百年及新冠次年的系列挑戰中,我們應保持清晰的戰略判斷與實踐作為,與人民為為友,與世界為友。 其一,宏觀上,中美關係與准冷戰衝突仍然是主線,風險轉移與疊加難以避免。特朗普已去,特朗普的核心遺產仍在,新冷戰的朝野共識未解。拜登對特朗普遺產的繼承面預期將超過修正面,這是由美國國家利益的本質及中美關係的衝突性質決定的。管控中美關係宏觀風險,延緩美國極端行為的決斷時間與執行力度,引導多方力量制衡美國的破壞性,創造中美更多利益交集,並以堅定的法律與政治行動傳遞中國國家意志信號,是處理中美關係的複調策略。 其二,國內制度風險與價值觀衝突不容忽視。新時代具有不同於改革開放初期階段的綜合化與自主化性質,但調整轉型太快,腦筋急轉彎,政治決斷頻頻超前於社會意識與學術判斷,加之歷史溝壑難平,利益、立場與改革願景有別,觀念與知識轉型調整一時無法完成,其內在衝突性和對抗性不可能一朝消解,甚至局部激化。這些都是新時代改革之內部阻力與風險的來源。甚至新思想、新官僚、新智庫、新體制也仍然未臻成熟。出路可慮者:法治優先,尊重國家法律已有規範和治理秩序,民主政治循序發展,內外迴圈有機整合,積極回應後疫情的經濟頓挫與民生疾苦,建立更為公平的分配機制,以堅定有力而精准的系統改革回應和解決內部矛盾衝突。以中國的巨量影響,任何內政修為,萬民系之,天下矚目,從來就不是簡單的內部事務,必然牽涉國民認同和國際認可,從而根本上決定了中國走向世界舞臺中央的可接受性與基本前景。 其三,中國整體發展的文明論根基仍需思慮和結構化。凝聚國族及協和萬邦的,不只是一時的技術突破和經濟繁榮,甚至不是專家式的政策與制度診斷,而是文明根基的重塑與共識化。中國的主導意識形態自然是馬克思主義及其發展形態,但文明論根基卻在五千年中華文化之歷史與規範,所謂「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正是在這一正確的文明論意識與方法論基礎上得以不斷取得思想創新與實踐突破的。然而就中華文化內在構成而言,主次仍有不諧。以2020年歲末之歷史巨制《大秦賦》為例,劇本、演員和演技是技術性層面,爭執的關鍵乃在儒法之爭。法家建構中國國家理性,在歷史和學術上已有確證,但善治不止於國家理性,還需法度優良、人心教化、社會和諧等。此劇撕開的儒法之爭,秦風與過秦風的精神衝突,古時已有,現今更烈。法家立定國家本位,儒家固守社會本位,批評者多為自由個人主義一派,引儒批法,或徑直以現代性抨擊中國傳統,說的是《大秦賦》,訴的是今朝事。文明論根基之爭,重現了近代以來的「中西古今」道統與合法性之爭,由內而外,慘烈非常,從未有思想和理論上的真正解決方案。鬥爭或有結果,思想無法捏就。真正的民族復興,必有真正的「中國思想」為之奠基,才可靠、可信與可持久。 總之,2020在新冷戰與新冠疫情的全球風雨中飄忽而過,中國與世界均陷入更加不安和不確定的氛圍之中。在不安的年代裡,中國以和為貴,以發展為務,以自身文明的天下尺度為規範,以全球化的理性精神為引導,以民族復興的長期事業為依歸,逐步走出了一條自主現代化與全球化道路。就像西方的全球化澤被世界一樣,中國的全球化因其文化原因更可能是人類的持久福音。我們樂見在2020/2021交替之際,亞洲範疇的RCEP與亞歐範疇的中歐投資協定塵埃落地,世界秩序進入麥金德所謂的「世界島」的向心建構階段。即便是最強者美國,也不能逆全球化潮流而動,不能否定和平發展的公益本質與共用法則,否則只能自我邊緣化。至於美國選舉爭議和總統權力交接鬥爭,以及美國疫情的持續惡化,表徵的乃是疲憊帝國的腐化與衰變,類同晚期羅馬景象,如不能回歸全球化與和平發展的人類理性軌道,其國際政治與發展的挫折還將持續。在不安的2021,中國將更加凸顯為世界增長的中心,中歐或成為止刹「逆全球化」的制動機制與重新發展的關鍵動力。我們當振奮於這一不安的時代,不負文明,野蠻生長。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北京航空航太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高端智庫駐站研究員,法學博士編輯:潘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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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紫荊雜誌_紫荊網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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