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兩名男子,涉嫌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者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兩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刑事罪行條例》中有關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
對於今次是否警方首次發現該類案件,日後會否成為先例。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說,法例已寫得很清楚,訂明不同元素,只有要人犯法,警方就會執法,強調始終會有首宗個案,並不存在是否先例。
兩人分別為潛逃者郭鳳儀的父親及二哥,涉嫌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財產。據悉,警方發現郭父等人早前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其後展開調查,得知郭父回港後隨即違法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保單事宜,於是在日前採取拘捕行動。
另外,周一鳴提到,本港首三個月罪案數字有幾好的進展,但不能掉以輕心,警方未來會在防罪、滅罪及破案等,希望透過智慧警政、善用不同科技,令警方工作事半功倍,減低罪案數字及增加破案率。
周一鳴又說,自己上任超過一個月,已展開不同工作,包括透過傳媒讓公眾了解警隊的工作,同時亦與團隊就三個大方向,即維護國安、善用科技推動智慧警政、鞏固團隊文化方面,開展一連串工作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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